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如皋建设行动计划
来源: 如皋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7-30 08:43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家和我省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意见和《健康南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健康如皋建设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把健康如皋作为民生基础工程,坚持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突出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推动健康城市建设科学、规范开展。通过努力,在建设健康环境、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发展健康产业、完善健康保障等领域取得较大突破,全面提高人群健康水平,推动人民生活高质量发展。

到2020年,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超过82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基本形成,建立与如皋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居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多层次的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体系,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架构初步形成,建成环境宜居、社会和谐、人群健康、服务便捷、富有活力的省级健康城市示范市。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健康环境

1.切实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按照省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部署,全面落实《如皋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深化工业企业污染物治理,不断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强化扬尘污染控制推广清洁能源,实施绿色交通,大力发展节能建筑、绿色建筑和低碳、便捷安全的交通体系。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河长制”、“断面长制”,实施河道截污整治与疏浚。城乡河道基本消除黑臭。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强化工、电镀、印染等工业退出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探索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大力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推进生态园林建设,强化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推广有机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完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机制,加快建设危废集中处置项目。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强化对放射性废源(物)的统一管理。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完善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快速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到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保持在76%以上,PM2.5浓度下降到38微克/立方米;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优Ⅲ类比例达85.7%。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行政村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8.5平方米。(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

2.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善污水管网和功能,逐步实现城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采取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以解决环境敏感区域、规模较大的规划发展村庄和新建农民集中居住点为重点,有序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改进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方式,推广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扩大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范围,提升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建立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杜绝“地沟油”返回餐桌。加大村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力度,镇垃圾转运站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垃圾收集场所、设施。完善农村道路、环卫、电力、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全面实施“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净化”。发展农村客运。推进广播电视、通信等村村通及宽带普及。(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3.大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管理力度。结合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综合治理城乡环境,全面整治露天粪坑、畜禽散养、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乱搭乱建现象。整治脏、乱、差,消除各类卫生死角,创造舒适、整洁、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健康宜居的生活环境。健全完善生活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分类收集、源头减量、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加快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完善农村“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统筹收集处置体系,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禁止秸秆焚烧,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度;探索开展并逐步规范农药包装物、废旧农膜等田间废弃物回收处理。到2020年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有效建立,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70%,各镇(区、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逐年提高。(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文明办、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4.巩固提升卫生城镇创建成果。健全卫生城镇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动态管理。补齐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长效管理的短板,组织开展农贸市场“三个一”工程(整改一批、提升一批、消灭一批)行动,实现标准化菜市场全覆盖;强化城乡接合部、老旧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周边以及无证流动食品摊点等薄弱环节的整治与管理。持续强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到2020年,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达80%,国家卫生城市保持荣誉,实现国家卫生镇全覆盖,继续保持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市荣誉,各镇(区、街道)均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5.加快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以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和健康家庭建设为重点的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广场、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推动健康城市理念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机关、进医院、进家庭,提高社会参与程度。到2020年,全市50%以上的国家卫生镇(区、街道)达到省级健康镇(区、街道)的标准;建成一批环境整洁宜居、绿化美化,文化体育设施健全、提供便民优质服务,邻里关系团结和睦、积极向上,有较完善居民参与社区管理机制的健康村(社区)。30%以上的省卫生村、社区达到省级健康村(社区)标准;建成一批以学校、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等为重点的健康单位;建成一批家居环境整洁、家人身心健康、家庭文化和谐的健康家庭。(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6.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保护和管理力度,确保水质卫生安全。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工程,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加快自来水深度处理工艺建设改造,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依法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稳步推进深度处理,形成“双重水源、双重保障”能力。健全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饮用水安全监管体系,切实落实消毒卫生措施,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检测能力建设,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当地饮用水源、供水单位出厂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按时向社会公布。健全城乡供水应急和预警机制,努力控制和消除突发供水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城乡水环境质量和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国家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基本全覆盖,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农村水质监测实现镇、水厂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

7.推进实施城乡“厕所革命”。贯彻落实《南通市推进城乡“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以城乡公厕、旅游厕所、农村户厕建设改造为重点,全面改善城乡厕所基础设施条件。科学统筹各类公厕的新建、改造、提升和开放服务。城市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公厕服务体系。加强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镇卫生院、集贸市场、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到2020年,新建城市公厕10座、改造32座,基本实现城市重点区域公厕服务半径500米、步行5分钟可达的布局目标。镇(区、街道)实现每万人3~4座公厕,农村基本实现农民集中居住区公共厕所全覆盖、每个非集中居住但有公共活动区的村庄至少设置1座水冲式卫生公厕。新建旅游厕所90座、改扩建84座,新增第三卫生间20座,实现各大景区标准化旅游厕所全覆盖;完成高速互通、国营加油(气)站点公共厕所改造提升40座。

