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19-00069 分类: 政务公开    报告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号: 皋政发〔2018〕96号
成文日期: 2018-12-12 发布日期: 2019-01-0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如皋市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如皋市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1-04 10:37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人民政府(如皋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在南通市委市政府、如皋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制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如皋市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新部署,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南通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如皋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四个全面”考核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以打造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和阳光政府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协调。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责任分解方案》,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市长任组长的市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监督和指导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形成合力。加强对各镇(区)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沟通协调和指导监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全年工作部署。做好上一年度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年度工作计划,并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制定《全市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市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安排,有重点、有步骤、有保障地推进依法行政。同时,根据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制定《2018年度市级机关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对我市依法行政考核的内容和分值进行了调整。

(三)加强示范引导督察。“推进综合执法改革”、“生态环保执法司法联动守护蓝天碧水”分别被省、南通确认为依法行政示范项目。市政府确认县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10家。根据上级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上级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迎督查工作,南通市法治政府建设督查组分别于1月份、6月份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地督查考评,我市相关工作得到考核组领导的肯定。与市政法委、司法局组成督查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对14个镇(区)政府、部分市级部门重大决策程序、行政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情况”进行实地督察,通过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倒逼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二、深化改革试点,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抓好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如皋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试点工作推进会,在税务、环保等9个领域先行试点公开,并通过“中国 如皋”门户网站制作了试点专题栏目,编制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建立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规程,建设“一站式”公开平台、“如皋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号、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平台及依申请公开平台,实现市、县办理平台的数据实时交互。

(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体系,启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工作,共梳理出镇级权力事项106项、镇级公共服务事项67项、村级公共服务事项44项,率先在全省完成镇村公共服务事项省网入库工作,完成镇村“不见面审批”办件平台系统开发,全面开展镇村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办理模式,其中,镇村民生热点、高频率事项已可全流程网上办结,全面实现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的目标。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审批”。围绕“2340”的改革目标,不断缩减申请材料、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一表申请”,打造审批套餐指导服务:将企业公章刻制及备案、银行开立公司帐户、领购税务发票等相关环节纳入一体化服务,辅助审批提速;“20分钟出照”,变不可能为可能:设立“开办企业VIP服务窗口”和自助服务区,选派业务骨干进行全流程帮办辅导,挑战“新开办企业20分钟内颁发营业执照”;“三步办结”,变数据抽查为备查:前台受理一次性录入系统,数据网上传输后台分类审批,办理结果截图上传备查,全流程网上留痕,有效杜绝开办企业各环节超时现象。“四方联动”,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绘制“开办企业流程图”,开展颁发营业执照、公安刻制公章、银行开户、税务申报(社保登记)四部门间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倡导即时办理、同步办结。二是协调推进“国家级开发区全链审批赋权改革”,提出市县同权的116项审批事项在开发区落实的两种推进方案。三是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县级设定证明事项的19项,并通过取消部门间核实、告知承诺等措施改正,切实做到没有法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需行政职能部门间核实的改由审批部门核实,能够以承诺方式代替必要材料的,一律改为承诺制。制发了《关于调整如皋市不动产登记夫妻共有关系审查模式的公告》。四是启动“不见面审批”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围绕“一张网”运行,梳理“一事联办”联办联审事项42个,应用“网上申请”“网上全程办结”“全程代办”“快递送”“信息共享”,全力推进开办企业“不见面审批”,实现全程不见面事项90.5%。颁发全省首张《微型餐饮备案通知书》,“证照分离”改革在我市正式落地,梳理涉及改革事项共计347项,为后续全面推开“证照分离”工作夯实了深厚的基础。

(四)推进城管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制发《如皋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原有主功能区派驻的基础上,实现了全市所有镇、街道(除长江镇)派驻城管执法中队的全覆盖,实行日常管理以镇(街)为主,综合执法以城管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模式。城管局在2006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2016年相对集中住建、建工、人防、规划等部门行政处罚权的基础上,进一步集中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五)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集成化改革。循着部门资源整合、行政司法协力的思路,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集成化改革。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市两办出台《如皋市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集成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整合行政执法、公安侦查、检察监督、法院审判四方力量,构建案件办理、政策协调、专家咨询、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五大平台,推动省和南通市发文决定将南通域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如皋市人民法院管辖。于世界环境日挂牌成立全省首家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中心,设立公益诉讼研究中心和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同时挂牌成立如皋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如皋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如皋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受到省内外媒体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做法被省政府要情动态刊载。联动中心成立以来,相继建立联席会议、联动规程、专家咨询、环保公益金管理等项制度,召开环保工作新闻发布会、专家研讨会、业务培训会,并就环保执法司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定期会商,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苗头倾向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共同防治,形成政府与社会同向、行政与司法同频、打击与保护同步的良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六)其他试点改革。制定《2018年如皋市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创建国家基层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实施方案》等文件,从农村产权交易、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土地经营权入股、标准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方面探索实践。

三、健全体制机制,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一)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决策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如皋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将听取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落到实处。对外公布市政府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发《市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皋政发〔2018〕3号)、《关于分解落实2018年为民办实事和重要民生项目任务的通知》(皋政发〔2018〕4号),确定市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110项和重要民生项目40项。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严格实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公布制度,制发《2018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目录》,共合法性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同时向南通市政府和本级人大备案,备案率达100%。备案审查各镇(区)各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积极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清理商标类规范性文件4件;清理产权规范性文件19件,进一步维护了法制统一、保障了政令畅通。

(三)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列席政府会议,坚持政府文件、行政合同、专题会议纪要、请示事项全部进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其中专业性强、影响面广的,邀请政府法律顾问提出意见。今年以来,审查各类文件201件,行政合同18件,会议纪要27件,请示事项334件,制发书面法制审核意见书20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152条,召开相关问题协调会96次。

