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18-07729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号: 皋政办发〔2018〕248号
成文日期: 2018-12-03 发布日期: 2018-12-1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2-19 09:0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批示精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全省统一部署,自即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

专项检查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重点,突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租赁厂房设备从事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易受出口贸易摩擦影响的加工制造业企业以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措施的情况;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和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信用惩戒情况。

二、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2018年12月10日前)。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各镇(区、街道)、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细化工作责任和目标及检查措施,并组织力量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摸底。对因生产经营困难存在拖欠工资苗头,可能导致欠薪逃匿的加工制造企业,以及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可能导致欠薪的工程建设项目逐一核实。建立重点监测名单,凡春节前不能解决到位的,要逐一制订清欠工作方案,方案应当包含欠薪企业基本情况、欠薪金额及人数、资金筹措渠道、工资支付节点、春节前应急处置措施、清欠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内容。

(二)执法处置(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春节前)。各镇(区、街道)、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排查发现的欠薪风险单位进行跟踪监督,督促兑付已拖欠的工资,特别是要了解企业资金落实情况,防止发生新的拖欠;要认真受理举报投诉,严肃查处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三)督查考核(2018年12月至2019年春节前)。专项检查期间,市政府将派出联合督查组,指导、检查镇(区、街道)、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治欠保支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有关案件线索,对欠薪问题高发频发、处置不力的镇(区、街道)、部门开展专项督查。12月底前完成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政治使命,加强对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治欠保支”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部署抓好落实。镇(区、街道)要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履行好欠薪排查工作以及群体性欠薪事件协调处理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市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扎实推进本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督和治理。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处置工作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要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专项检查良好氛围。各镇(区、街道)及市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12333、12345、12351等维权服务渠道。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或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建筑工地、各类交通站场、城市广场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广大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强化市镇联动,形成“治欠保支”工作合力。市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各司其职,认真组织,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推进。专项检查期间,各镇(区、街道)应整合资源集中办公,负责受理和处置农民工投诉举报;每天应安排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备勤,应对因欠薪导致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要安排专人值班,负责接待来访劳动者和群众,收集、核实和报告欠薪预警信息。发现重大欠薪群体性事件隐患的,要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处置并报告。

(四)严肃统计纪律,如实报送专项检查材料数据。抓好“治欠保支”工作调度,严肃数据材料报送纪律。检查期间建立镇(区、街道)、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专项数据报告制度。

1.凡发生欠薪逃匿事件、恶性欠薪突发事件、涉及10人(含)以上欠薪群体性事件的,应在10小时内上报。

2.2018年11月30日前报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备勤部门、电话。

3.2018年12月10日前报送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报告。

4.从2018年12月27日开始,每周四上午10:00前报送专项检查情况表和欠薪处置情况进度表。2019年1月21日至2月3日,欠薪处置情况进度表调整为每天上午10:00前报送。

5.2019年2月3日前报送专项检查总结,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联系人:陈旭,联系电话:87287607,传真:87615801,邮箱:rgldbzjc@163.com

附件:1.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表;

    2.欠薪处置情况进度表。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 日

皋政办发〔2018〕248号 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