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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皋市加快建设人才高地推动如皋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问答
来源:如皋市 发布时间:2021-11-04 16:52 字体:[ ]

一、哪些人才会有津贴?

答:1.对如皋市企业全职引进的年薪24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或高技能人才,给予人才前3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全额补贴、第4年和第5年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50%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由市财政给予企业全额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2.对如皋市博士后工作站进站博士给予6000元/月生活津贴,时间不超过3年。

3.对企业全职引进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硕士或副高职称人才以及高级技师、本科生(技师)、大专生(高级工),分别给予3000元/月、2000元/月、1000元/月、500元/月的生活津贴或综合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其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的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2倍、1.5倍标准予以发放。涉及对象,需在如皋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均需为全日制。

二、引进人才的企业会有哪些奖励?

答:对全职引进博士或正高职称人才、硕士生或副高职称人才以及高级技师、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的企业,分别给予5000元/人、3000元/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奖励;其中引进“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的企业,分别按2倍、1.5倍标准予以奖励。涉及对象,需在如皋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均需为全日制。

三、引荐人才有哪些奖励?

答:鼓励社会中介机构、个人(包括在外能人、科技镇长团成员、资深教师及其他有资源的社会人士等)引荐高层次人才来如创新创业。对帮助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两院”院士(含退休院士)、“发达国家”院士的机构或个人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创业)和20万元奖励(创新);帮助引进国家级人才工程及相当层次人才的机构或个人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创业)和5万元奖励(创新);帮助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入选“双创团队”、 “双创人才” 、“雉水英才”的分别给予机构或个人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鼓励各类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市内外高校学生到如皋市企业见习(实习),对组织20人以上见习(实习)满3个月的单位,给予1000元/人的推荐奖励;对见习(实习)学员按照如皋市最低工资75%的标准每月给予生活性补贴。引荐奖励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四、人才购房有什么补贴?

答:给予“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人才(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师)10-30万元购房补贴。优惠价购买人才公寓与购房补贴政策不同时享受。

五、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的人才有什么奖励?

答:大力引进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活动优质项目,对3年内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承办大赛一、二、三等奖并落户如皋的人才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落地奖”,直接进入市“雉水英才”计划答辩评审环节;

对3年内获省级主管部门承办大赛一、二、三等奖并落户如皋的人才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10万元、5万元“落地奖”,直接进入市“雉水英才”计划答辩评审环节;对参加南通、如皋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并落户如皋的人才项目,符合市“雉水英才”相关条件的,可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环节。

六、如何加强本土人才梯队培养?

答:实施“148高层次人才梯队培养工程”,每期5年,对培养期内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第一层次培养对象4.8万元/年津贴补助,第二层次培养对象1.2万元/年津贴补助,第三层次培养对象6000元/年津贴补助;对优秀科研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项目资助。鼓励培养对象申报省“333”、南通市“226”人才培养工程,对入选人才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津贴补助。对从如皋市入选的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南通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对从如皋市入选的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能手、新秀,分别给予奖励2万元、1万元、5000元。

七、如何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育?

答:企业委派研发人员参加研修学习和出国深造、研修学习和深造后仍返回原工作单位并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协议的,按取得博士学位3万元/人进行补贴。企业委派出国研修学习(含攻读学位)或参与科研项目合作研究的研发人员,给予1000元/月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鼓励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期内给予培训单位最高每人每年8000元的培训补贴。对组织参加如皋市紧缺型职业(工种)技能培训的,给予企业最高800元/人一次性补助,对取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一次性补助。对获国家级、省级、南通市级、如皋市级的企业首席技师,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8000元、5000元一次性补助。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并获国家级、省级、南通市级、如皋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鼓励培育引进花木盆景、安全监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特殊技术技能人才,奖励扶持标准根据具体办法执行。

八、如何推动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答:由社会专业机构投资或运行,重点培育六大特色产业链条的创新创业载体,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由社会专业机构投资或运行的创新创业载体每新培育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南通科创型企业,每新入驻1家科创型人才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孵化企业毕业落户本市园区两年内获评南通科创板上市培育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一般科创型企业的,对创新创业载体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奖励。

九、如何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答:对当年新认定市场化运行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给予50万元奖励。对同时通过CNAS认证和CMA认证的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经批准由企业主导设立的技术研发类研究院(所、中心)等研发机构,由市财政按当年研发投入(非财政经费)的2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龙游河科创走廊建设过程中,对企业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并实质性运行的,给予研发用地支持。

十、如何推动企业研发平台建设?

答:对企业新批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招引博士后实质运行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20万元建站补助。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企业研究院)、省级院士工作站,给予5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企业创新平台,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同一类技术中心项目只奖励一次,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