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城市疏堵工程三年规划(2019-2021年)
来源: 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9-08-30 10:5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以及《南通市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工作意见》精神,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大力实施城市道路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城市疏堵工程三年规划(2019-2021年)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高质量全国文明城市总要求,主动适应城区道路交通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以创新机制为动力、扎实举措为支撑、部门协同为保障,按照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系统推进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网络、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强化停车规划引导、优化交通组织管理,着力加强和改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实施“城市疏堵”工程,建立健全“六大体系”,到2021年实现以下目标:

(一)综合治理机制健全完善。建立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机制,交通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管理力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

(二)城市路网结构持续优化。城市快速路等骨干路网基本形成,“断头路”基本打通,主次干道交叉路口展宽渠化率90%以上,慢行交通系统进一步完善,路网密度、道路通达性显著提升,公共交通分担率20%以上。

(三)交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信号灯、隔离护栏、出行诱导、标识、标志、标牌等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年均增加停车泊位5000个以上(含各类新建、改建、配建停车泊位),城市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2:1至1.5:1。

(四)道路交通拥堵有效缓解。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日高峰时段平均车速不低于25公里/小时,行车难、停车难、交通拥堵等问题有效缓解。

三、工作措施

各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大力建立健全“六大体系”,促进人车路协调发展。

(一)建立健全交通管理工作体系

1.强化城市交通管理顶层设计。成立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以及如城、城北、城南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市疏堵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兼任主任,市相关部门和街道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建立城市疏堵工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例会,听取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工程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级机关和相关镇区的考核,列入市纪委(监委)作风效能建设考核。

依托现有自身业务骨干,引进第三方团队,组建城市道路交通专家指导组,针对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中调研和论证,研究提出交通组织优化管理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协同部门:市公安局

2.加强城市道路交通体系规划。统筹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科学构建城市道路交通系统,优先考虑交通路网设计。定期开展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根据城市发展进程,及时修编并完善城市综合交通、城市自行与步行交通、城市停车设施等专项规划。土地出让、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大型建筑、居民小区时,规范设置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预留城市交通发展空间。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协同部门:市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

3.完善城市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建立新建、改建道路、大型建筑、居民小区交通影响评价前移机制,住建、公安、交通、自然资源、城管、行政审批等部门提前介入,参与土地挂牌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定、工程设计论证、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每个环节评价前移机制落实情况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城市大型建设项目部门联合验收制度,重点监督出入口设计、停车配建、交通组织以及配套设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整改交通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协同部门:市行政审批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公安局

(二)建立健全交通组织优化体系

4.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完善城市骨干路网,加快推进“两环八射”城市快速路建设(内环:紫光路、惠民路、花城大道、城南大道;外环:S355、紫光路、S334、G204),持续优化城市路网结构。2019年、2020年,分别拆除海阳路福寿路、海阳路中山路两个转盘,改建为信号灯控制平面交叉路口。2021年前,分步完成福寿路、海阳路、中山路“交叉路口展宽”改造。打通“断头路”,完成滨溪路、庆余路西延、桃源路北延工程,提高路网密度,提升道路通达性。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财政局、如城、城北、城南街道;协同部门:市公安局

5.优化节点交通组织。推广应用单向交通组织,力争城区每年新增1条单行道,逐步缓解重点路段、区域交通拥堵问题。2020年前,公安部门牵头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系统排查,开展交叉路口“微整治”工程。通过调整交叉路口车道宽、增加进出口车道数,提升路口通行效率。通过取消路内停车泊位、增设隔离护栏等措施,提高路段通行效率。公安部门牵头加强拥堵点段的分析研究,围绕商业区、学校、医院、市场、景区等人员密集区域,按照“一点一策”原则,综合采取单向交通、禁止左转、禁止掉头等管控措施,研究交通组织优化方案,2019年完成外国语学校、人民医院、广福路等拥堵点段优化改造示范点建设,形成经验模板复制推广。公安、住建部门牵头进一步规范市政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管理,加强施工路段疏导、监管,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同部门: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财政局、如城、城北、城南街道

