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5972/2018-06260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皋政办发〔2018〕166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8-01 | 发布日期: | 2018-08-1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案件办理落实情况的通知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督察组累计向我市交办信访件95件。为及时跟踪案件办理落实进度,根据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案件办理落实情况的通知》(苏环督察办〔2018〕15号)、南通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定期报送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案件办理落实情况的通知》(通环督办发〔2018〕3号)要求,从今年8月起,我市将建立定期调度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内容
“回头看”期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环境信访案件(具体清单另行发送)办理落实情况。主要包括1份月度总结报告(见附件1)和1张月度汇总表(见附件2)。
二、报送时间
从8月开始,每月28日前报送截止上月底最新进展情况。(7月份最新进展情况于8月2日下午17:00前上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回头看”交办信访案件的办理落实工作,成立工作机构,实施领导包案,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调度材料报送工作。专人名单连同第一批材料一并上报。
(二)及时规范报送。要严格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情况。要提高材料质量,务求准确精炼。要规范格式要求,材料须经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扫描形成电子版(PDF和Word格式各1份)上报。
(三)加快办理进度。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本着“紧前不紧后”的原则,扎扎实实抓好信访案件的办理落实。省环保厅各区域专员办、驻南通市监察室将持续跟踪督办,严查拖延办理、虚假整改等行为。
附件:1.月度总结报告参考格式
2.月度报表规范格式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联系人:黄宇琳,电话:13773772639,QQ:494860387,邮箱:49486038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