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21-00989 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号: 皋政办发〔2021〕40号
成文日期: 2021-03-19 发布日期: 2021-03-3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城市疏堵工程2021年工作任务》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城市疏堵工程2021年工作任务》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31 16:28 累计次数: 字体:[ ]

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如皋市城市疏堵工程2021年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9日

如皋市城市疏堵工程2021年工作任务

为贯彻落实《如皋市城市疏堵工程三年规划(2019-2021年)》文件精神,推动城市疏堵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2021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市城建工作计划及市相关部门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城市交通疏堵工程八大项33个小项工作任务如下:

一、完善交通管理体系

1.完善城市疏堵工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会议,听取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工程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协同部门:市公安局

完成时间:2021年3月

2.坚决执行新建、改建道路、大型建筑、居民小区交通影响评价前移机制,住建、公安、交通、自然资源、城管、行政审批等部门提前介入,参与土地挂牌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定、工程设计论证、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每个环节评价前移机制落实情况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城市大型建设项目部门联合验收制度,重点监督出入口设计、停车配建、交通组织以及配套设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整改交通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协同部门:市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公安局

完成时间:2021年6月

3.根据城市发展进程,继续推进修编并完善城市综合交通、城市自行与步行交通、城市停车设施等专项规划。规划建设城市主干道公交专用车道,主干道确保公交运行畅通。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部门:市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4.优化整合交通管理警力。对现有交通警力进行优化组合,提升值勤效率,在警力出现不足影响值勤管理时,通过岗位招聘或购买服务方式,填补交通管理执法辅助力量空缺。今后,根据城市交通发展进程,适时增加路面交通秩序管理警力。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同部门:市财政局、人社局

完成时间:2021年6月

二、优化道路交通组织

5.完善城区路网结构。分步推动中山路路面“白改黑”改造,同步沿线“交叉路口展宽”改造。推动拆除海阳路福寿路、海阳路中山路两个转盘,改建为信号灯控制平面交叉路口。打通“断头路”,推动滨溪路西延、滨溪路东延、庆余路东延、桃源路北延、宁海东路东延至紫光路工程,提高路网密度,提升道路通达性。

责任单位: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财政局、如城、城北街道;协同部门:市公安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6.推广应用单向交通组织。继续对文峰大世界周边的锦绣街、朱衣街、大治街、丰乐街单向交通组织和内、外城河改造后两侧环河路单向交通组织的可行性研究,其中,根据外城河两侧道路建设情况,考虑适时组织区域单行以及优化改善措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同部门: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如城街道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7.优化节点交通组织。主城区通过取消路内停车泊位、增设隔离护栏等措施,提高路段通行效率。公安部门牵头加强拥堵点段的分析研究,围绕商业区、学校、医院、市场、景区等人员密集区域,按照“一点一策”原则,综合采取单向交通、禁止左转、禁止掉头等管控措施,研究交通组织优化方案。确保公交站点公交车专属停靠权,全面取消公交站点上下行30米范围内停车泊位,并在所有公交站点增加违停抓拍监控,依法对在公交站点上下行30米范围内违章停车行为,并依法实施处罚。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协同部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城管局、财政局、如城街道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8.升级交通信号控制。公安部门牵头对城区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进行升级,应用单点自适应、区域自适应系统,融合分时段单点控制、主干路协调控制等技术,提升城区路网通行能力。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同部门: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9.提升通行审批效率。构建城区及重点管控道路的货运车辆闯禁区预警和行政审批系统,提供和解决货运车辆进出城区(或指定禁区范围)的无纸化线上操作,试运行后正式投入使用,后续继续开发其它线上功能。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10.整合交通诱导系统。在城市主要出入口、主干道路将现有各部门分散管理的路况信息诱导屏资源信息运行整合,设置于商业区、医院等位置,综合运用现有服务应用APP、信息网站、短信平台等,多渠道实时发布交通状况、停车泊位信息,实现对交通实时有效诱导。2021年前,完成主干道路大范围交通诱导和围绕旅游景区、商贸区的停车诱导系统。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公安局、住建局;协同部门:市发改委、卫健委、文体广电与旅游局、商务局、财政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11.落实设施社会化管理。住建部门牵头推进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管理,建立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常态化排查整改交通信号灯不规范、配时不科学,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不协调、不连续,警示桩、隔离护栏、汽车泊位挡车器等安全设施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及时做好交通标志标线安装、施划、维修、保养、检测、评估等服务,保持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范、完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建局;协同部门: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三、强化静态交通管理

