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19-00001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文号: 皋政办发〔2019〕87号
成文日期: 2019-05-25 发布日期: 2019-06-07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长江大保护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长江大保护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6-07 10:49 累计次数: 字体:[ ]

长江镇、石庄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如皋市长江大保护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5日

如皋市长江大保护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积极策应长江大保护(南京)现场会工作部署,全力抓实抓好省委省政府、南通市委市政府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各项任务,把国家战略意图与如皋现实需求相结合,咬定目标、苦干实干、久久为功,万众一心唱好新时代长江之歌的“如皋好声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方针,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有效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和保护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市落地生根,奋力构建长江经济带战略支点重要支撑,推动我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二、主要目标

坚持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狠抓突出问题整改为抓手,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标本兼治。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整治工作在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沿江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全面负责本辖区内长江岸线综合整治行动工作。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坚持系统治理,保护优先。遵循长江河势演变的自然规律和岸线的自然条件,统筹协调环境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土地利用、港口航运等方面对长江岸线的要求和需求,坚持系统治理,保护优先,促进岸线资源科学有序利用。

(三)坚持依法依规,综合施策。强化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加强岸线依法管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联动中心运行管理力量,加大涉环资源领域刑事及公益保护案件办理力度。

(四)坚持远近结合,长效管理。统筹地方经济社会绿色发展需要和岸线资源有序利用要求,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兼顾长远,科学规划,理顺体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岸线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重点任务措施

(一)打造长江生态保护警示教育基地。完成沪江油品地块生态修复;自沿江公路往南沿江堤两侧至夹江区域种植生态公益林,建设警示教育长廊。

(二)推动沿江生态廊道建设。一期工程(夹江生态廊道):长江一桥与二桥之间夹江两侧东西区域(含金岛生态园),对北岸江堤外实施造林绿化,对南岸江堤外种植花草;两侧堤顶路面进行黑色化提升,实现两桥间、南北岸道路贯通,彰显金岛风情、长江绿韵。二期工程(周圩港生态廊道):北至中洋河南至长江北汊之间南北区域周圩港沿线两侧200米内建设景观带、生态廊道。

(三)推进水源地整治与保护。深入推进长江长青沙饮用水源地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全面开展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100%,长青沙备用水源做到“即时启用”;拆除二级保护区内的避风港;对水源地周边区域进行绿化提升;对华泰重工腾退地块隔离并绿化。

(四)实施长江岸线植树造林工程。在不影响河道行洪及防洪功能有效发挥的基础上,对长江及堤防管理范围内尚未绿化的地段有针对性地开展绿化,见缝补绿,宜绿尽绿,健全长江生态防护体系。

(五)推进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对涉及我市占用岸线的25个项目分别制定整治方案,切实压实工作职责,细化实化整改方案。加强监督考核,扎实推进岸线清理整治工作。

(六)推进入江支流综合整治。每月对入江支流水质进行监测,编制水质监测报告,分析污染因子,开展对劣V类支流综合整治,消除劣V类水体,持续改善入江支流水质。

(七)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长江沿线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或拆除。加强企业排污管理。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力度,统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八)推进化工污染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沿江化工污染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依法严惩化工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严格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九)实施防汛通道贯通工程。对全市长江防汛通道畅通情况再次进行排查,对堤防不达标、防汛通道不畅通、防汛道路破损严重、企业占用等情况,制定整改方案。

(十)实施江堤两侧环境清理整治工程。进一步加强对长江堤防的巡查,及时发现长江及堤防管理范围内的脏、乱、差及违章建筑情况。通过开展全面排查,梳理各类问题,编制整改方案,全面开展整治。

五、组织保障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如皋市长江大保护综合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长江镇、石庄镇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长江办,主要负责协调部门协作,组织召开工作例会,组织督查、核验,跟踪专项整治进展,负责信息汇总和情况上报等工作。

(二)明确责任主体。沿江镇区及相关部门是长江大保护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长江大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为综合整治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好。

(三)强化部门联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工作牵头部门依据《三年行动方案》《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点任务分解表》中的职责分工,负责抓好相关统筹、协调和治理工作。同时,各成员单位要注重加强日常工作资料台账的收集整理。

(四)完善制度机制。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办公室定期召开例会,通报整治工作情况,研究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协调解决,推动工作落实。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对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和跟踪督办。要建立联合执法监管机制,共同打击长江违法犯罪行为。

(五)严肃督查考核。强化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对责任落实不力、推诿扯皮、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依法依纪严格问责。

(六)引导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宣传“长江大保护”的重大意义,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长江的良好氛围。鼓励公众参与长江的保护和管理,广泛听取公众的合理建议,接受公众的举报,公开曝光涉江违法案件,宣传保护成效,增强公众对保护长江的认同和支持,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共治氛围。

附件:如皋市长江大保护重点项目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