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17-00709 分类: 旅游、服务业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号: 皋政办发〔2017〕83号
成文日期: 2017-05-31 发布日期: 2017-05-3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31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如皋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十七届市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2日



如皋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加快我市“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步伐,打造长三角知名长寿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创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改善旅游发展环境,激发旅游发展动力;全域整合配置资源,深化“旅游+”融合发展,实现旅游业全域共建、共融、共享;着力推动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力度,提升长寿游、古城游、红色游、乡村游的深度和广度,把旅游业作为重要支柱产业进行培育,努力打造长三角乃至全国知名的长寿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为建设“强富美高”魅力如皋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全域配置资源。注重多规合一,完善全市旅游规划体系,注重经济社会发展各类资源的有效再配置,既宜居又宜游,处处是风景,处处可旅游,提升旅游整体环境。重点推动旅游供给侧改革,整合资源,提档升级,抓好5A级龙头景区和高等级乡村旅游区的打造,确保国家A级景区和乡村旅游区的规模和质态保持南通第一,力争全省县(市)前列。

2.坚持促进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的拉动融合、催化集成作用,推动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通过“旅游+”,推动发展特色旅游城镇、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业态,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使旅游发展从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突出长寿旅游文化,做足“长寿如皋”文章,努力把长寿旅游产业规模做大、结构做优、产品做精,打造长三角乃至全国知名的长寿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

3.坚持旅游共建共享。牢固树立“人人是旅游形象,处处是旅游环境”的意识,既让各景点景区建设方、管理方参与其中,更引领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强化宣传营销推介,以长三角地区特别是上海、浙江和苏南等地区为主攻客源市场,实施“区域联动、部门联合、企业联手”模式,把旅游推广作为对外文化交流、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全媒体旅游推广力度,打造旅游节庆品牌,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通过旅游发展成果“主客同享”,增强游客和市民获得感和认同感,促进旅游富民惠民。

三、总体目标

1.游客接待。通过三年(2017-2019)时间创建成功南通地区首家“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2019年,接待游客1200万人次(按照国家旅游统计口径),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80亿元(按照国家旅游统计口径)。

2.贡献份额。旅游业对全市经济综合贡献率达到15%;旅游新增就业占当年新增就业的20%以上;全市农民因旅游发展直接受益达到20%,全市20%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旅游业发展实现脱贫。

3.公共服务。全域内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准确完备;“厕所革命”成效明显,重点旅游场所和旅游线路的旅游厕所全部达标,所有临街临景单位厕所免费向游客开放;乡村及所有景区(点)卫生环境良好,污水集中处置、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新建或扩建旅游停车场、旅游咨询中心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数量充足;全市所有旅游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和重点旅游乡村实现WIFI全覆盖。

4.要素保障。建立党政主导下的全域旅游创建领导机制、旅游综合协调管理机构和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建立全面反映旅游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贡献的旅游统计体系;年度财政性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文明旅游,安全有序,无群体性旅游投诉事件,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无严重不文明旅游现象。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与资源保护

1.强化科学规划引领。积极推进全域旅游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等相关产业规划,相互衔接融合、协调,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2.建立全域旅游资源库。打破传统旅游资源观,通过全域旅游规划,建立全市统一完整的全域旅游资源库,保持动态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3.确保旅游可持续发展。提出符合国家法规政策要求,并体现针对性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保护方案,且得到有效实施。

(二)建好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1.完善旅游交通服务体系。构建全域旅游集散体系,设有多层级旅游集散网络,旅游集散中心功能配置齐全;加强主要景区(点)与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的无缝对接;开通旅游巴士、旅游直通车;依托联系全域内城、镇、村和景区景点的车行道路,构建旅游风景廊道,全市形成150公里绿道;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空港、火车站等旅游服务功能。

2.规范旅游标识系统设置。根据相关验收标准,推进国道省道和城市道路旅游标识系统规范建设,新设和完善旅游交通指引标识标牌120处。

3.推进旅游厕所改造提升。新建和改建旅游厕所100座;全市旅游厕所50%以上达到A级以上标准,确保布局合理,使用便利。

4.提升旅游信息服务水平。建立完善的旅游信息服务体系,全市所有旅游景区(点)、旅游宾馆和饭店以及重点旅游乡村实现WIFI全覆盖;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强化智慧城市与智慧旅游的融合共建,多渠道及时、广泛、准确发布旅游信息。

