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20-00543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号: 皋政办发〔2020〕32号
成文日期: 2020-02-25 发布日期: 2020-03-0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06 14:5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0年全省绿化造林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苏林造〔2019〕19号)、《南通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6—2025年)》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现就2020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快构筑结构完整、功能完备、优质高效、生态稳定的长江两岸森林生态系统,全面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为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大的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全市新增成片造林面积7000亩,其中珍贵用材树种成片造林面积1200亩、培育珍贵用材树种20万株;新建沿江基干林带2公顷、完善4公顷,改造提升沿江生态廊道467亩,其中补植200亩、退化林修复267亩;新建城市公园1个、街边绿地1个、生产防护绿地20公顷,建成慢行系统4公里、绿荫停车场1个;新建高速、铁路、国省道、县乡村道路绿化184公里;开展一、二、三级河道绿化10公里以上,新建水源涵养林2公顷、完善2公顷;中幼林抚育面积1万亩;新建国家森林乡村5个,省级绿美村庄11个;新建、更新及完善农田林网控制面积6万亩;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新建全民义务植树基地1个,义务植树80万株以上;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全面提升林木覆盖率; 积极探索林木管护新机制。(具体考核任务见附表)

三、重点工作

1.生态片林建设工程。深入挖掘造林绿化潜力,做到见缝插绿、应栽尽栽,持续增加我市森林资源培育总量。按照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原则,大力开展沿路、沿水、沿城、沿厂绿化造林工作,2020年全市新增成片造林面积7000亩以上,全面提升林木覆盖率。该工程由各镇(区、街道)组织实施。

2.新建完善沿江生态廊道工程。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长江两岸造林绿化,加快推进沿江地区生态修复和保护,把沿江岸线打造成生态岸线、亲民岸线。切实加强和完善沿江防护林建设,大力实施森林抚育工程,开展堤防退化林修复工程,提高沿江防护林生态质量。2020年新建和完善沿江防护林90亩以上,补栽完善修复面积467亩以上。该工程由长江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

3.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工程。2020年全市新建城市公园1个、街边绿地1个、生产防护绿地20公顷,建成慢行系统4公里、绿荫停车场1个;新建高速、铁路、国省道、县乡村道路绿化18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8公里、铁路1公里、国省道20公里;开展一、二、三级河道绿化10公里以上,其中一、二级河道各1公里,新建水源涵养林2公顷、完善2公顷。该工程分别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负责实施。

4.绿美村庄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 “千村示范、万村行动”绿美村庄建设活动,推广种植珍贵用材树种、彩色树种,科学规划建设乡村道路绿化、河道绿化、庭院绿化、公共绿地、产业绿化,全面增加村庄绿化总量,不断提升绿化品味和美化水平,创建省级绿美村庄11个,长江沿岸1公里范围内村庄须达到省级绿美村庄标准。该项工程由各镇(区、街道)组织实施。

5.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是推进和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主要内容,通过造林绿化,建设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绿化美化的乡村。创建国家森林乡村(行政村)5个以上。该项工程由各镇(区、街道)组织申报实施。

6.新建完善农田林网工程。加强农田林网网格化建设,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道路或灌溉水系两侧,各种植1-2行大规格乔木,推荐种植榉树、中山杉、落羽杉、水杉等树种,逐步形成完整的农田林网体系,建设标准以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为准,新建农田林网控制面积6万亩。该项工程由各镇(区、街道)组织实施。

7.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及中幼林抚育管理工程。各镇(区、街道)要认真做好农村公路、河道两侧树木的补植、扶正、修剪、病虫害防治、施肥除草等森林抚育措施,提升我市农村公路和河道绿化形象和档次。2020年重点对我市境内农村公路、骨干河道生态廊道进行森林抚育,要求道路、河道两侧树木生长正常,树冠完整,无缺株现象,无明显枯枝死杈,修剪合理,树木无明显歪斜(造型树木除外),无枯死株,无明显可视的病虫危害症状。该项工程由各镇(区、街道)组织实施。

8.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全面加强以美国白蛾、杨树食叶害虫和香樟樟巢螟为重点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防治;要严格执行林业有害生物检疫规定,积极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2020年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不超过4‰,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10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制度。

