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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如皋居民收入增长逐步回稳
来源: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10-15 09:02 字体:[ ]

2020年上半年,在全市经济企稳回升、一系列稳就业保民生促消费政策举措持续加码下,如皋居民收入增速较一季度有所回升,呈逐步回暖态势。但受疫情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双重影响,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同比仍有较大幅度的回落,要达到上年同期水平尚需一定时间的修复。

一、 居民收入增速较一季度回升,农村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

1.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6%。上半年如皋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2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45元,增长3.6%,增速同比回落5.2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回升1.4个百分点,增幅位居南通各县(市、区)第一。

2.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均高于省1个百分点。按常住地分,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65元,同比增长2.8%,分别高于省、南通1、0.3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回升0.1个百分点,增幅位居南通各县(市、区)第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72元,同比增长3.9%,高于省1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回升4.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收入增幅由负转正,增幅位居南通各县(市、区)第三。

3.城乡居民收入比值缩小0.02。上半年农村居民各项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值为2.11,比上年同期缩小0.02。

二、疫情对各项收入来源的影响各不相同,总体趋势逐渐企稳

1.工资性收入增速略有回升。受疫情影响,一季度,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复工,工人就业时间减少,企业效益下降等因素,影响了居民工资及奖金的正常发放。进入二季度后,我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施了多项稳就业促发展措施,这些措施减轻了企业负担,保证了企业及时支付职工工资。上半年,本市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128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比一季度回升1个百分点。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速回升4.5个百分点。

2. 经营净收入降幅逐步收窄。上半年我市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同比下降0.3%,比一季度回升3.9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下降0.7%,比一季度回升6.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增长0.1%,比一季度回升0.8个百分点。总的来说,农业生产受疫情影响较小,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基本与去年持平,而城镇餐饮、娱乐等第三产业受疫情影响较大,影响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的增长。

3.居民财产净收入小幅增长。上半年我市全体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同比增长3.5%,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9.1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城镇居民财产净收入同比增长2.3%,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同比增长5.3%。财产净收入受疫情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占比较大出租房屋收入上,企业复工复产的推迟是上半年居民租房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

4.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较好。由于疫情期间我市居民的养老金、政策补贴、惠农补贴等照常发放,且积极出台各项民生保障措施,政策性因素保证了居民的转移性收入增长,在当前特殊形势下,成为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稳定因素。上半年我市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增长6.6%。分城乡看,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分别增长4.9%和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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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乡居民收入需要关注的问题

1.工资性收入增收动力不足。当前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增多,部分企业开工不足,企业经营出现困难,企业没有加工资的动力,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难度增加。前几年薪资持续上涨已使劳动成本不断上升,工资性收入增长将遭遇企业经营压力增加的瓶颈。

2.经营净收入增长有限。上半年,受疫情影响,部分行业由于订单较少,复产进度较为缓慢,部分三产服务业个体经营户仍未复工或复工后客流减少,经营净收入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农业经营依旧“靠天吃饭”,农业生产未形成规模化经营,且市场风险较大,制约了经营净收入的增长;苗猪价格过高,且非洲猪瘟疫情未消除,生猪养殖仍然低迷不振,二季度季末存栏数远低于预期,同比下降56.8%。

3.财产性收入增长乏力。我市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单一,房租、银行利息是居民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

四、居民增收仍需政策推动

1.抓住“六稳”之首,发展经济拓宽就业渠道。从居民收入结构来看,工资性收入是确保居民收入增长的“主力军”。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虽然复工复产提速扩面,企业生产经营逐步恢复,但市场需求萎缩,要促进内循环经济发展,落实稳岗就业政策,拓展居民就业渠道。一是加大职业技能后续教育和培训,保证已就业人群的稳定并帮助其提升职业层次;二是继续推进创业创新政策落实与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创业富民;三是完善失业保障政策,制定更加细致可行的城乡居民失业救助和帮扶政策,让失业人员生活有所依并在最短时间内再就业;四是发展特色产业提供就业岗位,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走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道路,不断提升产业承载能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带动周边更多产业发展和更多居民增收。

2.发展特色旅游,增加农民就业。立足特色资源优势、田园特色、节庆平台,实行农业结构调整、农田水利建设、农村社区发展、旅游扶贫开发相结合,创新“旅游景区 风情小镇 特色农庄”发展模式,广泛引导内外资、民资、国资采取合资、PPP模式进行乡村旅游连片整体开发,完善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元素,建设乡村旅游综合体,打造全域旅游特色镇和区域旅游风情小镇,促进旅游联动规模发展。

3.延伸惠民举措,释放居民消费潜力。进一步促进消费复苏,在餐饮、文化、旅游等消费领域持续发放消费券,降低消费券使用门槛,鼓励企业开展让利促销活动,对汽车等大宗消费,激活消费潜力。

4. 拓宽投资渠道,提高财产性收入比重。一是鼓励个人投资。扶持投资服务机构和理财机构健康发展,鼓励有投资能力的居民逐步从存款保值向投资生财转变,增加财产性收入。二是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联营、租赁等途径,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等多种形式,参与文化、养老、体育等产业,扩大就业。三是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条件的地方实现“产权变股权、股权变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