5.完善公共旅游休闲体系。统筹打造博物馆、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公园绿地、滨水地带、休闲绿道和开放式景区等公共旅游休闲空间体系,确保城乡均质和“主客共享”。

(三)丰富旅游产品供给

1.打造个性旅游吸引物。推动水绘园风景区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长寿旅游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打造如皋盆景小镇、长青沙药植养生小镇和白蒲长寿美食小镇3家旅游风情小镇。

2.完善旅游产品体系。创建国家4A级景区2家;结合康养小镇的创建,打造“梨花春雨”(长寿漫城);推动中国长寿城项目开发,争创国家4A级景区;创建省级自驾游基地2个;创建国家三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5家;打造长寿美食文化广场和电影文化产业园;建成旅游服务集散中心4个、旅游咨询中心16处,新建旅游停车场18处。

3.培育乡村旅游空间载体。打造白雪线和蒲黄线2条乡村旅游集聚带、九华乡村旅游养生集聚区,顾庄社区、长青社区2个特色旅游村。

4.推动乡村旅游创优升级。创建省五星级乡村旅游区4家(长江药用植物园、金岛生态园、森果农庄、华夏花卉)、四星级4家(蒲新生态农庄、苏通生态园、云轩生态园、千翠湖雉水文化园)、三星级14家(包括丁堰镇恒冠生态农庄、金鱼大观园,白蒲镇862农场,石庄镇莅江山庄、荷塘月色农庄,吴窑镇台莲农庄等)。

5.扶持乡村旅游多业态发展。鼓励乡村民宿、茶(酒)吧、创意农园、汽车营地等业态的建设,加大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推进乡村旅游的多业态发展。

6.推进乡村环境整治。强化乡村意境,在保持传统乡村风貌的基础上,加强乡村环境整治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7.鼓励乡村旅游创新创业。支持建设乡村旅游创客基地,鼓励返乡农民工、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等自主创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四)打造精致旅游业态

1.优化旅游餐饮业态。旅游、市场监管、物价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统筹规范全域旅游餐饮服务质量,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实行明码标价,确保“主客同质”,无价格欺诈现象;鼓励和引导以乡土时令物产作为主要食材,开发地方特色菜,打造地域餐饮品牌;鼓励和引导餐饮业态与农业产业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组织建立合作关系,推广本地优质特色物产,发挥体验和展销功能。

2.优化旅游住宿业态。鼓励发展主题酒店、精品度假酒店、特色旅游民宿、汽车营地等住宿类型;鼓励和引导利用现有民居和公共建筑改造旅游住宿业态,以集约用地,盘活存量。

3.优化旅游娱乐业态。鼓励旅游景区实现晚间文娱业态全覆盖,丰富游客“夜生活”,突出参与性和互动性,延长游客逗留时间。

4.优化旅游购物业态。鼓励优化购物业态场所的空间组织、景观营造和商品门类,形成“主客共享”吸引力及旅游购物场所、旅游特色商品商店;扶持旅游商品研发,促进旅游商品和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弘扬传统品牌,培育、创新旅游商品品牌。

(五)推动“旅游+”产业融合

1.推动“旅游+农业”融合。在农业发展中,既满足农业生产需求,也满足生态休闲、观光旅游、娱乐采摘等需求,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现代农业形态的发展。

2.推动“旅游+工业” 融合。在工业发展中,促进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户外用品、特色旅游商品,发展现代工业旅游。

3.推动“旅游+城镇建设”融合。在城镇建设中,满足市民居住和生产功能的同时,也注重特色旅游文化氛围的营造和旅游服务功能的完善;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促进发展特色旅游小镇,既建成农民的幸福家园,也建成城市居民休闲度假的幸福乐园。

4.推动“旅游+交通”融合。在交通建设中,满足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也将道路建成风景道,提供完善的旅游配套标识标牌,方便游客和市民的出游。

5.推动“旅游+水利”融合。在水利建设中,满足防洪排涝、灌溉等功能的同时,也将水利设施融入蕴含审美游览价值、历史文化内涵和休闲旅游功能。

6. 推动“旅游+其他”融合。加强旅游与文化、教育、医疗、养生、体育、商贸等相关产业和行业融合发展、相互渗透,鼓励研学旅游、医疗旅游、康养旅游、体育旅游等大众旅游新业态产品化和产业化。

