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20-01257 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电力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号: 皋政办发〔2020〕92号
成文日期: 2020-05-09 发布日期: 2020-05-1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5-14 08:5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如皋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如皋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如皋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正确、高效、快速处置如皋境内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影响和损失,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如皋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如皋实际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如皋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本预案是如皋市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在《如皋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实施,并与相关部门、电力企业相关应急预案衔接。

1.4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供电公司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分级标准

如皋市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小规模大影响四级。

1.5.1 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如皋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以上,或者70%以上的供电用户停电。

1.5.2 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5.2.1 造成如皋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者50%以上、70%以下的供电用户停电;

1.5.2.2 造成如皋市区或镇(区、街道)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以上,或者70%以上的供电用户停电。

1.5.3 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5.3.1 造成如皋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或者30%以上、50%以下的供电用户停电;

1.5.3.2 造成如皋市区或镇(区、街道)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者50%以上、70%以下的供电用户停电;

1.5.3.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参照一般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应对:

(1)电网减供负荷100兆瓦以上;或者220千伏以上系统中,一次事件造成同一变电站内两台以上主变跳闸或同一变电站内220千伏以上任一电压等级所有的母线非计划全停;

(2)重要电力客户发生两路电源全部失电达2户以上,或全市专变用户失电达30%。

1.5.4 小规模大影响停电事件

由于电网设施受损程度、停电范围、抢修恢复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造成的如皋市区或镇(区、街道)小规模大影响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上述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组织体系

2.1市级层面应急指挥机构

如皋市政府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指挥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日常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

2.2各区镇应急指挥机构

事发地区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负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预案并成立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健全完善相应的电网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

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应在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统一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3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可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成员一般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如皋供电公司组成,根据需要可增添成员。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 电力企业

国网如皋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应急指挥机构,在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5专家组

市发改委牵头组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集专家组成员研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组织专家组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 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

3.1 风险分析

3.1.1 如皋电网基本概况

如皋电网处于南通电网西部,通过2条500kV线路与泰州电网联接、2条500kV线路与南通电网联接、通过8条220kV线路与南通电网联接、6条220kV线路与泰州电网联接。拥有变电站42座,其中500千伏变电站1座、220千伏变电站8座、110千伏变电站22座、35千伏变电站11座。如皋境内现有输电线路118条、1415公里,配电线路415条、5578公里。所有变电站均为无人值班变电站,城区和农村10kV线路实现了手拉手环网供电。

3.1.2 风险源分析

如皋市地处长江三角洲北翼,区域内可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主要风险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如皋属暖温带向亚热带过渡型气候,受区域地理位置(东临东海,南靠长江)影响,易发生雨雪冰冻、台风、雾霾、洪涝、地震、局部强对流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对电网安全运行构成威胁或影响。

(2) 如皋电网密集度高,易受外部因素影响。野蛮施工、非法侵入、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盗窃、异物、鸟害等外力破坏可能造成主力电厂全厂停电、主干电网设备跳闸。电网工控系统可能遭受网络攻击,都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如皋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电网建设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因配合停电和检修停电迫使电网处于特殊运行方式,造成运行可靠性降低,安全风险加大。

(4)如皋地方经济发展快,用电需求及网供负荷逐年增长,在夏季高温、重负荷等特殊时段,电网设备运行面临考验。

(5)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太阳能发电的集中开发,分布式电源的大量接入,使大电网运行控制的难度和安全稳定运行的风险明显增大。

(6)局部电网发生n-2故障或检修方式下发生n-1故障,或发生枢纽变电站或电厂机组全停等故障时,可能导致地区电网解列成小系统,无法维持稳定运行,进而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7)因其他原因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1.3 社会风险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现代社会对电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可靠的电力供应已成为现代社会的生命线工程之一。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造成巨大影响,可能导致交通、通信瘫痪,水、气、煤、油等供应中断,严重影响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甚至对社会安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导致政府部门、消防、公安、军队等重要机构电力供应中断,影响其社会职能的正常运转,不利于社会安定和安全。

(2)导致大型商圈、广场、会场、影剧院、住宅小区、学校、高层楼宇、地下空间等高密度人口聚集点基础设施电力中断,引发群众恐慌,扰乱社会秩序。

(3)导致城市交通拥塞甚至瘫痪,影响市政设施正常运行,汽车站、火车站供电中断,出现大批旅客滞留。

(4)导致化工、冶金等重要用户无法正常生产,甚至全面瘫痪,并很可能引发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人员被困井下等次生灾害。

