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19-00001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文号: 皋政办发〔2019〕32号
成文日期: 2019-03-08 发布日期: 2019-03-1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3-14 08:5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十七届市政府第二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


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安全发展要求,认真落实《南通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紧紧围绕控减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防范较大事故和杜绝重特大事故总体目标,以落实机构改革为抓手,以推进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风险管控为主题,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着力构建“村居网格、宣教覆盖、标准提升、化工整治、应急管理、执法规范”六位一体的安全监管体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执法、推动社会共建共治、深化重点专项整治、夯实安全保障基础,努力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接续开辟如皋高质量发展新境界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1.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双预防机制。各镇(区、街道)和市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继续推进“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督促已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的企业,建立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清单和安全风险图动态更新制度,定期组织对风险管控机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正问题和偏差,做到持续改进。建立健全自查自报自改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全面推行企业班组3个5分钟安全交接会制度,督促企业通过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到班组员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分类分级制定排查清单,落实企业“班组日排查、车间周排查、厂企月排查”机制,实行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公示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市政府督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全面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告知承诺制度,由具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书面告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该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全体员工大会上作出公开承诺,承诺书签字后进行公示。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督促企业全面建立从法人到岗位员工的全员安全责任清单,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市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综合运用监管监察执法和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激励等制度措施和市场手段,强力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合力。

3.优化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融合升华,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以开展液氨制冷、涉爆粉尘、职业危害、烟花爆竹、冶金铸造、有限空间等“六项整治”为抓手,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融入企业标准化创建,大力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做实、做细,确保“落地生根”。建立“提升一批、整改一批、淘汰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动态管理机制,通过重创建、督运行、严复评、促整改,探索构建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的企业标准化建设体系,力争今年全市规模以下工贸行业企业总体达标率、到期复评合格率超过90%,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覆盖率达到100%,抽查企业员工对岗位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知晓率达到90%。全市创建一级标准化达标企业突破3家,创建二级标准化达标企业达到55家。

4.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化。强化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三项岗位”人员持证培训。继续运用好考试考核等手段,盯紧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力度;抓牢各类从业人员这个“绝对多数”,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三级教育培训上持续发力。力争今年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培率达到100%,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突破12000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突破5000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突破10万人。

(二)强化政府监管执法

5.层层夯实党政领导责任。深入贯彻《南通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结合《如皋市镇(区、街道)党政领导分工(联系)部门、村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各镇(区、街道)主要领导开展带队督查不得少于6次,按时填写《工作纪实簿》。经常分析研判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问题,党政联席会议全年分析研究与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少于6次。各镇(区、街道)和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督促整改落实;分管领导必须深入基层一线,亲自检查落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配齐基层安监机构执法装备,保证安全生产各项活动正常开展。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安全专家,重点企业要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借助专业力量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6.固化明晰部门监管责任。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修改完善《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新组建的和涉及到职能划转的部门和单位,对接落实“三定”规定,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责任进行细化,列出清单、分解任务,确保每一项职责都有人认领、每一项任务都得到贯彻落实。完善安委会“1+X”工作机制,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推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充分发挥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委员会作用,按照“严格检查、严厉处罚、严肃追责”的要求,加强协同作战,凝聚监管合力,对跨行业、跨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会商研究,切实加以解决;对重点违法企业,坚决采取联合惩戒,提升执法成效。

7.稳步提升监管执法水平。重心下移,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在岗实践与脱产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积极组织基层安监所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着力规范基层安全执法检查,严格遵循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方式,日常执法检查做到“五见”,即见问题清单、见处罚指令、见责任人签字、见整改结果、见复查验收。日常执法办案做到“五确保”,即确保主体适格、证据确凿、程序正当、法条适用、裁量适当。切实增强执法检查效果,杜绝安全检查“零”隐患、安全执法“零”处罚的现象。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规范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科学编制执法检查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8.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放开主功能区执法权限,提高处罚额度,加大企业违法违规成本,增强镇区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基层安全监管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建立司法联动机制,对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企业,公检法迅速跟进,依法进行顶格处罚,并在第一时间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抓重点监管企业,今年市应急管理局对2018年以来一年内发生5起以上(含5起)工伤事故或者3起以上(含3起)重伤事故的企业,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企业实施安全生产重点监管,重点监管企业必须由所在镇(区、街道)主要领导挂钩联系。市应急管理局每半年、镇(区、街道)每季度对重点监管企业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并在微信公众号“如皋安监发布”上予以曝光。

9.健全完善考核考评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将各镇(区、街道)党委政府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责任体系建设、事故风险防控、严格监管执法、改革发展等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市镇两级安委办对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坚持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按不同地域和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差异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质量。各行业领域管理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实现自管、自建、自评、自考,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奖罚分明的考核体系。