(六)抓好全域旅游宣传营销

1.创新旅游营销推广。提炼地方旅游资源精髓,明确旅游形象定位,构建全域旅游主题口号、形象标识、主题歌曲、吉祥物等系列品牌元素,打造区域旅游品牌形象。

2.构建立体营销体系。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注重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相结合,旅游宣传与城市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在对外政务、商务及经济文化交流活动中,统一使用旅游品牌元素,提升城市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制作全域旅游宣传片、全域旅游指南、全域旅游地图等宣传材料,加强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宣传。

(七)优化旅游秩序安全环境

1.强化旅游安全保障。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安全设施设备,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增强游客旅游安全感。

2.保障旅游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及时高效处理投诉,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旅游市场乱象,实现旅游市场有序运行。

3.推广文明旅游与诚信经营。推广文明旅游,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引导游客恪守文明行为规范。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游客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推行旅游服务便利化,规范旅游企业诚实守信经营。

(八)推进全民共建共享全域旅游

1.推进全民共建。通过民众意见征集、旅游大讲堂、文明旅游意识教育、招募旅游志愿者等活动,提升市民旅游形象意识、热情度和包容度,提高市民参与创建的主动性和服务旅游的基本技能。

2.保障全民共享。鼓励市民发展旅游企业、开展旅游经营、参与旅游从业;政府、企业与市民建立良好的旅游开发利益共享机制,让市民积极参与旅游开发、支持从事旅游相关工作,并从中获益;鼓励2.5天休假模式。

五、工作步骤

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时间为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月—2017年6月)。召开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动员大会;组织全市各镇(区、街道)、部门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标准,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和落实;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目的和意义,营造全市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良好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3月—2018年12月)。全市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区、街道)和部门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实施方案并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对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将具体工作落实到时点、人员。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市创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每月印发《创建动态》公布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创建单位每季度以书面形式向市创建工作领导组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市创建工作领导组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各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推进。

3.自查整改阶段(2019年1月—2019年8月)。按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考核标准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情况进行自查,推进没有完成或完成效果不佳的任务单位加快进度、限期整改,保质保量完成安排的创建任务。

4.迎检验收阶段(2019年9月—2019年12月)。各单位按要求充分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迎接上级对创建工作进行验收检查。

六、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党委、政府对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的领导,全市建立由市委书记挂帅、市长任组长的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组,市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创建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总体方案的制定、日常工作的落实和考核工作以及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各镇(区、街道)建立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的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决策机制。

2.强化创建考核。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重点经济工作考核项目。镇(区、街道)考核得分列入全市《2017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中重点经济工作目标考核;部门考核列入《关于如皋市市级机关2017年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意见》(皋委发〔2017〕23号)中“六大指挥部”专项考核项目。严格按照创建工作序时推进目标进行考核,加大创建工作考核奖励力度,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推动各镇(区、街道)不断创先争优,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全市旅游业的跨越发展提供保障。

3.强化综合执法。推广“1+N”旅游综合执法模式,建立综合协调性强的旅游管理机构;设立旅游综合执法大厅,相关部门应派驻工作人员;设立旅游警察警务室、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市场监管分局、旅游执法大队等专项管理机构。

4.强化政策扶持。在用地保障方面,加大旅游用地扶持力度,市政府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划拨专项建设用地指标,对符合创建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划要求的重点旅游项目以及利用荒地、荒滩、废弃废旧厂房等开发的旅游项目,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列入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制定旅游项目用地优惠价格,及时、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同时,积极争取省专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在资金保障方面,加大旅游业发展奖励扶持力度,年度财政预算中,逐步增加旅游业发展激励资金的额度,支持旅游发展规划编制、旅游市场营销、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旅游新业态培育等;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旅游,鼓励旅游企业不断提升档次、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环境面貌。在财税保障方面,鼓励企业经营旅游业务,完善旅游企业计税标准,落实上级关于旅游行业用电、用水、用气、排污等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提高涉旅经营者工商注册比例,扩大税源规模;根据旅游业态的经营特征,设定差异化税率,确保旅游税收政策公平、合理、可行。

5.强化人才保障。推进高等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与旅游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旅游经营者合作设立旅游人才培训、创客基地;鼓励旅游企业通过内培外引,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积极招引管理、营销、策划、融资等方面的专业型人才,不断提升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提升旅游人才队伍素质;鼓励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规划设计单位等专业机构合作成立旅游智库;为旅游高级人才提供各类优惠政策,吸引其到本地长期工作生活。


附件:《如皋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任务分解表》



如皋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任务分解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