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皋市市场监管局“三步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含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治理,进一步规范全市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进行生产、经营单位行政约谈。召开电动车生产、经营单位行政约谈会,共约谈电动三轮车生产、经营单位223家,告知生产、经营者市政府对 “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定义,并就如何确认电动车强制性认证及产品一致性进行详细讲解和培训。着重宣传违法改装、拼装电动三轮车,违规销售“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的处罚依据,提高生产、经营者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的法律后果的认知度。
二是加强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对全市223家电动三轮车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检查电动三轮车1315辆,其中“非国标”电动三轮车4辆,车辆达标率99.69%,对销售不合格车辆的行为均已立案调查。督促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销售记录义务,保证车辆参数一致,不擅自改装、拼装电动车,不更换原装电池、原装充电器,不销售“三无”、与3C备案参数不一致的电池、充电器。要求经营单位签订新版《电动车经营单位承诺书》,销售前与消费者签订《电动车销售告知书》, 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农贸市场宣传引导。在农贸市场的主要出入口张贴政府通告,逐户做好市场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工作,告知“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认定标准、机动(含电动)三轮车、“非国标”电动四轮车禁止通行区域。出动执法人员1805人次,对18家农贸市场的867户经营户运输农副产品等物资的车辆进行摸排,共摸排电动三四轮车881辆,其中“非国标” 电动三四轮车658辆,告知淘汰报废“非国标”三四轮车政府补贴政策,鼓励车辆使用人及时至政府指定地点申请淘汰报废“非国标”电动三四轮车。
下一步,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推进综合治理,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打赢道路交通安全大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