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20-02212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 文号: 皋政发〔2020〕27号
成文日期: 2020-07-25 发布日期: 2020-08-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来源: 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0-08-12 15:2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委办局行社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9〕46号)、《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20〕16号)精神,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广大农民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促进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为实现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农机装备结构持续优化,农机作业条件加快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加快拓展,农机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机总动力超过86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8%,其中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积极进展。

到2025年,农机装备结构更加合理,农机作业条件全面改善,覆盖全程全面机械化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农机使用效率显著提升,农业机械化进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时期。全市农机总动力超过9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7%,其中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稳定在97%;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60%左右。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进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优化扶持政策,提升农机装备创新能力。支持农机装备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项目扶持,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培育发展小型智能农机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大力引进变量施肥播种机、植保无人机、畜禽水产智能化养殖装备等生产企业。鼓励农机制造产品进行试验鉴定,纳入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鼓励和支持农机制造企业建设企业研发平台,牵头或参与产业创新联盟建设和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加强技术转移和技术交易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完善技术成果信息发布、共享、对接和交易服务体系,推动农机装备创新成果加速转化应用。实施农机产品“引进来、走出去”战略,支持我市农机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农机产品展销展览活动,提升农机装备企业影响力和竞争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以下任务均需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具体落实,不再列出〕

(二)持续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巩固国家级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水稻、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快粮食生产机械装备提档升级。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烘干机清洁能源改造、插秧机侧深施肥装置选装、小麦播种复式作业机械推广等。着力提升油菜、玉米、大豆、花生等其他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种植规模达1万亩以上的特色农产品,按照“一业一机”的要求,优选种植品种和农艺模式,优配作业机具,开展宜机化改造,引导规模化种植,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支持智能机械化新型合作农场建设,围绕主导产业,优化机具配套方案,探索适宜的全程智能机械化作业路径,实现全程智能机械化生产。(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负责)

(三)全面加快特色产业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大力推广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林果等特色产业农业机械化,着力在用工较多、机械较成熟的环节取得突破。加快设施农业机械化生产基地建设,分类制定蔬菜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有序推进耕整地、育苗、移栽、植保、施肥、收获、运输等全程机械化;畜牧业重点推进粪污收集和资源化利用机械化;水产养殖业重点推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尾水处理机械化;农产品初加工重点推进果蔬清洗、加工、包装和保鲜机械化。加快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推广智能化农机装备。市财政对村集体机械化种植特色农作物的新型合作农场给予补助。(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负责)

(四)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推进农机服务模式创新,积极培育专业化、综合性农机服务主体,探索完善菜单式服务、订单式作业、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等农机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推进农机农事融合和机械化与适度规模经营融合,鼓励和支持农机服务组织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拓展服务领域,从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延伸、从常规作物向高效作物延伸、从露地生产向设施农业延伸;拓展服务范围,开展跨村、跨镇、跨市作业服务;拓展服务内容,延伸机械化作业链条,实行种、管、收、加工一条龙服务。对村集体经营的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组织给予一定补助,鼓励开展“机器换人”,鼓励应用绿色农机装备。(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五)持续改善农机作业条件。加快推进零散地块的“宜机化”改造和“宜机化”农作物规模经营。合理布局集中育秧育苗、农机具存放、维修以及农产品产地储藏、烘干、分等分级和初加工等农机作业服务配套设施。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投资,加强高标准农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突出田间道路、桥涵闸、田块长度宽度平整度及农业设施大棚等“宜机化”改造,加大农机库、晒场、烘干房等建设投资比例,提高农机作业管理便利程度。推进土地流转,在流转收益中支持机耕道路建设和维护,实现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的提档升级。推进种植结构调整,鼓励经销企业引进、推广符合机械化作业要求的新品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负责)

(六)稳定发展农机专业队伍。加快推进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将农机人才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农机高等院校加强培训合作,采取技术培训、岗前教育、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培育适应农机管理、科技服务和机具操作等复合型人才。对符合职业技能鉴定条件的,当年取得农机驾驶证的人员,优先推荐参加获证奖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合格后享受财政奖补。对新型合作农场、以村集体为主经营的服务联盟录用的涉农大学生,财政给予养老保险补贴,并对其业务(含驾驶、经营等)培训全额补助。(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七)全力保障农机生产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农机本质安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镇村农机安全监管网络。2020年,在涉农村建立农机协管员队伍,通过明确职责、强化考核、依据绩效差别化奖补等方式加强管理,夯实基层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推行农机监理便民举措,放大政策综合效应,提高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部门联合,构建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和长效机制。落实农机报废更新政策,加快老旧农机更新步伐。鼓励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对未到报废年限的变型拖拉机,按照剩余年限,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确保2020年底前所有本地号牌变型拖拉机退出运营市场。(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建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的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工作,围绕政策设计、重大专项和重点工作安排,加强谋划指导和绩效评价,研究破解发展中的难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区、街道)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其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发展目标,加强经费保障,强化工作推动。

三、注重典型引路。各镇(区、街道)要发挥政府在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引导作用,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强对薄弱环节突破、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等典型经验总结推广,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如皋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