开展新一轮农村户厕改造。完成三格式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任务3万座。市卫健委负责与上级部门的工作衔接,并协助市住建局做好涉及改厕的相关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新一轮农村改厕行动计划的制定,对各镇(区、街道)下达改厕任务并组织推进;市水务集团负责改厕资金的筹措并具体实施。加强改厕后续服务和管理,教育和引导农民正确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综合考虑村庄区位、农户数量、聚居程度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污水收集和处理模式,有序建设农村厕所下水道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水务集团、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

8.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监管,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市、镇(区、街道)监管网格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加强规范种植和绿色养殖,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健全完善风险排查治理机制,推进食品快检能力建设。推进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实施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覆盖面。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食品监管体系,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健全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格局,严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构建以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村食品安全信息员为重要补充的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实现对农村集体聚餐等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全覆盖。到2020年,建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形成全品种、全过程的监管链条。强化特殊药品监管和药物滥用监测,健全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监管机制,提高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机制。加强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制度建设,提高日常监管水平,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供销总社)

9.完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预防和减少伤害,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深入开展平安如皋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交通和消防管理,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加强儿童、青少年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交通伤害、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儿童玩具和用品安全教育,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到2020年,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加快职业健康工程防护技术推广应用,淘汰落后技术工艺,推动转型升级。推进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职业健康检查覆盖率达到90%。健全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促进工作,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意识和个体防护能力,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委;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10.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区域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切实减少人身伤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企业安全自律意识,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机动车登记检验、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严格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路面管控,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人群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道路交通死亡率逐年下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协同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

11.加强口岸公共卫生。持续完善口岸公共卫生保障体系,实施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监测预警。加强口岸标准化建设,提升传染病防控和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应对水平和风险识别及管控能力。加强口岸卫生检疫监测技术平台建设,建立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确保重点敏感传染病境外输入可防可控。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口岸卫生监督新模式。到2020年,如皋地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完善如皋国际旅行卫生保健服务网络和服务平台,提供及时有效的国际旅行健康指导,保障出入境人员健康安全。(责任单位:如皋海关;协同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12.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责任机制,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完善应急体系,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进一步健全医疗急救体系,提高救治效率。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强化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卫生应急核心能力不断提升。到2020年,市级实现卫生应急规范化;镇(区、街道)卫生应急规范化建设覆盖率100%;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院前急救机构、疾控机构应急工作规范率达到100%。开展卫生应急救护培训“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行动,卫生应急救护知识的普及率逐年提高。(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卫健委、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二)普及健康生活

13.完善全民健康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媒体协同的健康教育,加强完善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各级各类媒体加大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力度,积极建设和规范各类广播电视等健康栏目,利用新媒体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知识宣传,广泛普及疾病防治、卫生保健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到2020年,通过大众传播媒体接受健康教育宣传的人群比例达80%。继续实施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普及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推广健康素养网络学习测评系统,定期发布健康素养水平监测报告,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将健康教育引入单位文化建设,鼓励单位将职工健康素质纳入评价考核体系。推进健康机关、事业单位建设,指导和督促机关干部带头改变不良生活方式,定期组织健康素养学习和测评。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能力,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将健康教育工作有机融入诊疗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

14.健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把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普通中小学每学期开设健康教育课不少于7课时。构建相关学科教学与健康教育活动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培养健康教育师资,将健康教育纳入体育教师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加强学校卫生机构建设,逐步完善学校卫生工作和评价标准。加大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力度,建立学生体质、形体、生理、心理健康素养监测、干预和评价体系。到2020年,全市健康促进学校比例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协同单位:市卫健委、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15.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坚持政府主导与调动社会、个人的积极性相结合,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建立健康生活指导员队伍,指导居民建立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实施合理膳食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关注国民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营养健康,推动医养结合、将营养融入所有健康政策,逐步解决居民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问题。组织开展健康体重、健康口腔、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健康生活方式“五进”活动,全市每年开展健康知识巡讲不少于10场,每年建设示范食堂不少于5个,培训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每万人口不少于3人。开展示范健康食堂(餐厅)建设。开展控烟限酒,加大控烟监管和执法力度,实现公共场所控烟监督全覆盖;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居民营养知识素养逐步提高,超重、肥胖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明显下降。强化社会综合治理,以青少年、育龄妇女及流动人群为重点,开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对性传播疾病高危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大力普及有关毒品危害、应对措施和治疗途径等知识,提高吸毒人群管控和服务水平,减少不安全性行为和毒品危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