(5)导致金融机构的主机房及附属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极端情况下可能全面瘫痪,引发交易系统全部或区域中断,甚至引发银行挤兑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6)导致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环境、医疗卫生等基础保障服务无法正常生产,甚至全面瘫痪,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并很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燃气泄漏、传染病、城市积水等次生灾害。

(7)影响城市通讯和广播电视系统,导致城市基础通讯服务中断,加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置难度。

(8)极易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公众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可能滋生恐慌情绪,影响社会稳定。

3.2监测

国网如皋供电公司开展电网及重要设施设备运行等情况的日常监测,同时与应急管理局、发改委、气象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还可通过舆情监测、互联网感知、民众报告等渠道获得预警信息。同时,设立接待室、热线电话等方便接报民众报告。

3.3预警

3.3.1 预警分级

应急指挥部根据可能导致的大面积停电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确定预警等级。

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等级的划分与大面积停电事件等级相对应。根据可能发生的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等级,分别对应于二级、三级和四级预警等级,依次用橙色预警、黄色预警、和蓝色预警表示,二级(橙色)为预警最高级别。小规模大影响停电事件参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开展应急预警。

3.3.2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严格实行审签制度。蓝色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黄色预警信息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橙色预警信息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签发。

3.3.2.1 当电力企业预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逐级向上级电力企业报告,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发改委等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3.3.2.2 市发改委等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新闻媒体、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电信运营企业应快速、准确、无偿地刊载或发送。

3.3.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成员单位应立即开展预警行动。

3.3.3.1国网如皋供电公司要组织开展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

3.3.3.2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

3.3.3.3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应急专家组对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定时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3.3.4各相关成员单位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3.3.4 预警调整与解除

3.3.4.1 预警调整

根据预警阶段电网运行及电力供应趋势,事件发展情况和预警行动效果,市发改委等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研判,提出对预警级别调整的建议,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3.3.4.2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由高至低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4.1.1 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

当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时,由省人民政府层面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当南通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时,由南通市人民政府层面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4.1.2 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分别启动Ⅱ、Ⅲ级应急响应。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

当南通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立时,由南通市人民政府层面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4.1.3 初判发生小规模大影响停电事件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负责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

4.1.4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 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地区和重要机关单位的电力供应。

供电公司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4.2.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相关电力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2.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启动应急供水、供气、供热措施,保障居民用水、用气和采暖需求。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4.2.4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火车站、汽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

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4.2.5 加强信息发布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新闻宣传组应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2.6 组织事态评估

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3 应对

4.3.1 响应组织

初判发生小规模大影响大面积停电事件,市政府应派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需要派员赶赴现场指导。初判发生重大、较大或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市政府应派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派员赶赴现场指导,当南通市政府派工作组到现场时本市应接受指挥。

4.3.2 应对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应对。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进行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对工作。

2.研究决定各镇(区、街道)、部门和供电公司提出的请求事项,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3.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4.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5.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南通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市委、市政府。

当省、南通市启动应急响应,市应急指挥部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接受上级指挥部的领导、组织和指挥,并积极协调市内单位参与应对。

4.4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按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4.4.1 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4.4.2 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区域负荷恢复90%以上。

4.4.3 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4.4 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4.5 信息报告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政府、发改委、供电公司需按照以下程序报告。

(1)市供电公司应立即向市发改委报告,并逐级向省、市电力公司报告。

(2)市发改委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市政府、南通市发改委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

(3)市政府、发改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5后期处置

5.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处置评估工作可委托第三方开展。

5.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5.3善后处置

及时组织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供电公司应对影响电力供应的设备设施尽快组织修复和重建。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供电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组织恢复重建工作。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国网如皋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市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人武部、公安、消防部门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装备物资保障

供电公司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相关部门会同各区镇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运营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技术保障

相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测绘地理信息、水文等服务。

6.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供电公司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资金保障

市财政、镇(区、街道)财政以及供电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镇(区、街道)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附件

8.1 如皋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机构及工作职责

8.2 如皋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方式

8.3 2019年如皋市重要电力用户名单

附件1

如皋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机构及工作职责

1指挥部主要职责

1.1市应急指挥部

如皋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具体组成如下: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新闻中心)、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如皋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游局、消防救援大队、国网如皋供电公司、火车站、如皋市益有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如皋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如皋分公司、中国联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江苏有线如皋分公司、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等相关负责人。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

