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19-00001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文号: 皋政办发〔2019〕70号
成文日期: 2019-04-30 发布日期: 2019-05-1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如皋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如皋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5-17 15:16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委、办、局、行、社、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如皋市无偿献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和各单位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张亚鸾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龚卫东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公共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郭夕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成员:陆兵市文明办副主任

蔡志斌市财政局副局长

韩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副书

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孙夏兵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刘佩骏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范彦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红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沙进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副书

记、副局长

石留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人选

谢仁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郭夕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仁圣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2.审定年度无偿献血计划;

3.督促、检查各部门和各单位的无偿献血工作;

4.审定无偿献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5.协调处理无偿献血中各单位、各部门相互支持、配合的问题;

6.审定全市无偿献血动员、组织、招募、采集、管理办法。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市文明办

负责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将无偿献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列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文明创建和评选内容。

2.市财政局

依法落实和保障无偿献血工作各项经费,负责检查、监督经费的使用和运行情况。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负责为献血屋、流动献血车提供支持和帮助,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为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的发布提供便利。

4.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

负责《江苏省献血条例》“三免”政策(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相关条款宣传与落实。

5.市教育局

负责指导全市学校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将无偿献血知识纳入中小学教材健康教育内容,支持在校学生加入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伍,检查督促学校无偿献血宣传教育和组织实施工作。

6.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江苏省献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并组织多种文艺形式的无偿献血公益性宣传。负责将无偿献血列入公益性宣传计划,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性宣传活动。

7.市红十字会

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组织、动员红十字会员参加无偿献血,协助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8.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负责监督管理血液工作,负责医疗临床用血的管理以及检查、监督,承担市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