16.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加强农村体育公园、社区全民健身中心、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七人制足球场等设施建设。年内城乡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建成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4所,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8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基本建成市镇村三级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建成智能化体育公园3个,建成20公里智能化全民健身步道,智能化体育设施开始配置到镇级文体中心,建成农村体育公园15个,其中省级示范体育公园1个,100%的镇(区、街道)建成具备5个健身项目的全民健身中心和室外运动场,90%的行政村(社区)建成体育活动室和多功能运动场。健全全民健身服务网络。以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实体化为基本要求,分类推进体育社团改革,推动体育社团组织网络向基层和不同人群覆盖延伸,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推动和培育健身俱乐部,建立和完善俱乐部业余联赛制度和业余运动等级制度。推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到2020年,城市(农村)社区10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超过85%,全市各类体育社团数量达30个,团体注册会员达700个,个人注册会员超2万,各类体育俱乐部达100个,体育社团实现2A级以上体育社团全覆盖,其中3A级达到8个。(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

17.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发展群众健身休闲活动,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体系。建设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促进体系,保障中小学体育课时,大力开展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加强科学指导,促进妇女、老年人和职业群体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完善职工公共体育服务激励体系,实行工间健身制度,鼓励和支持新建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创新老年人公共体育服务保障体系。大力发展晨(晚)练健身活动。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培育特色体育交流赛事。结合地域文化、旅游休闲等资源,打造区域精品赛事。推动健身气功站点向农村延伸覆盖。加强与发达国家(地区)和各类国际体育组织交流学习,积极承办国际性全民健身交流展示和赛事活动。到2020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数达到总人口50%以上。市每四年举办一届全民健身运动会。(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18.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强各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探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结合的市民体质测定服务,打造集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科学健身指导等为一体的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到2020年,建成省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实现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至少2名,其中市区每千名常住居民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数不少于3.8人。加快发展运动医学,推进医学与体育融合发展,培植运动医学康复基地。开发应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建立和完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动员医疗机构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开具运动和营养处方,设立科学健身门诊,培训开运动处方的医生。利用各类媒体和科学健身大讲堂等平台,广泛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提高城乡居民科学健身素养。(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

(三)优化健康服务

19.完善健康管理模式,提高人群健康水平。强化慢性病人群防控。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对居民的健康危害因素及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的监测、分析、评估、预测,通过疾病预防和治疗,实现有病早治、未病先防、医防结合、联防联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市建设成果,开展慢性病发病、死亡和危险因素监测,开展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重大慢性病筛查,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筛查和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降低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逐年提高。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到2020年,初步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教育局、市医保局)

20.全面防控重大疾病。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提高疾病监测和干预能力,积极防治传染病、寄生虫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重大疾病。加强传染病疫情预警监测,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到2020年基于HIS系统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在全市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强艾滋病检测、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和随访管理。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定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结核病分级诊疗综合防治体系,普通肺结核患者在县级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的比例达到90%以上,实现传染期内住院治疗。积极探索结核病单病种定额付费方式改革,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到2020年实现肺结核患者合规的结核病医疗费用自付比例不超过20%、贫困患者自付比例不超过10%。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等级化建设,提升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到2020年,全市建成2家三级预防接种门诊,以镇(区、街道)为单位二级门诊建成率80%以上,传染病控制在120/10万人以下。(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如皋海关)

21.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广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提升心理健康素养。推进心理健康咨询机构建设,开设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提升精神卫生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已建成的心理健康咨询站的作用。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和水平。到2020年,新建成1家心理健康咨询站,所有高、中等院(职)校均设立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室)并配备专职教师;所有中小学均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的奖补政策,推动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贫困患者免费服药,到2020年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98%以上,全市每万人口拥有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0.38名、拥有精神科床位不低于3张。(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22.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全面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资源优化、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完善急救指挥型中心功能。做强做大传统重点学科,择优发展新兴重点学科。加强儿童、妇产、肿瘤、精神、传染等专科医疗机构建设。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年内建成市级胸痛、创伤、卒中、新生儿和孕产妇危急重症五大救治中心。到2020年,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0个。积极参与南通实施的接轨上海“102030”行动,与2家以上的三级甲等医院开展全方位医疗技术合作交流,至少有3个重点学科(专科)实行全面对接。每年选派人员赴沪、宁、通等地进修,市属医院不少于20名。三级综合医院每年科研合作不少于4项,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每年不少于2项。加快康复、护理、老年病、安宁疗护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贯彻落实《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到2020年,完成所有镇公立卫生院建设,确保一镇一公立卫生院。加强全科医学建设,强化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转,筑牢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全市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到2.7人、3.34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医保局)

