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5972/2019-00001 | 分类: |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文号: | 皋政办发〔2019〕70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4-30 | 发布日期: | 2019-05-1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如皋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委、办、局、行、社、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如皋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和各单位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张亚鸾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龚卫东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公共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郭夕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成员:陆兵市文明办副主任
蔡志斌市财政局副局长
韩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
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孙夏兵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刘佩骏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范彦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红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沙进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副书
记、副局长
石留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人选
谢仁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郭夕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仁圣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2.审定年度无偿献血计划;
3.督促、检查各部门和各单位的无偿献血工作;
4.审定无偿献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5.协调处理无偿献血中各单位、各部门相互支持、配合的问题;
6.审定全市无偿献血动员、组织、招募、采集、管理办法。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市文明办
负责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无偿献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列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文明创建和评选内容。
2.市财政局
依法落实和保障无偿献血工作各项经费,负责检查、监督经费的使用和运行情况。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负责为献血屋、流动献血车提供支持和帮助,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为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的发布提供便利。
4.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
负责《江苏省献血条例》“三免”政策(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相关条款宣传与落实。
5.市教育局
负责指导全市学校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将无偿献血知识纳入中小学教材健康教育内容,支持在校学生加入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伍,检查督促学校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和组织实施工作。
6.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江苏省献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并组织多种文艺形式的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负责将无偿献血列入公益性宣传计划,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性宣传活动。
7.市红十字会
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组织、动员红十字会员参加无偿献血,协助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8.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负责监督管理血液工作,负责医疗临床用血的管理以及检查、监督,承担市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