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20-03106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 文号: 皋政发〔2020〕48号
成文日期: 2020-11-24 发布日期: 2020-11-2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实施意见
来源: 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0-11-27 14:4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

为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农发〔2020〕10号和苏政办发〔2020〕63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农办等部门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我市“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机遇,千方百计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规模,加快谋划实施一批牵引性强、有利于生产消费“双升级”的现代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奋力建设长江以北最强县市,全面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

二、工作目标

大力实施农业农村领域补短板工程,进一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动企业“联村带农”,带动资本进入农村,建立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推动农业优结构、增后劲,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振兴乡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到2022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7.46万亩,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占比85%以上,全面完成223条黑臭水体治理,建成2个智慧镇,每镇建成2个以上数字乡村(社区)。

三、实施举措

加快农业农村领域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一)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对项目区实施田块整治、灌排设施建设和田间道路整修等工程,确保2020年完成6.4万亩,至2022年建成17.46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二)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畜牧业信息化水平,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在畜牧业的应用,提高圈舍环境调控、精准饲喂、动物疫病监测、畜禽产品追溯等智能化水平,实现全产业链信息化闭环管理。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畜禽粪污全部还田利用的养殖场 (户)实行登记管理,不需申领排污许可证。完善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标准,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种植业生产中施用粪肥。到2022年畜禽养殖场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占比85%以上。(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快推进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按照相关规定和农业部主推的模式,建设相应比例的养殖尾水净化处理区域,并配套相应的处理设施和设备,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达到对养殖尾水有效处理,实行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到2022年,全市重点完成13个区域,总计4700亩左右的连片100亩以上的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四)加快提升农业安全生产保护能力。提升渔政、农机、农资执法装备水平,巩固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创建成果,实施设施农业“机器换人”和绿色环保农机装备提升工程,集成示范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强化动物疫病、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设施、应急防控和物资储备等工程建设,指导养殖场开展标准化生产改造和设施装备提升。加快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重大病虫疫情区域应急防控设施和物资储备库、区域农药风险监测试验站等建设。到2022年,全市形成有效控制动物疫病、预防疫情传播的措施,不断增强对突发性、新发疫病和不明原因疫病的快速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等)

(五)加快推进智慧农业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兴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完善乡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三农”信息服务体系、设施资源整合共享机制,构建起以网络预订为主要承载方式,以区域内城乡居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服务目标客户,以销售本地农产品为重要内容,以构建智慧物流配送网络为支撑的区域电商发展格局。到2022年,创建成市有运营中心、乡镇有服务平台、村有服务站点的市域惠农服务网络。(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总社、市科技局等)

(六)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提升优化农产品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基础设施,重点推进中皋农产品冷链物流、皋德食材冷链物流、弘玖食品(黑鱼)加工产业园等早日建成投产。到2022年,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围绕果蔬、畜禽产品、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建设一批立足田间地头、设施功能完善、经济效益良好、紧密衔接市场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范设设施。(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供销总社等)

(七)加快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载体建设。以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为抓手,推动南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现代农业科技园、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提档升级。开展现代农业生产性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加强农业重大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到2022年,做好黑塌菜、东串黑猪等地方特色农业种质资源的收集保护、提纯复壮及开发利用工作。(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等)

(八)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加大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到2022年底,农村村居(社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40%,每个镇(区、街道)各1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和转运车辆完成升级改造,建立健全“村保洁、镇收集、市转运”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生态型农田建设,创新生态排水工艺,探索构建农田生态系统。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质量,进一步健全秸秆收储体系,培育壮大秸秆收储利用主体,拓宽秸秆利用渠道。深入推进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设施提档升级。开展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加强河道疏浚、水系连通和安排整治修复。到2022年,因地制宜建设资源化处理设施,解决农田尾水污染问题,推动非规模养殖场户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持续推进农药零差率集中配送及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不断改善农村水环境。(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等)

(九)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和供水。积极推动水务一体化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加快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逐步改造生态处理和简易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运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着力提升行政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逐步向自然村延伸,注重与农村改厕有机衔接,完善设施运行管理体系。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要求,扎实开展镇、村供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降低管网漏损率,充分保障管网供水末端水压和水质。继续实施农村供水工程,不断提升供水保障水平。积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水环境区域治理总体布局,实行运作机制化、管护长效化,2020年底全面完成223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等)

(十)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工程。推进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成光纤传输网络,到2022年全市农村地区光纤传输网络全面建成,光纤到户全覆盖;深化农村4G网络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地区5G基站建设,建成城乡一体的新一代广播电视网,推动5G网络在农村地区试商用和建设部署。全面推进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实现乡村全覆盖。继续推进智慧村镇、数字乡村建设工作,至2022年建成2个智慧镇,每镇建成2个以上数字乡村(居、社区)。(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发改委、江苏有线如皋分公司等)

