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21-00217 分类: 国防\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人武部 文号: 皋政发〔2021〕7号
成文日期: 2021-01-19 发布日期: 2021-01-2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如皋市人民政府 如皋市人武部关于成立如皋市民兵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如皋市人民政府 如皋市人武部关于成立如皋市民兵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人武部 发布时间:2021-01-28 14:4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武装部:

为切实加强我市民兵工作组织领导,市政府、人武部决定,成立市民兵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和职责分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夏  淼 市委常委、市人武部部长

        张百璘 市政府副市长

        李向阳 市人武部政委

副组长:王  瑛 市人武部副部长

        陈小燕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陈  实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两新”工委书记、老干部局局长

        邵亚丽 市委新闻中心副主任

        倪新福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田小飞 市教育局副局长

        蔡建兰 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

        张  勇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刘  荣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建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薛宜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顾新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葛  军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  慎 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农林水利执法大队大队长

        朱伟锋 市商务局副局长

        秦龙银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施  才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市红十四军纪念馆副馆长

        杨  建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谢  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谢晓飞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省统计局如皋调查局局长

        李承前 南通如皋海事处副处长

        缪海军 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科长

        石晓曦 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

        佘成辰 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南通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关于民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如皋市委、市政府、人武部有关部署要求,统筹领导全市民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武部军事科,王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一)市委组织部:将民兵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评标准;指导各级做好基干民兵分队预建党组织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指导各级抓好民兵工作的宣传教育,动员适龄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挖掘培塑具有新时代特点的民兵先进典型和先进单位,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工作的良好氛围;配合协调民兵“心理、法理、舆论宣传斗争”有关工作。

(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调推动将民兵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指导各级做好民兵工作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计划。参与指导军民融合企业民兵编组,协调推进民兵专业保障队伍向高新技术行业系统拓展延伸。指导各级提供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生产制造企业、网络信息服务企业等潜力数据,统筹规划频谱管控专业保障队伍和民兵频谱管控专业保障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协助做好民兵频谱管控、信息系统维护等新质民兵队伍的编兵整组工作。

(四)市教育局:协助搞好院校教职员工潜力调查和编兵整组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服役情况、专业技术特长等信息的登记工作,协调落实民兵“心理、法理、舆论宣传斗争”分队的编兵整组工作。开展人民武装部建设。

(五)市科学技术局:提供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以及海洋、气象等新兴领域的专家人才、科研能力、特色资源等潜力数据,协助做好新兴领域新质力量民兵编组工作;指导协调高新技术开发区做好基层武装机构设立和开展民兵编兵整组工作。

(六)市公安局:指导各级协助做好民兵政治考核工作和辖区常住、流动人口的潜力调查工作。

(七)市民政局:指导各级协助做好所辖区域各类社会组织的潜力调查和编兵整组工作。

(八)市财政局:会同市人武部相关部门完善民兵事业经费保障和管理政策,落实市级经费保障责任,指导镇(区、街道)做好民兵事业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列名监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潜力调查和编兵整组工作。指导设立人民武装部的国有企业开展人民武装部规范化建设。

(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级抓好相关人员参加民兵训练和执勤期间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和相关训练生活补助的落实,配合民兵工作主管部门对民兵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各级协助做好建筑行业的潜力调查和编兵整组工作。开展基层人民武装部规范化建设。统筹规划各类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和民兵防空队伍的建设;指导各级协助做好民兵对空抗击、防护伪装、消除空袭后果等民兵队伍的编兵整组工作;推进街道人武人防一体化。

(十一)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各级协助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潜力调查和编兵整组工作,统筹推进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和民兵交通运输、道桥保障、工程抢修等专业力量建设。开展人民武装部规范化建设。

(十二)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各级提供渔业船舶信息数据,并协助做好基干民兵队伍的编兵整组工作。

(十三)市商务局:指导协调经济开发区做好基层武装机构设立和开展民兵编兵整组工作。

(十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各级协调落实民兵体格检查工作。开展人民武装部规范化建设。

(十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助搞好辖区内退役军人(退役复学大学生)相关数据信息统计调查和编兵整组工作;建立完善和落实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民兵预备役人员抚恤优待相关政策。

(十六)市应急管理局:协助人武部统筹规划民兵应急分队建设和使用;指导各级将民兵应急专用装备纳入应急管理体系保障;在应急力量建设、组织指挥、情报共享等方面与人武部建立对接机制。

(十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各级提供非公企业的数量规模、所属行业、企业地址、党组织建设情况、主营业务、职工数量等信息。

(十八)市统计局:指导各级协助做好辖区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潜力调查工作。

(十九)南通如皋海事处:提供在册登记船舶信息数据,并协助做好基干民兵队伍的编兵整组工作。

(二十)市人武部军事科:组织指挥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支援保障作战、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组织指导民兵成建制实战化演练,抓好民兵队伍军事训练;指导民兵训练基地建设;拟制民兵训练补助经费分配方案;牵头指导落实民兵参加战备执勤、军事训练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活动应当享受的权益保障;负责民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各级抓好民兵组织整顿;联合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搞好全市民兵组织整顿检查验收工作;与驻军部队、政府应急管理、人防、交通等部门搞好编组任务对接;抓好基干民兵档案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基层人民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协助落实专武干部资格认证制度,搞好专武干部培训工作;跟踪掌握地方体制机构改革、国有企业结构重组、撤乡并镇和高校机构调整中的基层武装机构建设,做好基层武装部的审批新建、机构保留工作。

(二十一)市人武部政治工作科:会同地方有关部门承办本级党管武装工作事项、指导和督促下级落实党管武装制度;制定本级民兵政治工作计划和有关制度规定;会同同级地方有关部门督导抓好民兵思想政治教育、党组织建设、民兵干部选配任免、先进典型宣传、优待优抚和“双争”活动等工作落实;协调落实专武干部资格认证和履职考评制度;抓好专武干部、民兵干部档案管理;指导落实民兵政治考核;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将民兵党建工作纳入军地党建一并筹划,纳入各级职责范围共同抓建。

(二十二)市人武部保障科:负责民兵装备、经费保障等工作。牵头办理民兵事业经费请领划拨和预决算编报;会同人武部军事科、政工科协调地方有关部门,细化和规范民兵事业经费管理规定;指导各单位规范落实民兵履职补助、伤亡保险等保障办法;加强对所属各单位民兵工作经费使用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组织落实民兵训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各级做好民兵体格检查工作;指导各级落实军民通用装备器材预征预储、应急专用装备器材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统一保障。


如皋市人民政府 如皋市人武部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