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25972/2021-01385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文号: 皋政办发〔2021〕69号
成文日期: 2021-06-01 发布日期: 2021-06-0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6-02 16:5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如皋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如皋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金融服务支撑作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 证监会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银发〔2019〕11号)、《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立足实际探索乡村振兴如皋模式,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业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为乡村振兴提供个性化金融产品和全方位金融服务。

(二)具体目标

1.信贷资金保障有力。加大普惠小微、制造业和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全年各项贷款新增不低于160亿元,新增中涉农占比不低于60%,小微贷款增幅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制造业贷款新增额力争30亿元。

2.资源配置精准高效。围绕农村特色产业,借鉴成功案例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实现以点带链、以链拓面。提升金融对农村旅游产业、新型农业经济主体等支持力度。

3.金融生态持续向好。全面加强农村地区人民币反假、防范电信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方面宣传教育,提升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扎实开展“三信评定”,营造诚实守信环境,实现农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济主体等的普惠建档、评级授信全覆盖。全年完成60%以上行政村整村授信,力争用信体验率不低于授信数30%。

4.金融服务完善便捷。加强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提质增效工作,破解农村地区金融数字鸿沟,提供“适老化”金融服务,深入开展“送国债下乡”活动,切实维护农村居民金融消费权益。

二、工作内容

围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重点开展八个方面的工作。

1.成立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中心。通过银行机构共建模式,人民银行如皋支行建立“如皋市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人力物力资源,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具体开展工作。(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如皋支行,各相关银行机构)

2.加强金融结对帮扶。从金融机构选派50名综合素质较高、熟悉农业农村工作及金融业务的党员干部,到市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区、街道)、各村(社区),通过“一对一”调研指导,增强金融服务能力,破解资金难题,落实惠农举措,切实提高农户的金融获得感和满意度,引导金融资源更好服务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如皋支行,各相关银行机构)

3.用足用好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对法人银行机构符合条件的涉农和普惠小微贷款提供充足的再贷款支持,对银行机构的涉农、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激励银行机构降低相关主体融资成本,全年整体利率水平较上年稳中有降。(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如皋支行,各银行机构)

4.常态化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搭建平台,组织相关部门、各银行机构深入各镇(区、街道)与企业面对面,推动资金供需双方及时、精准匹配,助力企业发展,全年开展对接活动不少于10场次。(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如皋支行)

5.创新金融产品服务乡村经济。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主动对接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合作社等农村经济主体,充分利用“苏担贷”、“惠农贷”等产品提供配套服务,发挥供应链金融产品效用,带动链上主体共同发展。全面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全年发放“如科贷”、“苏科贷”、“高企融资直通车”等各类科技贷款不低于2.5亿元。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乡村旅游产业的支持,鼓励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以及旅游建设用地使用质押等业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如皋支行,各银行机构)

6.深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依托江苏省农村经济主体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先进村为重点对象,试点归集涉农主体的银行数据和非银行数据,推动辖区银行机构将其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依据,通过破解信息不对称,提升涉农主体贷款获得率。做好“三信评定”相关工作,开展“信用示范户”(50个)和“信用示范村”(3个)创建活动,强化结果运用,引导银行机构对相关主体在额度、利率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优惠。(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银行如皋支行、市农业农村局,各银行机构)

7.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效。强化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建设,开展星级评价,建成达标支付点100个、综合服务点150个、智能服务点3个,服务点年度活跃数不低于100个;开展移动支付示范村创建,在如城街道、长江镇选取2个行政村,打造“政务服务+移动支付+便民生活”移动支付服务样板,继续利用“云闪付”商城推动地方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优化农村地区国债销售服务,以长江镇、白蒲镇为重点区域,推进送国债下乡相关工作,方便群众足不出户购买国债,乡镇地区储蓄国债销售笔数占比不低于75%;提升财政资金点对点直接拨付效能,确保财政资金即来即办直达企业和个人账户;以下原镇为试点,开展现金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银行网点现金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农村居民现金服务获得感。(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银行如皋支行,各银行机构)

8.强化金融知识宣传及权益保护。常态化开展送金融知识进村(社区)活动,提升居民防范诈骗、非法集资及假币的意识和能力;推广党建金融助理相关做法,完善银村(社区)联系机制;优化金融网络课堂内容,开展小学生金融网课教育成果展示和线下体验活动;探索开展适应农村地区特点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及纠纷处理机制。(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银行如皋支行,各银行机构)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人民银行如皋支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协调小组,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如皋支行。

2.加强宣传发动。及时召开相关会议,解读任务、压实责任,将银行机构的认识和行动统一到支持和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上,形成政银工作合力。

3.加强推进实施。根据方案安排,相关责任单位加速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和任务,确保各项举措及早落地见效,

4.加强督促考核。协调小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将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对银行机构和镇(区、街道)的年度考核,做好督办、通报、表彰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