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19-00001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文号: 皋政办发〔2019〕72号
成文日期: 2019-04-30 发布日期: 2019-05-2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5-24 08:3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委、办、局、行、社、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如皋市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如皋市创建国家级县域

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的治水方针,加快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粗放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过度开发水资源向主动节约保护水资源的转变,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13﹞161号)、《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水资﹝2017﹞3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的治水方针,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及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以加强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强化节水全过程管理为手段,以增强节水保障能力为重点,深入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为推进“两聚一高”、建设“强富美高”新如皋提供水资源支撑和保障

二、总体目标

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面提升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水平。至2020年,年用水总量不超过7.27亿立方米;与2015年相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年下降率达5%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下降率大于4%;计划用水管理率达100%;农田灌溉用水计量率达60%以上;工业用水计量率达100%;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40%以上;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50%以上;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15%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15%以上;高效节水灌溉率达30%以上。建立完善分类定价、差别水价、阶梯式水价等水价机制。落实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开展生活节水器具推广,水资源管理体系趋于完善,基本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全社会节水意识普遍提高,节水行为自觉规范,2019年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节水管理体系

1.建立用水定额管理制度。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定额使用,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责任单位:发改委、水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建立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对自备水源和使用公共供水年用水量达1.2万立方米的取用水户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年初根据行业用水定额和单位用水需求下达用水计划,年中跟踪取用水单位用水情况,年底进行考核考评。规模以上非农业取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率达到100%。(责任单位:水务局、住建局)。

3.建立用水计量管理制度。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农业用水计量安装,2019年底完成50%的泵站计量设施安装,2020年底完成全部计量设施安装。开展用水计量专项巡查,加强计量设施维护,严厉打击偷水行为,确保工业用水计量率特别是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责任单位: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

4.建立完善分类水价机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价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责任单位:水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不含农业用水)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责任单位:发改委,协同单位:财政局、住建局)。

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出台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政策文件,严格按标准收费,做到水资源费应收尽收。(责任单位:发改委、水务局、财政局、住建局)。

5.建立健全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严格按照节水“三同时”的要求,制定节水措施和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已有的节水设施(责任单位:水务局、发改委、住建局)。

(二)狠抓重点领域节水改造,全面提升节水工作水平

1.加大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力度。积极推广喷灌、滴灌、微灌、管道输水等节水灌溉技术,节水灌溉面积逐年提升。(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2.实施农村灌区改造全覆盖工程。开展灌区节水配套设施改造,2019年,完成已计划新(拆)建农业灌溉泵站、防渗渠道工程。(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3.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创建一批示范性强、节水效益明显的节水企业。到2019年末,规模以上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发改委、水务局)。

4.加大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大力推行工业企业节能生产,引导和推动工业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和工艺升级,重点抓好发电、化工、印染、食品等高耗水行业企业的节水工作。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责任单位: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

5.开展公共机构节水载体创建。鼓励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创建一批典型示范性强的节水型单位。确保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机关事务局、教育局、住建局、水务局、卫健委)。

6.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加强管网日常维护,制定降损目标考核责任制,实现逐年降低漏损率目标。优先改造爆管概率较高、漏损率大、迫切需要改造的供水管网,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责任单位:住建局、各供水企业)

7.推广普及节水器具。加快节水器具更换,城镇居民家庭和公用建筑物、活动场所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责任单位:住建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卫健委、教育局、机关事务局、城管局)

8.开展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加快推行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系统工程建设。(责任单位:住建局)

9.加大节水宣传力度。除开展传统的节水宣传活动外,创新节水宣传模式,建设节水主题文化广场,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常识,提高公众节水意识。(责任单位:水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机关事务局、教育局、住建局)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4月30日前)
制定方案、建立组织、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文件精神,部署创建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营造浑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9年6月30日前)

各有关部门对照创建目标任务、责任分工(见附件:2),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工作计划,将各项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各项基础工作的落实。市水务局要按照苏水资﹝2017﹞38号文要求,严格对照各项考核标准和目标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的指导;做好各部门创建基础支撑资料的收集、整理,完成自评估技术报告。6月30日前将自评估技术报告和支撑材料报省水利厅。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1月30日前)

完善各项节水指标体系和数据资料,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查漏补缺;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影像资料片、画册、展板的制作,做好迎接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把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方向性、战略性举措来抓,将节水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全过程。把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如皋市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负责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组建工作班子,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全程参与创建工作;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达到《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的考核要求;要建立奖惩机制,把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工作作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重要内容,纳入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中,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按照《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的规定,加大对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工作。同时,要大力推行合同节水管理等新型节水管理模式,形成基于市场机制的节水服务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节水工作,为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三)加强协调配合。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环境保护、工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必须加强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按照工作分工和职能,履行好各自的职责,确保创建目标任务的完成。各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全市创建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落实有效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检查监督。要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检查考核机制,把目标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各部门、各单位,并抓好目标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适时通报检查监督情况,确保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创建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五)加强创建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营造全民参与节水的社会氛围;要创新节水宣传方式,扩大节水宣传覆盖面,使节水工作家喻户晓;要总结提炼个人、企业、单位、部门节水经验做法,引领带动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

附件:1.如皋市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工作领导小组

2.如皋市创建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