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19-00001 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文号: 皋政办发〔2019〕119号
成文日期: 2019-07-23 发布日期: 2019-08-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8-01 11:2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如皋市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

如皋市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就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实施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接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各项任务。结合贯彻省政府“3550”改革要求,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支撑,尽可能降低市场主体创设的制度性成本,更加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加快促进政务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建设,积极创建全国营商环境优秀示范城市。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删减申报材料,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提升市场主体准入的便利度。具体包括:线上主要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以我市智慧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开办半日通系统为支撑,大力推进从注册登记、印章刻制、银行开户、涉税事项、社保登记等企业开办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线下统一设置一站式服务专区,普及推广“一站布局、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揽子改革”等集成服务模式,年内实现开办企业0.5工作日内办结比例达30%以上,1个工作日内办结比例不低于50%,确保所有企业在2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结(其中全程电子化办结率90%以上)。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在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各级政策的前提下,以效率优先为目标,创新探索审批新模式。

(二)精简高效。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实施关联事项并联审批,尽可能缩短审批时间。

(三)集成服务。市行政审批、公安、银行、税务以及社保部门相关审批人员统一派驻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开展一站式专区服务。以数据共享为基础,以套餐服务为特色,实行一窗受理、分类流转、集成审批、一站办结。

(四)不见面审批。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支撑,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平台,全面推广网上咨询、申请、受理、审核、核准等全程电子化审批,实现由线下实体审批过渡到线上虚拟审批。

四、工作要求

企业开办主要包括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备案、银行开立帐户、办理涉税事项、社会保险登记等事项。各相关部门正常通过如皋市智慧政务服务平台系统“企业开办全程半日通”模块,实现网上“一表申报、一网通办、分类审批、综合出证”。各审批环节常态化实施限时办结,其中20分钟内核发营业执照,45分钟内办结公章刻制及备案,1小时内办结银行开户,1小时内办结涉税事项,20分钟内办结社保登记。通过审批流程优化和电子化数据共享,最终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整合为一个环节,其中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

(一)企业注册登记。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一般行业新设企业名称与注册登记合并核准,全部采取网上自主申报,无需提交任何纸质申请材料。原则上我市新设企业尽可能选择全程电子化登记方式,通常采用网络实名认证和电子签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除涉及特别经营许可事项外,对一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审查采取告知承诺制,由投资人出具相关真实性、安全性及合法性承诺,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同时积极应用电子地图进行经营场所网上核验,并配套开发应用相关审批系统辅助功能。承诺办结期限:20分钟内。(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二)公章刻制及备案。运用企业开办全程半日通系统推送信息,公章刻制及备案与企业注册登记实施并联审批,限时交付印章并即时网上备案,无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承诺办结期限:45分钟内。(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开立银行账户。鼓励我市各商业银行积极应用江苏政务服务网、各自官网及手机APP开通外网申请,并借助企业开办全程半日通等传输系统,实现全市商业银行各网点间全城通办,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承诺期限:1小时内。(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如皋支行)

(四)涉税业务办理。新办企业涉税业务实行综合办理套餐,将新办纳税人可能涉及的12个办税事项,整合成一个线上办税流程。将原先所有申请表单需要填写的内容,通过新办企业套餐直接网上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承诺期限:1小时内。(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五)社会保险登记。依托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审批平台,运用企业开办全程半日通系统,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资料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下载打印查验,全程电子化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承诺期限:20分钟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五、工作措施

(一)一窗受理。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均设置开办企业VIP服务专区,由市行政审批局牵头,整合行政审批、公安、税务、银行、人社等部门审批业务并组建综合受理窗口,提供一站式办理注册登记、刻章备案、银行开户、涉税事项、社保登记等集成服务。

(二)一表申请。将企业开办涉及的各部门业务申请表格全部整合,由申请人自主选择一次填报,通过省政务服务网一次录入并上传申请材料,从而线上精简为1份申请表格,线下无需提交纸质申请资料。

(三)一网通办。加快企业开办半日通系统深度开发和业务培训,确保所有申请人通过省政务服务网一次性申报,同时应用平台推送实现网上数据共享、后台分类审批、信息实时监控、审批结果智能汇总统计。

(四)一揽子改革。

1.实行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全面推行市场主体网上名称自主申报,实行企业名称即时申报立等可用。通过提升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率,逐步实现“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环节,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自负其责”的改革目标。

2.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推广市场主体网上名称自主申报、手机工商通、自助办照系统,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电子商务”环境中的应用。

3.推行外商投资企业“一口办理”。推行负面清单以外领域外商投资企业“一口办理”制度,将负面清单以外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整合为同一业务办理,实现全程网上在线办理商务备案和企业注册登记。

4.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7〕159号)要求,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进行改革,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透明度。

5.深化“多证合一”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工作要求,在启动“三十证合一”基础上,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于“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6.推行“证照联办”。充分发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优势,着力在高效审批、便捷办证上下功夫。对市场准入领域集中审批事项实行“证照联办”,通过“统一收件、内部流转、证照同发”新机制,切实破解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

7.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认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30号)精神,进一步精简文书材料、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公告时间、简化优化注销业务流程。

(五)定期考核通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市行政审批局牵头日常梳理形成周小结、月通报及季考核,严格杜绝超时办件、违规超收材料及伪造相关办件数据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