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5972/2025-00482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文号: | 皋政办发〔2025〕11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3-12 | 发布日期: | 2025-03-2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202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如皋市202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如皋市202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预算的通知》(苏财农〔2024〕10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农〔2024〕26号)以及《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基层〔2017〕1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和管理工作,及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和补贴对象。2025年,我市依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见附件1)确定补贴范围和对象,同时对实施方案中“不得享受补贴的情形”第二条进行补充,明确对于栽种湖桑、绿化造林(含果树林)、种植苗木、花卉、草皮的耕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占用的耕地不予补贴。
(二)补贴计发依据。2025年,我市计发依据为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暂缓确权的村(组)和有争议未确权的农户,计发依据为原二轮承包面积。
(三)补贴标准。2025年,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120元/亩。
二、工作流程和要求
2025年,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具体流程和相关要求仍按皋政办发〔2024〕17号文件执行。各镇(区、街道)于4月3日前完成分户补贴清册(附件2、3、4)的建立、审核以及公示等工作,4月22日前将汇总表(附件5、6)(含电子档)报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备案。市级根据审定后的补贴面积和金额,于6月30日前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直接打卡发放到户。
三、保障措施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由市政府主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补贴工作推进小组;各镇(区、街道)要加强政策宣传,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建立农业、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各村(社区)要按照补贴范围和核定方法要求,对补贴面积进行登记造册并认真核实,做好张榜公示、拍照留存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将适时联合对各镇(区、街道)补贴工作落实情况组织抽查,相关情况在面上进行通报。
监督电话:市农业农村局87532009,市财政局87623856。
附件:1.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基层〔2017〕14号)
2.《江苏省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登记清册》(普通农户)
3.《江苏省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户登记清册》(流转补贴受益方)
4.《江苏省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组集体机动地耕地登记清册》
5.《江苏省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场(农科所)耕地和村组集体机动地汇总表》
6.《江苏省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分村汇总表》
解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202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图解:《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202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