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5972/2022-00598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文号: | 皋政发〔2022〕2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2-21 | 发布日期: | 2022-02-2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任务的通知 |
市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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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委、办、局、行、社、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经由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票决产生,是市政府对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为确保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市政府对相关任务予以分解下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牵头领导要强化责任意识、把握工作要求、加强过程管理,聚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有序推动民生实事相关工作。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弘扬如皋治沙精神,凝心聚力、上下联动、相互协调、持续奋战,全力确保按序时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承办事项的落实负总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倒逼机制,确保责任到位、组织到位、落实到位,努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配合单位要积极与责任单位、实施单位沟通协作,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市财政局要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实事项目的资金投入,加强对资金的计划、统筹和监管。市委大督查办要全过程监督,做好跟踪问效,确保项目工程规范实施。宣传部门要重视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民生实事项目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过程管控,务求工作实效。各责任单位每季度要将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工作思路等情况报市政府办督办科(市政府楼223室,邮箱:rgszfbdbk@163.com)。市政府将邀请市委大督查办、市人大、市政协定期对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现场督查,并列入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阶段性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点评和通报。
附件: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如皋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