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19-00001 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如皋市人民政府 文号: 皋政发〔2019〕112号
成文日期: 2019-12-05 发布日期: 2019-12-1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如皋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18 08:57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9年,我市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如皋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积极谋划,开拓创新,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3月份,如皋市在《2018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通报》的96个县排名中列第1位。

一、主要举措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市政府在市委领导下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总体部署、明确工作要求。调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

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案实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推进《如皋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组织实施,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制发《如皋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确认县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10家。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3.突出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组织开展全市2018年度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评,制发《市级机关法治建设(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将考评结果与镇(区、街道)、部门的绩效考核挂钩。积极创建省法治政府示范县。接受省市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

4.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认真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点、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解读减税降费相关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讲话精神等。组织拟任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开展领导干部“双进双讲”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

5.强化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建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制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出台《如皋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全市各镇(区)各部门聘请的法律顾问进行规范管理,建立服务质量考评、工作报告、交流培训、档案管理等机制。依法审核市政府及政府办文件131件,审核政府合同8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41份,同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咨询、公司上市历史沿革问题、重大改革措施审查。

(二)围绕改革与发展重点,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顺利完成党政机构改革。市级机构改革过程中,既严格落实改革方案明确的职责调整要求,又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等重大职责调整相衔接,坚持把定职责作为“三定”中心工作,遵循“精简效能”原则,严格控制内设机构和挂牌机构,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合理确定各部门职责权限,努力使党政机关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运行更加高效,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符合如皋实际的机构职能体系。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内设机构与改革前相比净减少12.6%。

2.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如皋市“2340”的目标要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便民化、规范化,将“放管服”的大课题细化任务分解为96个小课题,建立6个专题组3个保障组,明确各牵头部门职责分工,牵头召开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会,进一步凝聚共识,突出重点,狠抓关键。依托经济开发区、长江镇和四个南通市级中心镇设立6个基层审批服务网点,把食品小作坊、个体食品经营许可、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审批业务下放到各审批服务网点办理。依法赋予国家级开发区行政权力20项。主动对接投资项目,提供全流程辅导、全过程帮办协办服务,确保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均在40天内办结。在长江、白蒲两个乡镇设立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在9家银行开通抵押代办服务,创新自助缴纳税费等各类便民服务举措,奋力推动“放管服”改革不断迈向深入。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开展“证照分离”改革,依托证照分离审管一体化网上服务平台,实行数据网上传输,备案信息与首次检查结果双向推送,有效地实现审管联动,“准入”和“准营”同步提速;持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全面取消名称预先核准,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积极探索“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登记、商务秘书公司托管登记,最大程度为大众创业“亮绿灯”;全面推进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减少注销申请材料,简化公告形式,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更加便利;在全省首创外资企业“创业者驿站”,主动服务,提前介入项目的洽谈,宣传外商投资的政策,告知项目报批的流程、材料和注意事项,并协助企业办理注册登记和商务备案,变“外商不会跑”为“我帮外商跑”。

4.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围绕“一张网”运行,将全市44个部门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一张网,率先实现全网指标零差错目标,梳理“一事联办”事项42个,实施政务服务创新做法27项。梳理“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896项,其中880项可提供“全程不见面”方式办理,实现“一网智慧通办”。深度开发智慧政务平台和手机端APP,开发本地应用服务集群上线,优化“1+N”八大联办联审网上审批平台,制定具有我市特色的证照联办、联合评估、联测联验、多图联审、容缺审批、企业快速开办、项目快速开工、一件事等联办联审标准化服务套餐,全面实现市场准入和投资建设两大领域全方位、全事项“不见面审批”服务。

5.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网格管理为手段,以信息技术为支撑,通过1个市级综合指挥中心横向联动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相关职能部门,纵向协调14个镇(区、街道),建立了“1+6+N”纵向分级联动、横向流转联勤的公共治理服务体系,制发《如皋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构建综合执法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流交办、执行处置、日常督办、信息反馈和督查考核“闭环式”运行机制,推进部门执法和服务信息的相互推送、关联融合和共享应用,实现对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领域的全程闭合式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价。同时依托指挥平台大数据研判分析功能,将平台中的各类基础数据进行智能化的统计和汇总,全面掌握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整体状况和动态趋势,为社会治理预测、决策提供可靠依据。赋予长江镇《消防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保障行政履职于法有据

1.制定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关注城市管理、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制定《市政府2019年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目录》。将《如皋市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皋政发〔2009〕122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列入市政府2019年后评估任务。

2.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年度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如皋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如皋市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如皋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如皋市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6件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全部通过如皋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了意见,召开了4次规范性文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了行政管理相对人、行业协会代表参与听证。

3.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公布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部按要求及时向南通市政府及如皋市人大报备,2019年报备6件。备案审查各镇(区、街道)各部门上报的规范性文件4件。着力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转发《南通市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办法》,要求全市各镇(区、街道)各部门遵照执行。制发《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4件、行政管理制度性文件216件。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实施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

(四)围绕提高决策质量,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效能

1.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市政府公布《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加快全市学前教育的改革发展”“实施镇、村公益性公墓墓穴政府统一定价”等8项决策事项纳入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并要求相关部门根据《如皋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为民办实事事项、燃气价格调整等决策事项公开征求了社会意见。

