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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如皋政府对加装电梯的支持政策 | ||
提交时间: | 2022-04-13 19:27:00 | ||
内容: | 请问如皋政府对加装电梯有什么支持政策? |

处理状态: | 已答复 | ||
答复内容: | 基本原则和资金筹集 1.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政府服务、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 2.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筹集办法: ①业主按照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所住楼层受益大小等因素,共同协商确定电梯建设、维护等资金的筹集及使用办法; ②业主可申请使用如皋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局制定。 ③出资加装电梯的建设者,可以自取得使用登记证书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但提取总额合计不超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财政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具体申请流程按照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的通知》(通金管规〔2021〕2号)执行。 3.为大力推进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对全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给予补贴。 ①补贴时间及范围:对全市范围按照本意见要求完成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经申请予以财政补贴,补贴期限为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两年内。按照《如皋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皋政规〔2020〕4号)完成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手续齐全且投入运行的,原则上同标准予以补贴。 ②资金来源:补贴资金在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中予以安排。 ③加装电梯补贴标准:多层住宅6层及以上给予补贴16万元/台、5层12万元/台、4层8万元/台、3层4万元/台;地下室、地面以上非住宅及阁楼不纳入楼层数计算。 ④补贴原则: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建设者应当先行出资完成加装电梯,再申请补贴;每户具体分配额度由本单元全体住户共同协商决定;同意加装电梯住户经协商,可对一层住户予以补贴,补贴金额一般不高于2万元/户(含)。 ⑤申请程序:自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建设者可委托专人进行资金补贴申请工作,填报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全体业主的授权委托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经全体业主签字确认的资金分配明细(附件2)等相关资料作为佐证。先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和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确认委托书及资金分配明细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后报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明材料,最后报市住建局审核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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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如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答复时间: |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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