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23-01490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号: 皋政办发〔2023〕63号
成文日期: 2023-06-13 发布日期: 2023-06-1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6-14 15:1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委、办、局、行、社、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农机行业是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之一,农机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南通市相关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农机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在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的引领下,我市广大农民购买、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高涨,农机装备总量快速增长,农机作业服务领域持续拓展,新机具大量增加,新业态不断涌现,农机化发展进程明显加快,农机安全生产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要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标本兼治,持续强化源头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不断完善长效机制,着力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农机化有力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全面推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各镇(区、街道)和市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梳理农机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实施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着力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有力的农机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二)压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全面推进农机合作组织、烘干中心、农机维修点等农机经营服务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相关单位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第一责任人、安全防控、基础管理、应急处置等任务,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消除问题隐患。

(三)严格农机安全生产督查考核。要从严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将农机安全生产和“平安农机”建设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要加强督查考核,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从严问责。

三、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一)深化提升“平安农机”创建。在巩固以往创建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提升“平安农机”创建。推行“政府负责、行业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将“平安农机”创建融入农业机械化新业态,激发“平安农机”创建新活力,积极打造“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升级版。

(二)整体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要认真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规范开展农机上牌发证、安全检验、驾驶人考试等工作,确保农机登记数和安全检验数、驾驶人持证数稳步上升。切实加强农机安全普法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扩大农机安全宣传覆盖面。

(三)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突出重点场所、重点机具、重点对象。加强执法监督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逾期未检、安全防护不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增强执法监督震慑力。

(四)着力提高农机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市、镇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农机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四、积极营造农机安全齐抓共管工作氛围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提升“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区、街道)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要及时研究分析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农机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强协作联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强化综合治理,共同维护农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加强督查指导。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公安部门要加强上路农机交通安全检查,加大对无牌无证、超速超载和违法载人的查处力度。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农机安全生产提供资金保障。交通运输部门、各镇(区、街道)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和危桥险段的改造提升,逐步改善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

(三)加强社会监督。要积极宣传报道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事例,曝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弘扬守法、打击违法的农机安全监管良好格局。广泛调动群众参与农机安全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共同维护农机安全生产良好形势。

附件:如皋市深化提升“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解读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图解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政策图解

皋政办发〔2023〕6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