2.强化行政权力多元监督。市政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51件、政协委员提案360件,并向市人大专题报告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情况、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切实加强行政监督,坚决查处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营造法治发展环境。积极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重点落实重大工程项目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3.强化政务信息全面公开。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大领域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在确保政务公开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建立政府信息不予主动公开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到了依法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全市在各类媒体上主动公开的信息达15000余条,为去年的1.5倍,依申请公开件比上年下降了17%。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规范工作,全市政务新媒体由原来的145个整合至73个,整合规范率达50%。

4.强化社会诚信体系构建。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形成“1个规划+4个重点领域+X个管理办法”的社会信用基础制度框架体系;完善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构建形成“一库一网一平台”的基础设施体系,开通江苏省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平台,召开如皋市违法建设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座谈会,推动多部门多场景、多领域信用场景应用。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办理中引用信用承诺制,住建局制定《如皋市建筑施工“黑名单”管理制度》。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认真落实上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要求,持续开展“263”专项行动,曝光和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开展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秋冬季环保交叉执法检查等活动,建立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全市化工“四个一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常态化督察。建立如皋市网上商城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对存在问题的26家商城供应商下达整改通知。对餐厨废弃物从产生到运输全程监管。开展以道路“两客一危”、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为重点的执法行动。加大出租车营运秩序整治力度,纠正出租车不规范经营行为,查处非法网约车。开展“服务企业百日行”“市监护企行动”等活动,走访企业309家,解决问题206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检查行动。

2.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建设。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及时调整权力事项,共新增、修改、废除权力事项932项。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到统一思想认识、统一工作平台、统一工作规范,共梳理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006项,全市共开展双随机抽查784次,抽查各类市场主体7738家,执法监管频次同比下降40%以上,抽查任务制定数、参与检查数、抽查检查户数及覆盖面均位居南通各县(市、区)第一。制发《如皋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动态调整并依法进行公示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财物、场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必须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对于重大执法决定,通过法制机构审核、预审会预审和案审会集体讨论多环节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制定《大型酒店餐饮企业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指引》。文体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延伸办案领域、挖掘案件线索,全力推进文化执法办案领域全覆盖。农业农村局举办农林水利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班,就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杂症作专题指导。如皋市城管局推行“非现场执法”新模式。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去年我市成立全省首家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中心后,着力制度建设,破解环境执法司法难题,及时调整了执法司法联动中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执法司法联动宣传平台作为青少年素质教育内容之一。如皋市生态环境局邀请检察院列席案审会,破解行政处罚难题。如皋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自今年7月跨区域审判南通、扬州、泰州三市环境资源案件以来,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的有效途径,联合江都区等地相关行政执法单位签发《关于构建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全省首个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机制。如皋市检察院跟踪回访奶牛场污染地块修复复垦情况,与生态环境局共同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工作,达成全市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协议。

(六)坚持法治为民,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严格规范办理行政案件。截止11月底行政案件总数为359件,同比案件数增长1.1%,行政案件败诉率同比下降35%。其中市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1件,基层法院受理我市行政诉讼案件249件,南通市中院受理我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22件,南通市政府受理我市政府被复议案件7件。

2.积极探索公众参与行政复议审理机制。邀请公众代表参与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活动,听取公众代表对案件审理的意见,并将该意见作为处理案件的参考。已邀请公众代表参与审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31人次。组织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2次。

3.严格追究行政败诉案件责任。根据《如皋市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全市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召集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等单位相关人员逐案分析败诉原因,对败诉案件中存在过错的8名行政执法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4.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转发《江苏省行政调解办法》,全市通过行政调解结案21件。构建非诉讼纠纷多元化解综合体系,联合出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问责办法》,全年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7872起。办理信访事项3006件,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已成常态,以“阳光评议”推动疑难复杂矛盾问题解决。为企业提供矛盾纠纷调解服务,先后化解涉企矛盾纠纷644件。加强访调对接机制建设,先后化解重大疑难信访矛盾纠纷229起。建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调处中心,成功调处环境污染纠纷9起。推进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下原镇“兰馨调解工作室”被省厅、省妇联联合表彰为“全省金牌个人调解工作室”。

二、存在问题

2019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主要是: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放管服”和综合执法改革中涉法问题亟待梳理解决;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四是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到位;五是行政复议应诉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六是政府法制机构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三、明年工作打算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2020年是完成年和关键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机构改革新起点,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在全面完成《如皋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基础上,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评估,找出问题,发现短板,高质量、高起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下一个五年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确立目标任务,进一步发挥考核引导作用。

二是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研究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力度,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三是坚定不移推进“放管服”和综合执法改革,加强与上级的沟通和部门间业务联系和指导,确保工作联系保持紧密,同时,强化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手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中心工作。以大数据建设和网络化管理为支撑,建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行政管理体系,健全市级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加快形成公共治理服务框架。

四是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机制,总结政府合同审查的试点经验,在探索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方面先行先试。有效整合合法性审查力量,规范政府法律顾问行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共同防范法律风险。

五是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处置机制。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解决纠纷,依法化解矛盾,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继续推进领导包案制,落实复议诉讼案件月度通报制、重点单位约谈制、典型案件分析制等制度。注重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各类非诉解决方式之间的有机“联动”和“补强”提效。依托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引入业内专家、专业力量,发挥专业优势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如皋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