6.升级交通信号控制。公安部门牵头对城区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进行升级,试行应用单点自适应、区域自适应系统,融合分时段单点控制、主干路协调控制等技术,提升城区路网通行能力。2019年,完成益寿路、海阳路、万寿路交通信号实时自适应控制改造。2021年前,中山路、福寿路、解放路、李渔路、惠政路、花城大道等主干道路,在保障“绿波带”的前提下,实施交通信号实时自适应控制改造,城市其他路口因地制宜应用单点自适应控制技术。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同部门:市财政局

7.建设交通诱导系统。在城市主要出入口、主干道路新建路况信息诱导屏,在商业区、医院等设置停车信息诱导屏,同步建设服务应用APP、信息网站、短信平台等,多渠道实时发布交通状况、停车泊位信息,实现对交通实时有效诱导。2021年前,完成主干道路大范围交通诱导和围绕旅游景区、商贸区的停车诱导系统。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公安局、住建局;协同部门:市发改委、卫健委、文体广电与旅游局、商务局、财政局

8.推进设施标准化建设。住建、公安部门牵头全面排查城市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管理平台,实现交通安全设施管理标准化、电子化、系统化。全面整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切实解决交通标志标线不符合标准、不明确、被遮挡等突出问题,提高道路交通标牌通行指示的连贯性、准确性。2019年,住建部门在城区道路易违法掉头路段、交通冲突点,试行安装隔离护栏,规范通行秩序。2020年,公安部门在城区行人、非机动车流量较大路口,安装高清视频、人脸识别及路口现场曝光设备,震慑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建局;协同部门:市财政局

9.落实设施社会化管理。住建部门牵头推进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管理,建立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合理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引入社会力量提供专业交通标志标线安装、施划、维修、保养、检测、评估等服务,常态化排查整改交通信号灯不规范、配时不科学、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不协调、不连续、警示桩、隔离护栏、汽车泊位挡车器等安全设施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保持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范、完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建局;协同部门:市财政局

(三)建立健全静态交通管理体系

10.完善顶层设计。出台《如皋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鼓励、引导、扶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明确城区公共停车场(泊位)停车收费管理。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公安局;协同部门:市公共治理服务中心、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

11.建立管理机构。结合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城管部门增设停车管理办公室,作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明确职责和编制,统筹负责全市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经营服务,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停车管理办公室批建期间,由公安部门先行牵头负责全市停车管理工作,停车管理办公室批建后,相关职能整体移交。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协同部门:市城管局

12.增加停车供给。开展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清查,统筹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现象,盘活现有停车资源。加大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力度,做好公共停车场土地供应保障,建成区内小规模的城市边角地、收储用地、闲置地优先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力争每年新增公共停车泊位400个。提高大型商业体、居住小区、公共建设项目停车场(泊位)配建比例。注重解决老小区停车刚性需求,开展老小区停车改造,因地制宜改扩建停车泊位,力争每年老小区新增停车泊位100个。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兼顾人防需要,试行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操场及新建公园、小游园、公共绿地等场所建设地下或立体公共停车场。鼓励新建人防工程实行“平战结合”,在确保应急状态功能完整前提下,支持平时作为地下停车设施使用;对未开发利用且具备改造条件的已建人防设施,支持尽快改造为公共停车设施。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协同部门:公安局、财政局、教育局、人防办

13.实施收费管理。实施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投标转让。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均衡交通需求,缓解中心城区停车压力。实施智慧停车引导,建立完善停车信息发布、查询、诱导、收费等智能管理系统,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公安局;协同部门:市公共治理服务中心、发改委、财政局

(四)建立健全交通秩序严管体系

14.严查重点交通违法。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健全城市综合执法体系,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密切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占路经营以及“车外抛物”等陋习。公安部门牵头持续加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行人不走人行道、非国标电动(机动)三、四轮车违法行驶、机动车酒驾、闯红灯、不礼让行人、违停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每年推进建设交通安全教育站不少于2个,增强非机动车和行人教育管理效果,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城管部门牵头加大非机动车(共享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解决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占用汽车泊位停放问题,改善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环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管局、交通局;协同部门:市住建局

