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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政府 文号: 皋政发〔2020〕34号
成文日期: 2020-08-31 发布日期: 2020-09-1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对处置“9.5”华地服饰火灾有功单位予以记功的决定
市政府关于对处置“9.5”华地服饰火灾有功单位予以记功的决定
来源: 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0-09-11 15:1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2019年9月5日,如皋市华地服饰大卖场发生火灾,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解放路消防救援站接警后迅速出动,科学指挥,处置得当,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未造成人员伤亡。

为鼓舞基层消防指战员斗志,经十二届市委第70次常委会以及十七届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对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解放路消防救援站记集体三等功。

希望如皋市消防救援大队以此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切实做好如皋市消防救援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如皋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