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18-06284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号: 皋政办发〔2018〕176号
成文日期: 2018-08-14 发布日期: 2018-08-2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8-28 11:2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如皋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如皋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南通市和我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整体推进、专项突破,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建设新时代“强富美高”魅力如皋提供有力支撑。

一、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助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每月公开我市财政收支情况,主动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发挥南通市工业存量资产交易平台、如皋市担保体系和中小企业应急互助基金平台作用,及时公开各类存量资产、金融资源信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做好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订立及履行、征收土地等8类信息的公开工作;通过政府投资项目“E路阳光”平台,实时公开重大项目投资、审批、建设情况,实现在线考核、预警、督办。配合做好南通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加大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PPP工作最新进展、政策文件等信息,定期发布最新PPP项目入库信息。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定期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扎实做好拆迁安置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二)助力重大改革事项落到实处。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研究制定加强所出资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指导企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我市农业结构调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质量安全品牌创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信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继续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开展预决算公开年度专项检查。按要求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逐步建立政府债务举借情况随同预算公开的常态机制,做到政府债务收支与财政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批、同步执行。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利用激光防伪二维码等信息化手段公开电梯、液化气瓶等民生热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水平。加快推进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在如皋的运用,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

(三)助力供需结构优化升级。围绕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如皋行动纲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以及实施企业制造装备升级和互联网化提升计划等,加大支持政策及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支持、服务、监管政策时,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使出台的政策更加适应新产业发展。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应,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对接服务上海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相关工作方案,承接高端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溢出的优质项目以及健康旅游、教育文化、特色农产品等领域合作方面的政策、举措、进展情况等信息。

(四)助力民生保障和改善。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和救助对象认定信息公开,并实现公开信息的可检索、可核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公开。梳理、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低收入者法律服务减免、法律服务救助和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基本保障类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公开。推进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控制主要检测数据公开工作,利用“互联网+”,把传统预约渠道与网络、移动客户端等新兴预约渠道相融合,加强网络号源管理公开,更好地方便群众就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取得备案登记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立安全信息公示栏。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信息及时公开。推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

二、大力开展政务发布解读回应

(五)及时准确公布重大政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部门制定出台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重要政策文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如皋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选取社会广泛关注、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事项,明确公开任务、内容和频次等,作为本部门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向社会发布。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加快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全覆盖运用,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实行答复全文公开。

(六)高质量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解读我市推进经济发展高质量、改革开放高质量、城乡建设高质量、文化建设高质量、生态环境高质量、人民生活高质量等重大工作的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切实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发言人”“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采访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积极打造“政策简明问答”平台,围绕企业群众关注的政策信息,以问答形式进行通俗易懂的解读、扩大新媒体传播渠道,提升政策解读效果和覆盖面。

(七)及时高效回应群众关切。健全网络舆情监测体系,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切实强化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新平台灵活性强、交互性好的优势,及时做好互动回应工作,不断提升平台交互体验。适时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三、切实提升政务服务公开实效

(八)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再造网上办事流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全面公开网上办事服务信息,市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审批事项取消下放以及职能变化情况,及时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和政务服务大厅,线上线下同步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要素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可以精简的一律精简。进一步优化智慧政务综合信息化服务平台,确保与江苏政务服务网、如皋市政务公开平台无缝对接,确保办件流程、结果信息及时推送。推进全市“不见面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确保具备条件的审批服务事项100%开通网上办理通道。

(九)让企业群众到大厅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准确一致、办理口径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企业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继续深化“2340”改革,及时公开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全面公开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方面的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信息。在市、镇(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合理优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设置、升级信息化设备,增强智能化便捷导引服务,增加自助办证办照服务。设立政务公开体验区,整合政务服务大厅现有资源,推出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和办理进度查询,材料填报模拟展示,以及建议投诉等功能,为居民提供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和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十)深化网上办事服务“一号答”。依托“12345”市长热线平台,整合联动我市各类非紧急类服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服务;构建“一号答”专线,编制“一号答”知识清单,实施“一号答”服务导航,提供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咨询和协同办理,解答网上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相关政策。统一接受企业和群众对我市“不见面审批(服务)”的投诉、建议和评价。

四、着力打造“一站式”公开平台

(十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配合南通做好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群的整合迁移工作。加强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内容管理和南通、省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坚持合法、必要、正当地收集、使用、管理用户信息数据,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十二)打造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门户。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实现与南通相关平台无缝对接、共享共用。建设市级政务信息共享网站,支撑政府部门间跨地区、跨层级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应用;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集中向社会开放,促进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完善安全防护措施,提升信息系统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的能力,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加强“两微一端”平台建设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进行迁移整合。

(十三)推动政府公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要求,进一步完善部门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的基础上,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功能,适时了解公报受赠单位的使用情况,动态优化调整赠阅范围和数量。探索在依申请公开、新闻发布、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场景中更多应用政府公报,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法定、权威、规范、便民等功能,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十四)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各镇(区、街道)、部门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加强对新条例学习培训,加快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流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通过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周、知识问答等形式,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十五)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制订出台如皋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则,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公文办理中的政务公开程序,加快将政务公开要求固化到现有业务管理系统中,推动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府日常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结合新修订的条例出台,加快落实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要求,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同时注意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对一些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要提前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稳步推进主动公开目录编制,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好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并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十六)建立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年内重点推动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各主管部门要参照国家、省、南通市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加快推进我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完善。各相关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十七)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建设。市政府办要加强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统一规范,试点涉及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配合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试点涉及部门要对照试点工作任务目标,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完成的基础上,编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协同建设“一站式”政务公开平台和在线监督平台,同时注重试点成果的提炼总结,8月底前,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符合如皋发展实际的试点成果。市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标准规范编制工作。

各镇(区、街道)、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工作措施,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承担牵头任务的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指导,确保相关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市政府办公室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并通报结果。

附件: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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