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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来源:如皋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1-24 09:48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国家法律及《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等相关法规及《如皋市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儿童托管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如皋市教育局将违法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行为处罚(权力事项编码:JS068200JY-CF0010);对社会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举办民办学校行为的处罚(权力事项编码:JS068200JY-CF0023),委托给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委托期限自2019年1月24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如皋市教育局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