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18-07521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号: 皋政办发〔2018〕210号
成文日期: 2018-10-08 发布日期: 2018-10-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0-29 14:4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文件精神,推进江苏农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优质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根据《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各镇(区、街道)申报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二、申报要求

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申报以稻麦基地为主,蔬菜和水果类基地应是创建过标准园、绿色防控示范区或备案的出口蔬菜基地等省级以上基地之一。

(一)每个镇(区、街道)建设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万亩。

(二)每个基地单元(村、居、社区)在抓好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再重点建设1个示范片、2个示范户,以示范带动基地建设。

三、申报材料

(一)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申请表。

(二)基地示意图及生产单元分布图。应清晰反映本镇

(区、街道)区域行政区划范围内基地的具体位置及基地生产单元分布情况,图中必须标明主要交通公路、铁路及工矿业区情况,生产单元须统一编号。

(三)基地建设方案、措施和经费保障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基地建设组织管理体系文件。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包括成员单位名单及其职责),以政府文件下发到各基地单元。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和协调基地建设工作,能实际有效运行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基地建设工作。

2.下发基地建设办公室文件。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基地建设办公室,明确机构职能、人员及职责分工,以政府文件下发各基地单元。

3.明确各基地单元负责人、技术服务、质量监督和综合管理人员以及各村工作人员名单。

4.各基地单元应当建立全部农户姓名、生产单元地块编号、生产面积、种植品种、联系方式的纸质档案以及各基地单元的汇总明细电子表格。

5.镇(区、街道)、村(居、社区)监督管理队伍体系架构图。

6.镇(区、街道)、村(居、社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架构图。

(五)基地建设管理制度。

1.基地环境保护制度。通过开展农业环境保护和检测监督,确保基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要求,基地周围3平方公里和上风向10公里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企业。

2.生产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包括病虫害统防统治、有机肥替代行动、非化学防治措施等绿色生产技术推广的具体措施等。依托农业服务中心,培养建设专门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员队伍,持续优化基地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向农户发放绿色优质农产品操作规程、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者使用手册、基地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及肥料使用准则,并指导其使用。在各生产单元的生产、生活区设置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宣传栏,向基地内农户普及绿色食品标准以及相关技术。宣传栏必须覆盖全部基地单元。

3.绿色优质农产品专项培训制度。完成对基地各级管理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对接企业生产管理人员及基地内所有农户的绿色优质农产品知识、技术、基地建设管理制度的专项培训,培训档案保存完整。

4.生产档案管理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包括投入品购买、使用记录,田间生产管理,收获、仓储、交售记录样本,其中田间生产管理与投入品使用记录内容应包括生产地块编号、种植者、作物名称、品种、种植面积、播种或移栽时间、土壤耕作情况、施肥时间、施肥量、病虫草害防治施药时间、用药品种、剂型规格及数量等。要安排基层工作人员统一发放生产档案,指导并督促农户如实填写。各项记录应完整详实,在产品出售后10日内提交基地办存档,并完整保存五年。

5.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建立基地允许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在各基地单元宣传栏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及肥料使用准则。在基地辖区内的主要农资供应点设立绿色农产品投入品专柜,指导农户按照绿色食品投入品使用要求购买及使用。专供点内须张贴基地允许使用的农药清单和肥料使用准则,并对其投入品的销售进行台账登记管理。有条件的基地可以引入绿色食品生产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托管服务,严把投入品源头使用关。

6.综合监督管理及检验检测制度。包括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等的具体监督检查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综合监督检查,有关检查记录交基地办统一归档留存。有条件的单位建立检验检测体系,定期对基地产品和环境进行检测。 每年至少完成2次对基地投入品销售及使用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基地办应将所有检查情况及问题予以记录并归档留存。

(六)对接企业与农户对接购销协议。申请的基地需规范小规模农户分散生产经营模式,通过土地流转或统一管理、合作经营等形式,初步具备产业化对接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基地日常生产管理和产品收购、加工与销售的条件,在一定范围内实现“基地+企业+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具备实行统一优良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管理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获的生产管理基础。产业化对接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对接购销协议。基地建设单位应积极支持、指导基地对接企业开展绿色食品的申报工作。

(七)基地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邀请相关专家根据当地实情编写基地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并持续优化,推广应用。

四、申报时间

各镇(区、街道)要加强部署安排,于2018年10月20日之前将“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申请表”(附表)和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申报材料报送市农委。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财政所、国土所、农服中心、农经中心、水利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职责,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基地建设办公室,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明确各基地单元负责人、技术服务、质量监督和综合管理人员以及各村工作人员名单。

2.加大财政投入。引导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利用社会资金成为投资主体,逐步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绿色食品开发投资机制。鼓励企业申报绿色食品,建立品牌。各镇(区、街道)要投入专项资金,用于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市级也将此项工作列入《2019年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激励办法》进行奖补。

3.强化工作考核。市政府将根据《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建立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工作考核机制,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镇(区、街道)的考核;各镇(区、街道)也要制订相应的考核细则,加强对各村(居、社区)的考核,保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4.开展培训服务。各镇(区、街道)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标语、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提高广大干群对绿色优质农产品的认识,争取公众的参与和支持,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附件:江苏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申请表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