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同意《如皋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2020-2035)》的批复
来源: 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2-06-03 15:06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如皋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2020-2035)>的请示》(皋建发〔2022〕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如皋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2020-2035)》。

二、要做好规划的衔接工作,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的要求落实到其他各层次规划中。

三、在城市建设中,要根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要求,抓紧做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规划范围内的绿地、广场、公园及学校操场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依据规划实施。并从规划管控、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相关环节对建设项目严格把关,确保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有效落实。

四、要按照近、远期规划目标,会同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此复。

                如皋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