1.2主要职责

1.2.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一领导和指挥我市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1.2.2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开展应急联动,解决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重大问题。

1.2.3下达应急指令,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和应急终止命令。

1.2.4及时向省、如皋市政府报告相关情况,视情况提出协调支援请求。

1.2.5督促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1.2.6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评估与总结。

1.3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3.1 负责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1.3.2 落实市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应急指令;

1.3.3 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1.3.4 配合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做好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

1.3.5 开展应急演练,适时组织修订和完善本应急预案。

2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电力恢复组、新闻宣传组、综合保障组、社会稳定组四个现场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2.1 电力恢复组:由市发改委牵头,国网如皋供电公司配合,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如皋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负责提供停电区域地图和地理信息数据。

2.2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委新闻中心、市发改委、市公安局、融媒体中心(传媒集团)、市应急管理局、市信访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市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3 综合保障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游局、国网如皋供电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因失电造成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工作,督促指导重要电力用户加强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应急指挥通信正常;维护铁路、道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2.4 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如皋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局、消防救援大队、及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安全警戒;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理;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负责对事故伤亡人员实施医疗救治,避免发生次生灾害事故;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3主要成员单位及职责

3.1市委宣传部:按照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要求,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发布相关工作,协助监测舆情信息,及时协调有关方面开展信息发布、正面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等工作;配合相关主体组织舆情监测及舆论引导工作。

3.2市发改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供电公司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有关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和调运。负责将市电力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市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提供应急救援所需通信保障,确保应急处置的通信畅通。

3.3市应急管理局:参与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工作,参与编制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灾害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灾情报告制度,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等工作。负责对影响电力生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督查督办;负责组织协调电力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4市公安局:负责保障应急情况下重点部位、突发事件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等工作。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抢险的外部治安秩序,疏散处于危险地段的人员;负责保障救援物资及人员运输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配合做好善后社会稳定、控制等专业工作;参与事件调查工作。

3.5市民政局:负责特困人员的临时生活救助,配合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3.6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应急救灾资金,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3.7市自然资源局:参与技术研判、事态分析工作。依法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行为进行监管,负责指导事故区域内林木处置工作;配合开展信息监测工作。

3.8如皋生态环境局:负责事故现场周围外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组织对污染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指导开展环境污染控制和处置,监督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3.9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和恢复城市供水、供气、市政照明、污水处理、排水防涝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负责震情跟踪监视工作,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开展现场震害调查与评估等工作。

3.10市交通局:配合应急救援物资调配工作,维护道路、水路、铁路交通运行,配合铁路系统启动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开启应急处置,保障抢险物资、设备和抗灾人员的铁路运输高效运转。

3.11 市水务局:参与技术研判、事态分析工作,维护水路交通运行。

3.12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预测,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开展因气象灾害引发的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及气象分析等工作。

3.13市商务局:参与应急救援物资调配工作,负责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

3.14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并为卫生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3.15市文广旅游局:指导有关单位维护广播电视设施正常运行。

3.16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情况下重点部位、突发事件现场的应急救援,配合疏散处于危险地段的人员;配合做好善后社会稳定、控制和消除火灾险情等专业工作;参与事件调查工作。

3.17市供电公司:建立应急指挥机构,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负责电网运行状态监控,隐患排查治理,故障分析与研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障重点地区、重要负荷、重要客户的电力供应;组织电力抢修队伍,调集电力应急物资,开展电网应急抢修,及时恢复电力供应。协调电网、电厂、客户之间的供电恢复,及时报告电网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建立健全与海安市、如东县供电公司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和资源共享机制,建立与政府部门、电力用户、其他企业建立应急沟通与协作支援机制,协同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置工作。

3.18火车站:维护铁路交通运行,协调抢险物资、设备和抗灾人员的铁路运输工作。

3.19益有燃气公司、中油燃气公司:负责应急期间生活燃气安全供应,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3.20水务公司:负责应急期间生活用水供应,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3.21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江苏有线: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通信保障,保障供电事故应急处置的通信畅通。

3.22融媒体中心:参与信息发布、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解读链接:http://www.rugao.gov.cn/rgsrmzf/zcjd/content/7d85cb50-64d2-44de-a36d-8ba3c5a7b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