15.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公安部门牵头试行城区交警网格化管理,实行“网格长制”,落实路段管理责任。建立路面执勤交警全员接处警制度,2019年城区交通事故现场快处快撤率达40%,到2020年力争超过50%。2019年,组建15人(配备15辆大功率警用摩托车)的交通管理“铁骑队”,实现交通事故、违法查处、排堵保畅快速响应、快速处置,提高勤务实战化、机动化水平。到2021年,根据网格化布局,完成城市交通管理警力增配,在此基础上组建不少于30人的“铁骑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同部门:市财政局

16.提升智能管理水平。公安部门牵头借助市“智慧城市”项目,建设交通管理指挥中心和交通感知系统,创新应用事件检测和交通仿真等前沿科技手段,实现道路状况自动感知、交通事件自动监测、交通态势自动研判,提高区域交通指挥效率。制定“智慧交通”工作方案,落实系统运行维护经费与人员,建立系统操作、维护、管理等制度。2020年前,实施卡口监控、高清视频、电子警察加密“补盲”,推进“视频围路”,完成前端感知系统工程建设,城市主要道路、重要路口监控覆盖率、连贯率达100%,交通流量采集率达100%。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同部门:市公共治理服务中心、财政局

17.清理违规非标车辆。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对全市生产、销售非国标电动(机动)三、四轮车企业、商家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登记造册,查处违规生产、销售企业、商家。公安部门牵头分步推行非国标电动(机动)三、四轮车限行措施,2020年主城区中山路、海阳路、益寿路、福寿路等四条主干道全面禁行非国标电动(机动)三、四轮车,2021年前李渔路、惠政路、花城大道、仁寿路围合区域内全面禁行非国标电动(机动)三、四轮车。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

(五)建立健全绿色交通发展体系

18.优化慢行交通系统。自然资源、住建部门牵头加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规划,保障全体交通参与者享有平等的道路通行权,形成立体化、网格化、系统化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同步建设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在城市道路改造工程中,加强行人过街设施的规划建设,方便行人出行。惠政路、花城大道、万寿路、海阳南路、海阳北路以及其他断面较大道路,改造时设置安全岛、行人驻足区等二次过街安全设施,在行人过街需求多的路段合理设置行人过街信号灯,试行安装行人过街天桥。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协同部门:市交通局、公安局、城管局、财政局、如城、城北、城南街道

19.推进公交优先发展。交通部门牵头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政策,优化调整城市公交运营线路,合理设置公交站点,推广港湾式公交候车站台。进一步加大公共交通投入,提高公交的覆盖率、准点率和运行速度,推动“零距离”换乘。提升公交运营科技信息化水平,试行设置公交专用车道,改善城市公交的通达性和便捷性。主城区范围达到500米公交站点覆盖率90%的省级考核目标。加快推进公共交通政府购买服务进程。进一步推广使用低能耗、乘坐舒适的新能源公交车辆。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同部门: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如城、城南、城北街道

20.规范共享车辆管理。鼓励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加强自行车停放设施的规划建设。交通、城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加强对共享汽车、分时租赁汽车、网约车、共享电动自行车等新业态管理,合理设置投放规模,敦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规范通行停放秩序,促进有序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城管局;协同部门: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六)建立健全文明素养提升体系

21.强化宣传引导。市委宣传部门牵头建立全媒体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机制,推动传媒集团充分整合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讲好文明交通故事、宣传交通管理政策、曝光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浓厚氛围。公安部门牵头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五进”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基本常识和礼仪、不文明出行的危险等内容,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城管、文体广电和旅游、住建、民政、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各行业系统等部门单位,要在广场公园、文体场馆、景点景区、主次干道、建筑围档、商业街区、居民小区、行业窗口、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灯杆挂旗等渠道和载体做好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把文明交通新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各镇(区、街道)、各城市社区要在辖区内主次干道、小区出入口、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常态做好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广泛组织开展志愿宣讲、志愿劝导、志愿监督等文明交通志愿活动,引导群众自觉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公安局;协同部门:城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住建局、民政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各行业主管部门、传媒集团,各镇(区、街道)

