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语音播报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如皋市声环境功能区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划分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府于2019年5月24日颁布的《市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皋政发﹝2019﹞55号)同时废止。
如皋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市政府关于印发<如皋市声环境功能区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