10.着力强化督查问责机制。根据《南通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要求,市纪委、监察委和市安委办组织对各镇(区、街道)、市各部门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巡视,对履职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滞后的相关镇(区、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对履职不到位发生事故的相关镇(区、街道)、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严肃追究纪律责任。落实《如皋市安全生产约谈办法(试行)》,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进展缓慢的镇(区、街道)、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实施警示约谈。强化责任追究,对一次发生2人以上(含2人)亡人事故或者30天内连续发生亡人事故的,取消镇(区、街道)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内全部评优评先资格。

(三)推动社会共建共治

11.加强基层网格化管理。关口前移,深入推进村居网格化建设。研究出台网格员上岗公示、工作例会、日常巡查、情况报告、绩效考核等网格运行管理制度,建立“八大基本信息、六本基础台账、四项活动记录、两个关键现场、一名专兼职网格专员”的考核体系,通过加强日常过程考核,确保村居安全生产有人做、网格专员有事做。力争在6月30日前全市346个村(社区)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建成高效运行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机制,真正将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村居,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米。

12.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倡导安全生产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生产,聘请第三方机构为安全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持,提高执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禁止各镇(区、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聘请专家替企业排查隐患,禁止以专家检查代替日常监督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协作组、行业商会(协会)安监站作用,建立安全帮扶机制,实现企业间安全资源共享与互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智囊团作用,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加强安全中介机构管理,调整、补充市安委会专家组成员。组织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治理整顿,对存在挂证虚聘、转借资质、出具虚假报告、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13.落实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落实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建立完善“黑名单”、“红名单”管理办法及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发布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个人诚信建设,定期向有关部门、媒体、社会发布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黑红名单及失信行为。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归集企业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督管理、“黑名单”等信用信息,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强化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贯彻落实,对失信企业在项目审批、贷款、融资、用地等方面进行惩戒约束,发挥失信惩戒作用,促进企业诚信守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4.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扶持、引导和推进力度,通过公开招标或遴选择优的方式,选择商业信誉良好、偿付能力充足、专业人员齐全的财产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参与项目承保。发挥保险机构风险管控作用,加强保险业对风险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灾防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方面资金投入,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发挥保险费率调节作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15.强化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鼓励企业建立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决策公众互动,通过网上信箱、网上调查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政风行风监督员监督作用。实施安全监管执法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深化重点专项整治

16.强化城市安全运行保障。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供排水等重点基础设施和场所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维护、性能监测、排险加固管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老旧建筑、玻璃幕墙、建筑弃土消纳场、寄递物流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城市安全事故。

17.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长江渔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港口码头、消防、特种设备、旅游、校园等11个方面22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牵头部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主动与配合部门协调联系,明确各自任务和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重点开展危化品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安全风险分布档案,结合化工园区(集中区)专项整治,推进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重点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扎实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和预防脚手架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加强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及时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探索12分制记分考评考核制度,对记分超过6分的建筑施工单位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对发生亡人事故的建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时通报市招投标主管部门。重点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燃气设施设备的巡查、维护、保养工作,深入排查燃气供应设施存在的各类隐患,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18.继续推进平安交通三年行动。贯彻落实《关爱生命筑牢防线南通市“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通安委〔2018〕4号),继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防控能力提升、科技兴安创新、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及交通参与者素质提升、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五大工程,全力压降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

19.扎实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根据南通市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通安委〔2017〕11号),继续组织电器产品生产质量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电器产品生产企业资质审批、认证管理,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储存仓库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扎实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综合治理,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管理,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责任。深入推进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推动城乡社区、村镇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厂房、高层地下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等电气火灾多发场所,优先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对学校、医院、敬老院、宗教场所、文物古迹等重点防火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大力推广使用“灭弧式电气防火短路保护装置”,有效防控电气火灾。

20.圆满完成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30号),标本兼治,稳步推进化工企业专项治理。深刻汲取“12·18”众昌化工较大事故教训,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南通市现场警示教育会议要求,研究出台化工安全生产“三同时”专项检查方案,对化工企业逐个进行验收。组织开展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升工程和“回头看”,强化对危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安全风险管控。深入开展重点化工(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专项行动,3月底前完成排查诊断,12月底前完成整改治理。继续推进化工(危化品)企业二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力争危化品生产企业100%达到二级标准化水平,开展三级标准化质量运行审计;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与应急一体化平台后续开发,提高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预警能力。