(四)着力引导公众参与政府行政程序。建立如皋市行政决策听证代表微信群。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征求对市政府工作的建议。在《宁启线如皋站站前广场停车服务收费建议》《如皋市城市树木移伐、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管理办法》《如皋市城区便民摊点设置管理办法(修订)》《如皋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如皋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如皋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过程中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召开了《如皋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听证会,行政决策听证代表、市民代表、媒体代表、物业代表、小区业主代表、专业代表等参加了听证会,听证会同时采取了网上文字实录直播的方式向市民公开,网民实时了解听证会情况并参与网上讨论,听证陈述人回答网上实录公开后网友所提出的问题。网上文字实录直播公开听证的方式,有效解决了听证会场所、时间、人员数量限制等不足,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决策中来。

四、加强执法监督,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做好权力事项调整和权力运行监督。制发《相关部门落实省人大、省政府修改地方法规、规章决定的通知》《关于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梳理确认的通知》《关于将市盐务管理局相关行政处罚权划转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相关行政处罚权划转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通知》等文件。指导相关部门新增权力事项61项,修改227项,废止27项。制发《季度法制监督通报》4次,通报全市各镇(区、街道)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对人社等部门贯彻执行《如皋市职工住院自费补充保险暂行办法》进行检查并制发通报。对水务局2016年以来地下水许可审批情况进行检查。强化个案监督,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行政执法案件,及时妥善化解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卫计委、市场监管局关于药品购销违法行为适用相关法律的争议;根据南通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函复行政审批局明确通榆河一级保护区范围;制发《关于建筑工地范围内临时建筑规划许可问题的通知》,明确临时建筑审批问题;制发《城南安置区产权证办理事宜督办会会议纪要》,推进安置区产权办理。共参加各类行政执法协调6起。

(二)强化“放管服”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机制,开展多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发《2018年度如皋市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清单》《如皋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考核办法》《如皋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等文件。推进市场领域智慧化监管,研发市场监管信息标准化平台,集监督管理、执法办案、投诉举报以及检验检测于一体。开展船舶污染防治、打击电力捕鱼、露天烧烤、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专利、农药、畜禽养殖等行政执法检查。对未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重点单位分别发出约谈通知书,进行分批约谈、集中约谈。对“饿了么”、“美团外卖”两家外卖平台如皋区域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广大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安监、人社、城管、长江等单位执法人员参加南通市法制办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积极推进“三项”制度,发文要求各镇(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南通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南通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南通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针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反映出的行政执法倾向性问题,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依法履职、遵守法定程序、调查取证情况等进行重点抽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完成执法证新领换发305本,梳理发放行政执法辅助证件750本。

五、构建多元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和如皋市行政诉讼应诉规定,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明确要求行政机关每年发生的第一件行政诉讼案件,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庭应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市政府受理复议案件95件,办结84件,其中撤回23件,驳回17件,撤销15件,维持29件,海安法院受理我市行政诉讼案件71件,南通中院受理我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15件,南通市政府受理我市被复议案件3件。

(二)创新行政复议办案机制。一是建立行政复议简案简办制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简化审理。简化听证程序,精简行政复议决定文书,缩短案件办结时限,已简案简办复议案件2件。二是建立公众代表参与复议听证制度。制发《关于建立听证代表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规定》,在案件审理中邀请行政决策听证代表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充分听取公众代表的意见,促进行政复议案件民主科学、公平公正审理。

(三)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继续推进行政争议预防、重点单位约谈、典型案件分析、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奖惩和百分考核等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加大行政争议化解力度,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意见》,严格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坚持综合施策,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探索建立了党政领导信访包案“四五工作法”,以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案件办理、档案卷宗“四个规范”和党委政府分析研究点评、党政领导包案接访下访、联席会议协调会商会办、重要节点走访教育帮困、压实责任通报考核追责“五个常态”,信访工作实现了良性循环。建立19个“一站式”纠纷人民调解服务平台,推行“循案调解”工作模式,打造《调解面对面》品牌,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处矛盾纠纷18037件,成功化解17959件,调处成功率达99.57%。

六、加强政府法制研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着眼法制审核关键岗位和人员,印发《关于组织法制人员或公职律师跟班培训的通知》,组织五批次的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同时,对教育、城管、环保等部门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基础知识专题培训。组织法制人员集中学习并要求各镇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开发“如皋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系统”,开设法律知识辅导课程,开通在线考试,以考促学,增强学法效果,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二)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认真组织学习新《文物保护法》、新《水污染防治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参加“放管服”改革专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题培训会,提高领导干部管理和服务意识。组织全市新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任前考试,通过系列学法活动,有效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积极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开展对标准化、放管服、生态环境保护、全域旅游等领域的重点课题项目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解决对策建议和工作思路。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失业保险规定》《南通普通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向上级相关部门提出修改的建议。桂万先副市长主持撰写的《“放管服”改革事中事后监管程序规范研究》已通过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结项,于省政府出版《法治时代-政府法制研究》发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研究》被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立为2018年法制研究课题。向“改革开放四十年与县域法治政府建设研讨会议”提供论文5份。

(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精神,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成员单位的普法责任制,实施“普法邮路”、“普法快递”通万家工程,今年共印发共16万份普法资料通过邮政、快递走进千家万户。组织“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开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开展“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远离非法集资”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通过绘制法治政府文化墙、观看法治节目、播放微电影、贴宣传标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018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对照省和市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放管服”改革有待进一步突破;依法行政意识不够牢固;依法决策程序执行力还有提升空间;部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薄弱不容忽视;法治政府建设刚性考评尚不突出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形成有针对性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如皋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