(十一)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和电网提档升级。完善农村路网,围绕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县)、打造农村交通服务乡村振兴样板实施方案,提升市域大循环线路150公里,镇域不少于15公里的循环线路,每镇打造平安放心路不少于2条、美丽农村路不少于1条。完善城乡交邮融合网点线路,完成入选交通运输部首批“交邮融合,客货同网”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的试点打造。继续实施桥梁改造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提升拓展“走如意路、往皋处行”农村公路品牌效应。围绕已列入省“十四五”项目库项目,继续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继续实施农村通居路建设,切实解决进村进户“最后一百米”。以加强电网薄弱的镇区及发展较快的重点镇区布点为主,至2022年末理顺全市供电网络,加强全市网架,对规划建设的变电站均适度超前地方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推进农村电力设施提档升级。(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交通局、市供电公司等)

(十二)加快推进乡土人才培养。盘活线上线下多种乡土人才资源,滚动培养“三带”人才,搭建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乡土人才传承平台,鼓励其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推荐申报企业首席技师、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开展乡土人才职称评价,核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职业技能培训费用补贴、大师工作室建立、产业技术扶持和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到2022年,推动乡土人才成为助推乡村振兴的人才“生力军”。(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四、资金支持

(一)强化“三农”领域财政支农政策。市政府进一步落实执行财政支农政策主体责任,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农业农村倾斜。进一步整合涉农资金设立乡村振兴“大专项”,采取“大专项+项目化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合理优化涉农资金配置,聚焦支持农业农村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重要平台和主导产业等,发挥资金的规模效应。在一般债券支出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进一步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增加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二)加大金融支持和服务“三农”力度。加强财政金融统筹,采取“子基金+直投” 的方式运作,充分发挥专项投资基金和涉农国企的作用,对符合基金投资领域的重大项目进行直接投资,财政金融合力推进农业农村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农业农村重大项目中长期信贷支持,推进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加大政府、合作银行、融资担保机构“三方联动”,为符合条件的“三农”企业提供优质融资服务,降低企业贷款门槛;鼓励“三农”企业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展线上融资对接,扩大对接广度。加快完善农业大灾保险试点。积极开展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优化财政奖补保险品种范围,提高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和高效设施农业保险覆盖面,优化保险+期货试点模式。(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如皋分行等)

(三)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快更好参与乡村振兴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109号)精神,积极探索农业重点领域投融资新机制新模式,建立乡村振兴基金加快投资“三农”领域,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更多投入“三农”领域。完善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招商评估机制,推动更多的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实施。组织实施“百企联百村 共走振兴路”行动,鼓励引导企业、商会、协会等社会力量投身乡村振兴,推动村企要素互换、共同发展。(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镇(区、街道)要抓紧研究落实扩大农业农村投资的有效措施并推动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主动服务推进。市发改委指导农口部门做好农业农村领域项目相关准备工作,积极支持农口部门申报中央投资项目及专项债券项目,督促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库进行储备。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农业农村领域项目政府债券申报发行有关工作。金融部门要依法合规加大对农业农村的金融信贷支持力度。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农业农村、水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完善涉农项目计划,加强项目化管理,加大业务培训指导,总结梳理典型模式,全力推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二)坚持规划先行。各镇(区、街道)因地制宜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坚持按需编制、有序推进, “多规合一”和“能用、管用、好用”等原则,合理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项目用地需求和规划管控要求,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做到实用性与科学性相结合,实现百姓“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要结合“十四五”规划,抓紧组织编制农业农村重大项目投资规划和各专项建设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建设重点和投资方向。增加重大项目储备,提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扎实组织项目可行性论证,建立健全市、镇两级项目储备库,瞄准各类资本投放要求,加强投资招引和推介力度,推动项目及早实施落地。(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三)典型示范引领。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择优重点选择一些具有历史禀赋、村班子战斗力强、人文底蕴深厚的村作为重点培育的典型。各相关部门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大专项中,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的” 管理模式,加快推进示范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美丽乡村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促进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成为乡村振兴建设的先进示范。(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

(四)优化营商环境。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依规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清除社会资本投资乡村振兴的制度障碍。落实好农业生产用水用地用电等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农业农村领域投资运营成本,有效保护各类投资主体合法权益,稳定投资信心,激发投资活力。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等要素改革,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市每年安排不低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要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用地。不断优化设施农用地、乡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空间布局,鼓励和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改善农业农村投资环境,强化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要素和环境保障。(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厅、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五)严格督导考核。把农业农村领域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纳入各镇(区、街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严格奖惩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考核结果将由市委组织部作为培养、选拔、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农业农村领域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有力、实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滞后并造成影响的,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市考核办、市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等)

如皋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

解读链接:《市政府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实施意见》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