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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对《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皋政办发〔2023〕112号)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将“三、主要任务.....3.提高处置能力”中的“加快上海电气环保热电(南通)有限公司协同处置可燃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建设,组织一般工业固废收集企业与上海电气开展紧密合作,降低转移外省、市过程中不规范处置的风险。”修改为:加快上海电气环保热电(南通)有限公司协同处置可燃性一般工业固废项目建设。
附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