22.强化警校共治。公安、教育部门联合建立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及护学工作规范,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组织,规范上下学通行秩序,试行学校周边限时停车,试行城区学校护学社会化,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钟点保安”维护学校周边上放学秩序。落实学生错时放学制度,强化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将学生及接送学生家长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纳入学校文明班级评比。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教育局;协同部门:财政局

23.强化社会动员。城管部门牵头推进“门前三包”管理责任落实,三年内每年至少创成一条高标准的“严管示范街”。公安部门牵头开展“严管示范路”创建活动,三年内每年至少创成一条高标准的“严管示范路”。组织开展“城市疏导我支招”活动,邀请市民参与城市交通管理,为城市疏导献计献策。固化机关干部、社会志愿者、文明单位员工、驾校新学员、满分驾驶人参与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机制。深化交通违法“随手拍”微信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市民举报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协同部门:市文明办、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按照工作职责,组织人员研究、部署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重点工作,解决城市道路交通突出问题。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单位要履职尽责,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本实施方案的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体现到相关规划中,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人才培养。有关单位要加强城市规划、交通运输工程、交通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等高端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升城市交通管理专业化水平。要加强专业知识培训,与相关的专业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定期安排人员参加高水平的专业培训,提升队伍整体水平。

(四)落实经费保障。市财政部门要不断加大道路和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维护、交通工程设计咨询等专项资金的投入,完善、提升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维护标准,逐步建立与实际维护需求相匹配的经费投入增长机制。

如皋市城市疏堵工程2019年工作任务

为有效缓解城市拥堵,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根据市人民政府《如皋市城市交通疏堵工程三年规划(2019-2021年)》,结合2019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市城建工作计划及市相关部门工作实际,制定2019年城市交通疏堵工程九大项39个小项工作任务如下:

一、健全交通管理体系

1、建立城市疏堵工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会议,听取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工程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协同部门:市公安局

2、建立新建、改建道路、大型建筑、居民小区交通影响评价前移机制,住建、公安、交通、自然资源、城管、行政审批等部门提前介入,参与土地挂牌后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定、工程设计论证、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行政审批部门负责每个环节评价前移机制落实情况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城市大型建设项目部门联合验收制度,重点监督出入口设计、停车配建、交通组织以及配套设施的落实情况,督促整改交通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协同部门:市行政审批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公安局

3、根据城市发展进程,及时修编并完善城市综合交通、城市自行与步行交通、城市停车设施等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协同部门:市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

4、组建城市道路交通专家指导组,引进第三方团队,针对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中调研和论证,专门研究提出交通组织优化管理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协同部门:市公安局

二、开展交通综合调查

5、开展全市道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含各类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减速垄、警示桩、汽车泊位挡车器、隔离护栏等)、停车场、停车泊位(含非机动车停车位、居民小区内停车位)、城区汽车保有量等综合调查工作,全面摸清交通基础数据,为后续疏堵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三、优化道路交通组织

6、拆除海阳路福寿路转盘,改建为信号灯控制平面交叉路口。开展福寿路(海阳路至益寿路段)“交叉路口展宽”改造工程,提升主干道通行效率。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协同部门: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公安局

7、推广应用单向交通组织,完成大司马路部分路段限时单向交通试行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同部门:市住建局、如城街道

8、开展城区拥堵点段优化改造示范点建设,完成外国语学校周边交通组织优化改造,缓解解放路拥堵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同部门:市住建局

9、开展万寿路、文昌路、秀水路、健康路、东皋路、仙鹤路等支干道路交叉路口“微整治”工作,通过调整交叉路口车道宽,增加进出口车道数,优化信号灯配时,提升路口通行效率。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建局;协同部门:市自然资源局

10、进一步规范市政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管理,加强施工路段疏导、监管,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公安局

四、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11、根据城区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情况,全面整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切实解决交通标志标线不符合标准、不明确、被遮挡等突出问题,提高道路交通标牌通行指示的连贯性、准确性。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相关街道