9.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责任制和森林防火责任制,建立健全林地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引导科学合理、集约利用林地。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要严格林木采伐许可审批、林地征占用审核制度,市农业农村局要坚决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对毁林、盗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零容忍”,不断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该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镇(区、街道)负责辖区内资源管理和森林防火等工作。

10.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保护工作。加大野生动植物及珍稀树种、乡土树种、古树名木保护力度,规范野生动植物的种植、养殖和经营利用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要及时查处、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要通过实施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和加大湿地保护力度,不断完善和提升湿地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动植物栖息地,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构筑比较完备的森林和湿地生态体系,使生态环境脆弱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四、激励举措

1. 奖补办法

(1)生态片林补助:在各镇(区、街道)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对当年底通过验收的合格造林面积给予每亩150元的造林补助,奖补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新建完善沿江生态廊道:实行以奖代补,每亩补贴800元,奖补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堤防退化林修复工程通过验收后由省级林业专项资金补助8万元。

(3)绿美村庄建设:对达标并通过省级绿美村庄验收的按照省级补助标准进行补助,从2020年度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绿美村庄建设部分列支。

(4)农田林网建设工程:各镇(区、街道)按照市下达计划,规划建设一、二级农田林网,市财政对新建、更新及完善一、二级林网控制面积分别给予100元/亩、80元/亩进行考核奖补,起奖标准为1000亩以上。此项奖补总额不超过30万元。

(5)中幼林抚育工程:对中幼林抚育按100元/亩进行考核奖补,奖补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经费保障

(1)湿地保护工作:主要用于长江等重要自然湿地保护宣传、标牌、界桩等制作安装费用。该项总额在15万元左右。

(2)林业规划编制工作:用于县级森林经营方案和“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共计40万元。

(3)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主要用于创森活动、植树节、文化教育基地和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建设以及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开支。该项总额在40万元左右。

相关项目补助按照“建前申报、建后验收”要求和时点进行,验收合格方可予以补助。凡在上级新造林核查和保存率检查中合格率低于90%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所有奖补资金。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造林绿化投入机制、管护机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确保造林绿化任务的圆满完成。

2.加大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造林绿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参加义务植树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市级宣传媒体要大力宣传绿化惠民富民政策,营造全民绿化的良好氛围。

3.注重统筹协调。生态林业建设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市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以规划为引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积极做好造林绿化工作。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提前谋划,认真做好规划造林地段的土地流转、资金筹备、造林技术的培训、重点工程的招投标以及苗木的落实等相关准备工作。

4.严格考核奖惩。2020年市政府将继续把林业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对各镇(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奖惩。由市绿委办牵头组成绿化工作督查考核组,重点督查考核各镇(区、街道)重点林业工程建设、林木成活保存情况以及管护责任制落实情况。

附件: 2020年度如皋市绿化工作任务分解表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2020年度如皋市绿化工作任务分解表

单位:亩、个

序号

镇、部门(区、街道)别

生态片林

改造提升沿江生态廊道工程

绿美  村庄

国家森林乡村

中幼林抚育

新建完善农田林网

1

如城

300


1

1

1000

5000

2

磨头

800


1

1

800

5000

3

城北

300


1


800

5000

4

城南

300


1

1

800

4500

5

东陈

300


1

1

700

3500

6

搬经

300


1


800

5000

7

江安

800


1


900

5000

8

石庄

600


1


700

4000

9

长江

600

467

1


1200

6000

10

九华

600


1


600

3000

11

下原

400


1


600

3000

12

吴窑

300


1

1

600

3000

13

白蒲

800


1


800

5000

14

丁堰

600


1


600

3000

市交通运输局

新建高速、铁路、国省道、县乡村道路绿化18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8公里、铁路1公里、国省道20公里。

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新建城市公园1个、街边绿地1个、生产防护绿地20公顷,建成慢行系统4公里、绿荫停车场1个。

市水务局

开展一、二、三级河道绿化10公里以上,其中一、二级河道各1公里,新建水源涵养林2公顷、完善2公顷。

合计

7000

467

14

5

10000

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