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20-02067 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号: 皋政办发〔2020〕126号
成文日期: 2020-07-25 发布日期: 2020-07-28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28 14:5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20〕50号)及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公路窨井盖管养现状摸底调研方案的通知》(苏交公传〔2020〕18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提升我市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如皋市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农村道路通行安全。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5日

如皋市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

安全防护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消除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发生机动车坠河落水事故,全面提升农村道路安全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求。

二、工作目标

加强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全面摸排全市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深入分析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安全防护方案,落实治理措施,全面推进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治理,压降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交通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确保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水平显著提高。

三、实施的范围和原则

1、本次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实施范围包括县道、乡道、村道等农村公路,以及有路面铺装、宽度2.5米以上可通行机动车的其它农村道路。

2、临水等危险路段包括桥梁段、路侧3米内有水深1.5米以上水域的临水路段,路侧3米内有急弯、陡坡且高差大于4米的高路堤路段,其他易发生机动车落水事故路段。

3、农村公路的临水、临崖和高路堤危险路段治理,按照《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等规范实施。桥梁段必须设置护栏,并与桥面可靠连接,桥头应设置一定长度、强度的防护设施;路侧3米内有水深1.5米以上水域的临水路段或有30米以上悬崖、深谷、深沟的临崖路段应设置护栏;路侧3米内有急弯、陡坡且高落差大于4米的高路堤路段宜设置护栏;其他危险路段可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等防护设施及示警桩、示警墩等视线诱导设施,也可在路侧植树、堆土或设置砌块等。

4、农村其他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治理可设置护栏、示警桩、示警墩等设施,也可以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在路侧植树、堆土或设置砌块,并可视情对非主要道路采取机动车禁行、限行等措施。

5、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采取防护措施的同时,增设轮廓标、警告标志、限速标志、道路边缘线、示警桩、警示牌、照明设施等。

6、普通公路(含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路面及路边(公路用地范围内)窨井盖现状摸底调查,明确权属关系和管养责任。

四、工作任务

本次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自2020年7月起,至2022年12月结束,主要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如下:

1、全面排查阶段(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

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临水等危险路段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市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等相关单位部门(杆线、排水、窨井),以及各镇(区、街道)配合开展农村公路临水等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填写《农村公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明细表》于9月25前上报。

其他农村道路由各镇(区、街道)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专用道路管养单位开展临水等危险路段排查工作,市各相关部门单位配合排查,各镇(区、街道)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建立台账,填写《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表》于9月25日前上报;另各镇(区、街道)在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排查时,对于排查出来情况简单、治理难度较小的安全隐患,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于高危险路段要立即采取措施,一时难以解决的,采取设置警示、限行、限载、禁行标志,设置防撞墩、栽种树木等先期治理措施,并加强现场安全教育提示,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安全。

2、落实治理方案(2020年10月)

在前期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市交通运输局要对全市农村公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制定相关隐患治理实施方案,明确隐患治理时间节点,特别是县道、乡道及通镇村公交的村道临水等危险路段处置必须年内完成。

其他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各镇(区、街道)也要根据排查情况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根据时间节点逐一进行解决,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临水等危险路段必须立即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对涉及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窨井等危及公路运行安全的设施,由相关单位根据排查情况,制定相关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在年底前完成隐患治理任务,特别是窨井盖的破损、缺失必须立即完善到位。

3、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各镇(区、街道)、市各相关部门及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和具体隐患治理措施,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隐患治理整改工作。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等措施,加大专项治理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确保在2021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隐患治理。

4、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各镇(区、街道)、市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的成绩和不足,组织“回头看”,对防护效果进行再核查。针对排查有遗漏的地方,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建立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道路安全设施完好到位。

五、成果报送

1、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排查工作完成《如皋市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明细表》

2、普通公路窨井盖管养现状摸底调研工作完成《如皋市普通公路窨井盖排查情况统计表》及调研报告。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街道)、市各相关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要将本项工作作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新农村建设和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推动实施,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用,市各相关部门单位和镇(区、街道)要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 ,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农村道路等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2、加强工作保障。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是关乎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和紧迫任务,市各相关部门单位、各镇(区、街道)要加快推进落实,尽可能简化建设审批流程,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加大投入,确保本次工作范围内的相关工程专项经费得到保障。

3、强化宣传引导。各镇(区、街道)、市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积极宣传本次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民众对实施本项工作必要性、紧迫性认识,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要充分听取和吸纳民众意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附件:1.如皋市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明细表

2.如皋市普通公路窨井盖排查情况统计表

皋政办发〔2020〕126号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