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19-00001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文号: 皋政办发〔2019〕76号
成文日期: 2019-05-11 发布日期: 2019-05-3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9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9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5-31 15:1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南通市委市政府深化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总体目标和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现就2019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构筑结构完整、功能完备、优质高效、生态稳定的长江两岸森林生态系统,全面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为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的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全市新增成片造林面积6000亩;新建长江岸线造林面积700亩;中幼林抚育面积1万亩;建成市级森林城镇1个;新建省级绿化示范村11个、“三化”示范村5个;加快以各类公园、公共绿地等为主的城市绿地、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建设;新建、完善道路绿化180公里以上,其中农村公路150公里;新建、更新及完善农田林网控制面积6万亩;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新建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和文化教育基地各1个,义务植树80万株以上;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全面提升林木覆盖率;积极探索林木管护新机制(具体考核任务见附表)。

三、重点工作

1.新建、完善沿江及骨干河道防护林工程建设。为落实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工作,2019年将对长江沿岸、厂区闲置场地、违章拆除地块、现有林地“天窗”、裸露地全面进行绿化覆盖,在我市江堤内、外侧100米范围内宜林地段新建完善沿江基干防护林700亩。2018年我市如海、焦港、如泰、通扬等四条骨干河道绿化任务基本完成,2019年开展补栽完善工作,补栽完善面积1450亩。

2.新建、更新及完善农田林网工程。以高速公路、宁启铁路两侧铁路红线外两侧可视范围1000米内的“三网”绿化为重点,即道路林网、水系林网和农田林网绿化,以及村庄绿化、镇区绿化为重点,全面推进我市宁启铁路沿线新建、更新及完善农田林网工作。2019年确保完成新建、更新及完善农田林网控制面积6万亩以上。

3.村庄绿化提升工程。各镇(区、街道)要筛选建设质量高、宽度4米以上、路肩配套到位的道路,栽植景观效果好、绿量大、较大规格的乔木树种,并做好抚育工作,重点打造乡村林荫大道,加强公共绿地、河道绿化、四旁绿化等建设,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逐步提升我市农村绿化形象。2019年全市申报省级绿化示范村11个、“三化”示范村5个,该工程创建实行申报制。

4.森林城镇创建工程。各镇(区、街道)要围绕“乔木与灌木、常绿与落叶、花卉与草坪、速生与慢长、空中与水体、平面与垂直”等六个结合,优先选择“三化”树种,着力打造“种类丰富、配栽合理、造型雅致、三季有花、四季有绿、生态和谐”的植物群落和园林绿地系统,全力消除镇区道路、河坡、庭院“零”绿化,争创南通市级森林城镇。2019年全市申报创建南通市级森林城镇1个以上。

5.省级生态公益林及中幼林抚育管理工程。各镇(区、街道)要认真做好农村公路、河道两侧树木的补植、扶正、修剪、病虫害防治、施肥除草等森林抚育措施,提升我市农村公路和河道绿化形象和档次。2019年重点对我市境内沿海高速、宁通高速、启扬高速进行森林抚育,要求高速公路两侧树木生长正常,树冠完整,无缺株现象,无明显枯枝死杈,修剪合理,树木无明显歪斜(造型树木除外),无枯死株,无明显可视的病虫危害症状。

6.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全面加强以美国白蛾、杨树食叶害虫和香樟樟巢螟为重点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防治;要严格执行林业有害生物检疫规定,积极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2019年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不超过2‰,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88%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99%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制度。

7.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和森林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引导科学合理、集约利用林地。保护现有森林资源,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落实林地“占补平衡”和还林补林措施,确保林地面积动态平衡。要加大林业法制宣传力度,依法加强省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征占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管理,及时开展森林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毁害林业资源的严打整治活动。该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镇(区、街道)负责辖区内资源管理和森林防火等工作。

8.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保护工作。加大野生动植物及珍稀树种、乡土树种、古树名木保护力度,规范野生动植物的种植、养殖和经营利用管理,查处违法经营活动,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要通过实施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和加大湿地保护力度,不断完善和提升湿地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动植物栖息地,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构筑比较完备的森林和湿地生态体系,使生态环境脆弱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四、奖励办法

1.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奖补办法: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每亩补贴800元,2019年奖补总额原则上不超过60万元。

2.中幼林抚育工程奖补办法:对中幼林抚育按100元/亩进行考核奖补,2019年奖补总额不超过50万元。

3.农田林网建设工程奖补办法:各镇(区、街道)按照市下达计划,规划建设一、二级农田林网,市财政对新建、更新及完善一、二级林网控制面积分别给予100元/亩、80元/亩进行考核奖补,起奖标准为1000亩以上。此项奖补总额不超过30万元。

4.绿化示范村创建工程奖补办法:对符合创建标准,通过验收确定为江苏省三化示范村和绿化示范村的村(社区),分别给予每村10万元和6万元奖励。

5.成片造林补助:在各镇(区、街道)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对当年底通过验收的合格造林面积部分,给予每亩120元的造林补助。该项奖励总额不超过60万元。

6.深化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创森活动、植树节、文化教育基地和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建设等方面的开支。该项总额在100万元左右。

7.项目补助按照“建前申报、建中监管、建后验收”要求和时点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予以补助。凡在上级造林核查和保存率检查中合格率低于90%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所有奖补资金。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造林绿化投入机制、管护机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确保造林绿化任务的圆满完成。

2.加大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造林绿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参加义务植树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市级宣传媒体要大力宣传绿化惠民富民政策,营造全民绿化的良好氛围。

3.注重统筹协调。生态林业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市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以规划为引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积极做好造林绿化工作。各镇(区、街道)和村(社区)要做好三、四级河道的绿化和管护工作。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提前谋划,认真做好规划造林地段的土地流转、资金筹备、造林技术的培训、重点工程的招投标以及苗木的落实等相关准备工作。

4.严格考核奖惩。2019年市政府将继续把林业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对各镇(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奖惩。由市绿委办牵头组成绿化工作督查考核组,重点督查考核各镇(区、街道)重点林业工程建设、林木成活保存情况以及管护责任制落实情况。

附件:2019年度如皋市绿化工作任务分解表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1日

附件:

2019年度如皋市绿化工作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个

序号

镇(区、街道)别

成片林

骨干河道生态廊道补栽工程

沿江基干防护林工程

中幼林抚育

绿化示范村

新建完善农田林网

1

如城

100

100


1000

1

5000

2

磨头

600

400


800

1

5000

3

城北

300

150


800

1

5000

4

城南

200



800

1

4500

5

东陈

300

100


700

1

3500

6

搬经

200



800

1

5000

7

江安

800

400


900

1

5000

8

石庄

600



700

1

4000

9

长江

400


700

1200

3

6000

10

九华

600



600

1

3000

11

下原

400



600

1

3000

12

吴窑

100

300


600

1

3000

13

白蒲

800



800

1

5000

14

丁堰

600



600

1

3000

合计

6000

1450

700

10000

16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