(五)夯实安全保障基础

21.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结合“两减六治三提升”和化工“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积极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的关停力度。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把安全生产作为高危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建立集规划设计、重点行业领域、工艺设备材料、特殊场所、人员素质“五位一体”的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体系。

22.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以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为手段,继续在化工、冶金煤气等重点行业企业推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不断提高涉及危险作业区域工艺技术能力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继续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与应急一体化平台后续开发,提高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预警能力。推广应用“车辆及驾驶员主动安全智能防控技术”,力争实现“两客一危”车辆全覆盖。深化“江苏省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应用,引入驾驶员行为数据采集与分析,及时对车、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预警。构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一体化监管平台,实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记录,实现安全管理档案电子化,安全信息可追溯,施工现场的人、机、环安全生产过程无缝管理。

23.扩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固本培元,着力推进宣教覆盖化建设。继续深化“进百企送安全”工程,由安监系统组织向面上部门联合参与延伸,由进企业向进部门、进村(社区)、进校园延伸,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面。开展“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南通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宣贯等系列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加强“如皋安监发布”微信公众号建设,力争2019年关注人数突破5万人,总阅读量突破10万次。开展“4.16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日”系列活动,借助长江镇安全生产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安管人员、企业参观,增强人员安全意识和危机意识,强化工作落实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拍摄2019年事故警示教育片时,市安委办深入看守所,通过被追究刑事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现身说法,震撼观众内心,增强警示教育的效果。

24.保持安全监管队伍稳定。贯彻落实南通市委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三项机制”,倾力支持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编制要求,选准配足基层安监机构人员,基层执法人员数量必须符合规定;各部门特别是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安管人员,做到专职专用,确保全市所有安管人员在编、在岗、在状态。配全配好执法检查装备,努力创造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条件。市监委、编办、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镇(区、街道)安监人员配备情况开展督查,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市委、市政府。持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政治、思想、作风、能力建设,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事故不升;扶持、引导基层单位发挥首创精神,破解安全生产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

25.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素质。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抓好差异化、精准化培训。定期开展面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监管干部和各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轮训,保证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同学习齐进步共实践,推动知识更新和业务能力提升,促使安全监管干部在履职过程中成为面向企业的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宣传队”和安全知识技能的“播种机”。

(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26.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各镇(区、街道)、市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律要求,建立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健全应急管理机构,配备、配足专职应急管理人员。把应急管理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完善应急决策机制、指挥协调机制、信息报送处理和反馈机制、工作联动机制、情况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社会动员机制,着力构建应急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常态化,确保运行畅通。

27.规范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各镇(区、街道)、市各相关部门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完善修订各项应急预案。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有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有重点的进行应急救援桌面推演、专项演练、综合演练。及时聘请安委会专家对演练进行全面的梳理、指导,针对演练中存在的不足做好预案的修订工作,做到预案紧密贴合实际,针对性强,实用性强。

28.做好应急救援响应准备。加强应急救援指挥管理机构与职能部门的横向联系,建立应急救援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预测事故发生走势,有针对性安排布置应急工作。加强应急救援指挥管理机构与专业骨干救援队伍之间的纵向联系,定期、不定期发布事故走势预测信息,提前做好响应准备。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应急电话时刻保持畅通。在休息日、节假日和特殊时期排定人员24小时轮岗值班,确保接警后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处置。

29.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坚持“生命至上、科学救援”的理念,摸清全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及关键救援设备基本情况,整合应急人力、物资和信息资源。围绕专业化、社会化的目标,加强应急管理、应急指挥和应急救援“三支队伍”建设。消防救援队伍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训词要求,做到恪尽职守、苦练本领、不畏艰险,确保各类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保障措施

(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各镇(区、街道)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照《南通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充分发挥政治上的引领和导向作用、组织上的凝聚和协调作用、决策上的主导和把关作用、作风上的表率和示范作用。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动手,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在形势研判、资源配置、舆论导向等方面提供坚强领导保障和有力支持。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扎实做好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突出抓好“未审批、未报建、未发证”的安全监管,突出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的研究,明确安全监管部门,坚决杜绝安全监管盲区和漏洞。

(二)安全生产协同配合到位。各镇(区、街道)、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各尽其力,又要协调配合、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作用,定期检查、通报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及时发出预警、警告,对因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实施问责,用铁的纪律、铁的决心、铁的手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三)安全生产追责问效到位。必须把问责贯穿于安全监管的全过程,坚决做到“守土必须尽责、失土必被问责”。对安全生产出现问题的企业、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铁面无私、严惩重罚、直击要害、打到痛处,用责任追究保障责任落实。要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依法治安,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必须零容忍、严执法。对因工作履职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完善而引发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