23.加强卫生人才引进培养,打造卫生健康人才高地。出台《如皋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设立“如皋市优秀卫生人才奖励基金”,简化招聘程序,大力引进优秀医疗卫生技术人才,2019年引进本科生不少于75名,2020年引进本科生不少于100名。鼓励在职医卫人员加强学习,提升学历,增强医疗服务能力。设立德技双馨医卫工作者奖、学历提高奖等奖项,打造“名医工作室”。(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24.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服务。规范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不断优化诊疗流程,在二级以上医院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三级综合医院推行日间手术。推进疾病诊疗全程质量管理,建立如皋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和医院感染管理质量控制中心。推进合理用药。强化血液质量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公安局)

25.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建立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举办主体医疗卫生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合理就医秩序,健全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不断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三级公立医院逐步减少普通门诊,重点发展危急重症、疑难病症诊疗。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城市大医院纵向合作,完善医疗联合体、医院集团等多种分工协作模式。基本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进一步强化“15分钟健康服务圈”,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协同单位:各镇(区、街道)、市医保局)

26.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若干意见》,以解决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加大健康扶贫投入,市财政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补充商业保险,创新健康扶贫方式,到2020年低收入人口重特大疾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和保障,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慈善会)

27.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加强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实施名中医学术思想和经典名方的研究、传承与创新工程。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强化中医药防治优势病种研究,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使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发挥独特作用。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保健服务,推广适宜技术。加强市中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加强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馆建设,积极发展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中医药服务,扩大基层中医药服务覆盖率。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床位数达到0.8张,95%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新增1至2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新建中医医疗机构10家,中医工作室2个,培养100名以上熟练掌握中医药适宜技术的乡村医生。(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28.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治未病服务。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探索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推动医疗服务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注重健康维护。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加快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拓展中医医院服务领域,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组织实施中医药文化推广行动,组建中医药健康服务团队,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大力传播中医药知识和易于掌握的养生保健技术方法,开展融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理念的健康服务,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协同单位:各镇(区、街道)、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局)

29.加强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妇幼健康水平。坚持防治结合,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强化妇女儿童常见疾病和重大疾病防治,增强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产前筛查制度,免费检查率保持在85%以上。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倡导优生优育,向孕产妇规范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实施出生人口健康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出生缺陷率控制在5‰以下。实施儿童健康保障行动,进一步规范和提升0~6岁儿童健康管理水平。全面开展唐氏综合症、苯丙酮尿症及儿童听力筛查等。实施妇女健康保障行动,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妇女病发病率稳中有降。完成每年度适龄妇女“两癌”筛查任务。规范实施农村妇女孕前及孕早期补服叶酸及农村妇女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阻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早日建成如皋市妇幼保健院。(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妇联)

30.促进健康老龄化。推进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同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创新医养结合模式,全面开展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设家庭病床。推动居家老人长期照护服务发展,推动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支持和推广在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中心嵌入“健康小屋”(或开设全科医生工作室),鼓励社会服务企业(组织)品牌化连锁建设经营社区护理站。制定完善促进医养结合发展的配套政策与措施。到2020年,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和市中医院老年病科建设实现全覆盖,建成4家护理院。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0张。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31.维护残疾人健康。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大低收入残疾人医疗救助力度,实施残疾人辅助器具和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深化人工耳蜗手术、白内障复明、助听助行等健康行动。健全完善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实施基层医疗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工作。加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人才培养。推动实施残疾预防综合干预,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加强对致残疾病及其他致残因素的防控,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到2020年,有适应指征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市残联、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发展健康产业

32.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制定完善健康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与措施,与健康产业规划衔接,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医疗机构,提供特需医疗等高端服务,引导鼓励健康服务相关企业落户如皋。积极促进健康与养生、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融合,催生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全民预防保健服务,积极发展健康咨询、健康体检、疾病预防等服务,规范发展母婴护理、养生美容等服务市场。以健康管理、健康金融、健康科技产业为重点,培育一批有特色的健康管理服务产业。以移动医疗应用服务、中医药产业和健康配套产业为发展延伸的健康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健康旅游,打造1至2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健康养生旅游目的地。探索建立产学研、军民合作平台,打造一批与知名品牌健康产业集团合作的绿色环保良性循环的健康服务产业落户如皋,扶持健康医药中小微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协同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科技局)

