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25972/2019-00001 | 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重大项目建设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 | 文号: | 皋政办发〔2019〕79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5-17 | 发布日期: | 2019-05-2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房地产管理相关工作流程的通知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房地产管理相关工作流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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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了统筹推进我市房地产的管理工作,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提速增效,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现就相关工作流程明确如下:
1.商品房预售:由市行政审批局收件,提交市城乡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结合申报资料现场踏勘。对符合条件的报市政府分管城市建设的领导同意后,市行政审批局即办理预售许可、市住建局即办理商品房预售系统准入和预售资金监管,预售监管资金在企业提出申请后二日内必须拨付到位,有特殊性不能拨付(或不能全额拨付)到位的需报市政府分管城市建设的领导同意。
2.商品房项目现房销售备案:由市行政审批局收件,提交市城乡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规划、住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组织核验后交住建局办理备案手续。
3.房产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审核办理,涉及需要协调的,及时报市城乡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讨论决定。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