12.统筹全市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依据2019年《如皋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和2020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如皋市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继续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开展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清查,统筹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现象,盘活停车资源。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公安局;协同部门:市住建局、交通产业集团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13.完善智慧停车和诱导提示。建立停车信息发布、查询、诱导、预约、收费等功能为一体的智能管理系统。建设主城区停车诱导系统(兼顾具备交通诱导功能),全面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智能化水平,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公安局、交通产业集团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14.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建成区内小规模的城市边角地、收储用地、闲置地优先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2021年力争新增公共停车场泊位400个(不含占道临时停车泊位)。提高大型商业体、居住小区、公共建设项目停车场(泊位)配建比例。

牵头单位: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城管局;协同部门:公安局、财政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15.实施城区公交站亭港湾式改造。对城区范围内存在现有公交站亭、牌安全隐患的,结合道路提升和疏堵工程,依法依规逐步实施港湾式改造,全面提升公交站亭、牌的安全性、信息化、人文化。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协同单位:交通局、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6.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结合政府计划推进的每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2021年争取老旧小区改造新增停车泊位100个,注重解决老小区停车刚性需求,因地制宜改扩建停车泊位。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协同部门:市财政局、城管局、公安局、如城街道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四、提升交通安全设施

17.提升改造交通安全设施。重点是规范主城区盲道设置、完善和出新停车泊位、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停车阻车器等交通安全设施,确保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级复查前全部符合考核标准。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协同部门:市公安局、城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7月

五、推进智慧交通建设

18.完成交通指挥中心建设。完成智慧交管“情指勤督”一体化平台开发,实现拥堵事件自动预警、勤务调度扁平可视、信号配时实时调整、违法查缉精准定向、疏堵成效自动评估、督导考核科学闭环等功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19.推进“视频围路”。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加密主城区球机监控,再完成2个片区(或者2条主次干道)监控球机全覆盖,努力做到视频全覆盖、监控无死角。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20.加大科技设施应用。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争取政府支持再对主城区主干道路投入新建4个路口的人脸识别系统,用于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自动抓拍,在主干道新增4套不礼让斑马线抓拍设备,在城区内新增5个信号灯路口电子警察抓拍系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21.推进主干道交通信号灯实时自适应控制改造。2021年计划完成万寿路(庆余路至惠政路)8个信号灯自适应改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同部门:市住建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22.建设“智慧交通”工程,城市主干道公交站点进行智能化改造,提升公交智慧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同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公安局、供电公司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六、严管严治交通违法

23.持续开展联合执法。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占路经营。严管外卖、快递、工程运输车辆通行秩序。开展城区“静态交通”大整治,严查违法停车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公安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24.深化城区交警中队警务管理机制。探索城区交警中队机构改革后的新网格化管理模式,做大做强主城区交警中队,压实交通管理主体责任,继续发挥交警铁骑队作用,深化交通秩序整治“五项攻坚”,狠抓城区交通秩序管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间:2021年7月

25.开展非国标车辆专项整治。会同市场监管、城管部门共同牵头开展非标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完成主城区花城大道、惠政路、李渔路、仁寿路围合区域(含上述四条道路)非国标电动(机动)三、四轮车禁行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7月

26.强化非标车辆源头管理。加强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日常监管,依法查处企业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经营者自觉增强安全生产和守法经营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不合规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七、推进公共绿色交通

27.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完成公交体制改革,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加密公交班次,升级公交站台建设,提高公交分担率。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28.强化共享车辆管理。加强共享汽车、网约车、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敦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探索运用先进科学技术,规范停放秩序。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城管局;协同部门:市公安局

完成时间:2021年6月

八、强化交通社会动员

29.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养。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间:2021年6月

30.强化文明交通宣传阵地建设。在广场公园、文体场馆、景点景区、主次干道、建筑围档、商业街区、居民小区、行业窗口、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灯杆挂旗等渠道和载体做好文明交通公益宣传。

责任单位: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行业系统等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2021年6月

31.推进学校护学社会化。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钟点保安”维护主城区学校周边上放学秩序,力争实现主城区学校护学社会化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教育局;协同部门:市财政局

完成时间:2021年8月

32.建立文明交通信用机制。继续探索将机动车“酒驾”以及客运、渣土、混凝土、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重点车辆驾驶人“闯红灯”、“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协同部门:市公安局

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33.固化文明志愿劝导服务机制。深化机关干部、社会志愿者、文明单位员工、驾校新学员、满分驾驶人参与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公安局

完成时间: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