12、在城区解放路、益寿路等易违法掉头路段、交通冲突点,试行安装隔离护栏,规范通行秩序。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公安局

五、加强静态交通管理

13、结合新的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城管局下设停车管理机构,作为公益类事业单位,明确职责和编制,统筹负责全市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经营服务,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协同部门:市城管局

14、研究出台《如皋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通过政府规范性文件,鼓励、引导、扶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明确城区公共停车场(泊位)停车收费管理。

15、开展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清查工作,统筹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现象,盘活现有停车资源。

16、实施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投标转让。实施占道停车差别化收费管理,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均衡交通需求,缓解中心城区停车压力。

17、实施智慧停车引导,建立停车信息发布、查询、诱导、收费等智能管理系统,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公安局;协同部门:市公共治理服务中心、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

18、开展老小区改造,因地制宜改扩建停车泊位,力争老小区新增停车泊位100个。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协同部门:市财政局、如城、城北、城南街道

19、利用城市绿地、边角地、收储用地、闲置地,新建公共停车泊位300个。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协同部门:市财政局、如城、城北、城南街道

六、建设智慧交通警务

20、升级城区交通信号控制系统。6月底前、12月底前分别完成海阳路、益寿路以及福寿路、万寿路交通信号实时自适应控制改造。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1、建设交通感知和突发事件检测系统,实现道路状况自动感知、交通事件自动监测、交通态势自动研判,减少交通拥堵反应时间,提高主城区交通指挥效率。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2、实施卡口监控、高清视频、电子警察加密“补盲”,推进“视频围路”,城市主要道路、重要路口监控覆盖率、连贯率超过90%,交通流量采集率超过90%。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3、研发货车闯禁区自动抓拍系统和大型活动交通安保平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4、启动“市公安交通管理指挥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同部门:市财政局

七、严管道路交通秩序

25、健全城市综合执法体系,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密切协作,开展联合执法,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占路经营。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局、城管局

26、开展城区“静态交通”大整治,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组织开展严重交通违法整治,常态开展“酒驾醉驾”治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管局

27、加强非国标电动(机动)三、四轮车源头管理,严查、严处违规生产、销售企业、商家。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8、分步推行城区非国标电动(机动)三、四轮车限行措施,完成主城区中山路、海阳路、益寿路、福寿路等四条主干道全面禁行非国标电动(机动)三、四轮车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9、建立交通管理“情指勤督”工作机制。落实城区交警网格化管理,组建15人的“铁骑队”,实行“网格长制”,落实路段管理责任。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0、建立城区路面执勤交警全员接处警制度,城区交通事故现场快处快撤率超过40%。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八、发展公共绿色交通

31、推进公交体制改革,加大公共交通投入,优化调整城市公交运营线路,提高公交的覆盖率、准点率和运行速度。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协同部门:市财政局

32、规范共享车辆管理,加强对共享汽车、分时租赁汽车、网约车、共享电动自行车等新业态管理,合理设置投放规模,敦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规范通行停放秩序,促进有序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城管局;协同部门: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九、提升市民文明素养

33、牵头建立全媒体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机制,推动传媒集团充分整合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讲好文明交通故事、宣传交通管理政策、曝光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协同部门:市公安局

34、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五进”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基本常识和礼仪、不文明出行的危险等内容,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5、在广场公园、文体场馆、景点景区、主次干道、建筑围档、商业街区、居民小区、行业窗口、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运用户外广告、橱窗展板、电子显示屏、灯杆挂旗等渠道和载体做好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把文明交通新风尚有机融入各类生活场景。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行业系统等部门单位

36、强化学生交通安全宣传,建立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及护学工作规范,将学生及接送学生家长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纳入学校文明班级评比。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

37、试行主城区学校护学社会化,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钟点保安”维护学校周边上放学秩序。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教育局;协同部门:市财政局

38、固化机关干部、社会志愿者、文明单位员工、驾校新学员、满分驾驶人参与文明交通引导志愿服务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公安局

39、深化交通违法“随手拍”微信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市民举报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