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21-00962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号: 皋政办发〔2021〕37号
成文日期: 2021-03-19 发布日期: 2021-03-3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农村供水管网改造 提升工程相关事项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农村供水管网改造 提升工程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31 16:4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

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作被列入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市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作,实现供水公共服务均衡化。为加快推进工程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搬迁清障的相关补偿标准

1.开挖管沟操作面(管道直径≥DN300中心线两侧各10米,管道直径<DN300中心线两侧各5米)的青苗补偿,按1800元/亩·年补偿。如用一熟则按上熟四、下熟六分别实量实算。

2.坟墓、大田苗木、大田胡桑、零星树木及养殖类等补偿标准参照皋政办发〔2020〕9号文件执行。(以评估单位出的单子为准)

以上1、2项补偿费用由各镇(区、街道)负责汇总,辖区牵头人审核并上报富皋万泰集团核实后,结算至各镇(区、街道)。

3.在施工过程中,如用电、临时占用材料场地、建设施工便道、因施工需破镇域范围内的沟、渠、路等,则由施工方予以修复、补偿。补偿、修复经费由现场推进组、镇村领导共同确认,按现场签证予以确认,计入施工总成本。

二、搬迁清障的相关激励政策

为加快工程组织推进,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能及时化解各类矛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参照区域供水三期工程奖补方法,结合本次管网改造提升实际,明确管道直径≥DN300的以5000元/公里奖励给相关镇、村;管道直径<DN300的以3000元/公里奖励给相关镇、村;户表改造5元一户,奖励到村。奖励对象为负责工程推进的相关人员。同时将严格按照区域供水对各镇(区、街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把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作列入年终城乡建设考核。最终奖励金额按照考核积分比例发放到镇(区、街道)。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层面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各镇(区、街道)坚持属地负责制,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同时要求深入细致、及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清障等工作,保证工程顺利推进。市级机关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整体联动。

2.深入宣传发动。各镇(区、街道)、村要召开动员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组织推进区域供水的意义和相关政策,努力形成强烈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沿线各镇村广大干部群众的热情和积极性。

3.严格执行政策。政策已明确的要严格按标准执行、阳光操作;政策没有明确的不得乱表态、乱开口子。对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必须报市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确定;对各类补偿款要严格按规定及时足额补偿到位,不得截留、挪用。

4.加快组织实施。各镇(区、街道)要紧紧围绕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作确定的施工时间安排,及早做好各类矛盾化解工作。市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领导小组全体人员要积极做好工程施工的技术指导及协调服务工作。各施工队要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紧扣时点、加快建设,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按序时节点完成工程建设。

附件:1.市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领导小组

2.市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考核办法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附件1

市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提高区域供水质量,确保全市人民喝上优质、安全的长江水,计划两年完成全市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实现供水公共服务均衡化。经研究,决定成立如皋市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鸣昊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顾留忠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黄文斌 市政府副市长(负责日常工作)

成 员:吴正隆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小荣 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

     吴敬民  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市监委第一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主任

     冒海清 市财政局局长

     石 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苏 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小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建军 市水务局局长

     赵宏祥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城北街道党工委书记

     仲纪元 如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许  薇 长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如皋港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刘亚东 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城南街道党工委书记

     储  凯 东陈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刘小冬 丁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慧华 白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崔 金 下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石晓鹏 吴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 红 磨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姜洪峰 九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丁 毅 石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王 鹏 江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兵 搬经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章爱平 富皋万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卢晓剑 富皋万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周小荣、苏 强

副主任:顾新建(常务)、章爱平、卢晓剑

成 员:各镇(区、街道)分管领导

王宏斌、汤纯、张晓华、刘勇、高小峰、张飞

职 责:具体负责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作的整体推进,包括制定计划、宣传发动、制定并组织推进工作考核等日常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所属各工作组、各镇(区、街道)、各部门的协调与联系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其他交办工作

办公室地点:如皋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附件2

市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考核办法

根据《市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任务的通知》(皋政发〔2021〕5号)文件精神,制定我市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保障我市区域供水能够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用水以及其他用水需求,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质量和安全。全面实现城乡供水“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

二、目标任务

围绕“两年完成全市域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实现供水公共服务均衡化”目标。2021年完成改造提升主干网63.8公里,次干网90公里,换表改造15万户。

三、考核对象

各镇(区、街道)。

四、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20分)。

①建立工作推进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管网改造,并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材料上报(10分);②制定详细推进工作方案(10分)。

2.节点推进(60分)

围绕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目标任务,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管网改造设计工作(10分);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管网改造和户表改造招投标工作(20分);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管网改造和户表改造施工任务(30分);不能完成任务的,不得分。

3.安全供水(20分)。

①确保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期间水质达标,水压稳定(10分);②及时回复广大人民群众关于生活用水对水质、水压的诉求(10分)。

五、考核方法

将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作列入年终城乡建设考核内容,对各镇(区、街道)进行专项考核,对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得满分;未及时完成的,给予扣分。

解读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皋政办发〔2021〕3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