33.发展健身休闲运动产业。加快体育健身休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设施建设和运营,创新健身休闲运动项目推广普及方式,打造“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丰富业余体育赛事。鼓励发展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船艇码头等设施建设,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健身休闲产业。培育一批健身休闲特征明显的体育健康特色小镇。加大青少年体育培训服务供给,培育潜在体育消费市场。到2020年,打造1个“体育服务综合体”。(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34.推动医药产业和医疗器械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下原医疗器械产业,进一步提升产业园区发展能级,加强横向合作,推动资源共享,引导经营企业向生产企业转型发展。加强医药产业发展前瞻性研究,引导本地医药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生产出更多适合市场需要、受老百姓欢迎的新产品。健全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监控机制,提升质量控制技术,实施绿色和智能改造升级,提高医疗器械质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协同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医保局、下原镇、城北街道)

(五)完善健康保障

35.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强各部门各行业的沟通协作,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形成促进健康的合力。完善健康筹资机制,健全政府健康领域相关投入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健康领域投入力度,履行政府保障基本健康服务需求的责任,卫生健康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建立结果导向的健康投入机制,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的积极性,形成多元筹资格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健康相关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继续深化药品、医疗机构等审批改革,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行为。推进综合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推动健康相关行业科学发展。各类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维护促进人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宣传推进健康如皋建设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健康如皋建设的普遍认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健康如皋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市各部门)

36.完善基本医疗、照护保险制度。完善全民医保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在增加财政补助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例,到2020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不低于100元/人。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制度,优化职工医保基金结构,提高个人账户使用效率。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发挥医保政策和基金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与医疗救助等的有效衔接。全面实施基本照护保险制度,逐步将失智人员纳入照护保险保障范围,并开展失能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套餐,为居家失能人员提供个性化的照护服务;开展辅助器具服务,通过租赁等形式为居家失能人员提供生活必需的辅助器具;通过积分等办法鼓励义工为失能人员提供服务。到2020年,实现基本照护保险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37.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不断完善政策体系,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丰富健康保险产品,鼓励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促进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发展健康管理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逐步提高。(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各镇(区、街道)、各商业保险公司)

38.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立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实施短缺药品分级储备和应急供应机制,保障重点监控药品供应。深化公立医院药品(医用耗材)招标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机制。推行“两票制”改革,鼓励以医联体、医疗集团形式在省级平台上进行药品竞价谈判、带量采购,切实降低药品及耗材采购成本。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物配备使用政策。(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医保局)

39.加强健康人力资源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如皋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实施卫生高层次人才引培工程,实施博士常年招聘计划,用足用活编制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到2020年,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学历卫生人才30名。组织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通过骨干人才遴选、公开招聘、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的方式,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基层定向培养大专以上学历卫生人才100名、中专学历农村医学人员100名。按照“县管镇用、镇招村用、镇村流动”的原则,促进卫生人才资源均衡优化配置。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40.实施智慧健康工程。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全员人口、卫生与健康资源、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健康知识五大数据库,基本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六大应用系统业务协同。强化信息安全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基于电子病历的业务协同、数据共享、集成高效的医院信息平台。加快远程医疗应用体系建设。促进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推进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的医疗健康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以大数据支撑群体疾病预测和个体化服务。到2020年,全员人口信息、卫生与健康资源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健康知识等五大数据库覆盖全市80%以上人口;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基本达到四级应用水平,二级公立医院基本达到三级应用水平;远程医疗覆盖80%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全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镇(区、街道);协同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三、推进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健康如皋建设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健康如皋建设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负责健康如皋建设工作,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建立健康如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由市政府分管市长召集。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各牵头责任部门为健康如皋建设主要责任单位,务必组织领导到位、职责明确到位、检查指导到位,确保健康如皋建设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领域。健康如皋建设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构建“市规划组织、镇(区、街道)和部门推进落实、社区(村)健康服务”的工作体制。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将健康如皋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照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表(见附件2),加强重点领域研究,细化年度工作方案和重点项目,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以推进,并针对具体情况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工作方案和推进实施情况,每半年一次分别于1月、7月上旬报市健康如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督查考核。健全完善考核制度,把健康如皋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和重要民生项目。市委、市政府每年采取定量与定性、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市健康如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本市实际和各部门的实施细则制定更加详细的考核细则。健全完善通报制度,对健康如皋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定期通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跟踪督导。健全完善问责机制,强化工作推进力度,为健康如皋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