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1-05-04 16:42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决胜年,面对各类挑战,如皋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南通市委、市政府和如皋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按照《如皋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如皋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安排,严格执行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工作始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有效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政府在市委领导下谋划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总体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坚持市长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市长任组长的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统筹、监督和指导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形成合力。何益军市长专门对聘请市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作出批示。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相关责任人员高度重视,主动负责,确保实效。公布上一年度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及时制定《如皋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市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安排,有重点、有步骤、有保障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全市党建考核,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 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行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线上整合公安、银行、税务、人社等部门相关审批业务,线下专设企业开办全流程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专区,实现业务办理线上融合、线下聚合。全市共上线64项“一件事”服务,月均网办量1200余件。首推“云上如意店小二”政务服务智能客服系统,实现跨部门、跨区域审批事项汇集、管理,提供7*24小时咨询服务。升级完善如皋市智慧审批“一网通办”平台,线下增设多个“一件事”服务窗口,为办事群众提供全程高效线上线下服务。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精简中介评估报告,压缩评估报告“厚度”,提升评估报告质量。试行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询价”,开展“线上谈判承诺”,开启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新模式。在全省率先推出“电力接入工程项目审批一件事”,审批时长由原来的十多个工作日压缩到现在不到5个工作日。加快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全面优化行政权力运行配置。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梳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179项。试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涉及工业项目全链审批35个权力事项全部委托给开发区行使。出台了《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对市镇两级共同承担且层级间职责不清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镇(街)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定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权责边界。

(三)全面护航社会领域法治建设。一是推进信用示范城市建设,率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违法建设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拓展信用承诺类型。健全重点行业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发布26期红榜,涉及企业1534家;发布黑榜6期,涉及企业203家。二是以法律服务护航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四进四送”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建立公证律师护企工作站,推出线上“法律智检”、线上法律服务、结对服务等法律服务产品,不断丰富法律服务模式。召集5家律师事务所11名律师建立“赛麟”律师服务团,为赛麟公司合规解除用工合同、诉讼仲裁等案件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三是高标准建设市域治理。以“大数据+12345+数字城管+网格化”为基点,建立公安、交通、卫生、环境、市监、应急、农业农村等7个执法部门常态进驻、实体运行的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完善市级层面“一办四中心”组织架构(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联动指挥中心)、大数据中心、网格服务管理中心、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确立“七大功能”定位(即汇聚共享、智能搜索、集约服务、分析研判、监测预警、联动指挥、行政问效),切实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实时、实战、实效”。

(四)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全市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形成《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问题清单》,督促企业逐一整改落实。全面梳理化工企业的环境问题,对已关停化工企业的危险废物、高浓度废水、存量化工原料进行规范处置,杜绝环境安全隐患。长江如皋段水域全面禁捕,完成长江渔民退捕工作。开展长江堤防退化林修复工作,修复面积277亩。加强交通、工业、扬尘和生活污染防治,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落实水污染防治攻坚目标责任,今年全市11个市考以上断面优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前列。

三、着力重点领域依法制规,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重点领域制规。2020年,市政府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目录,制定或修订规范性文件11件。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制发《如皋市城区犬类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试行)的通知》;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制发《如皋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暂行办法》《如皋市“阳光扶贫”助保贷款实施办法》;为提升城市品质和改善居住环境,制定了《如皋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如皋市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业务管理办法》《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为妥善解决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颁证的矛盾,出台了《如皋市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应对疫情防控,转发《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政策意见》。

(二)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新制定《如皋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皋政发〔2020〕40号),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增加了文件评估论证、公众参与期限、分级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等内容。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南通市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办法》等要求,积极践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力度。2020年,共审查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并向市政府和人大常委会报备。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和清理工作。2020年,对4件镇(区)和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文件予以备案,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如皋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如皋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两件文件进行后评估。

四、健全重大决策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修订《如皋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发《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的实施细则(试行)》,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公布市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80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

(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征求对市政府工作的建议。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都能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拓展公众有序参与,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建立规范性文件起草政协民主协商机制。落实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

(三)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健全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文件或决策事项,邀请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普遍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做到市、镇、村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完善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所有涉及重大决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法律文本均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

五、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分两批次公布行政执法主体88个。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准入制度,组织全市2742名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并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对市场监管、城管、生态环境等重点民生执法领域进行了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认真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对舆情反映的房地产领域价格违法、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研判,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案件查办,并注重处罚结果公示,不断引导和规范房地产领域合法合规经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效显著,跨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开展。2020年市场监管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738次,跨部门联合抽查119次,检查公示8793家,我市 “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规范获批江苏省地方标准立项。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实效。开展机动车维修综合性能检测行业、安全生产专项、危化品综合整治等行动;开展药店处方药销售、食品安全、户外广告等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清理整治违法使用、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推进长江口水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对9家汽修店无照经营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施工单位扬尘措施颁布管控“十条规矩”、设置“红黑榜”;加大违法建设主体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对涉化涉重、危废收集与处置、垃圾焚烧、垃圾填埋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检查,发现环境隐患377个,已完成整改率达89.4%。查获非法停泊采砂船23条。

(三)扎实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督促指导各部门根据“两法衔接”移送标准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移送程序、优化办案流程,全面实现“两法衔接”平台优化管理。支持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建设,构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模式,深化跨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改革。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非法行医”两法衔接问题,共召开专题联席会议、个案协调会7次,组织生态环境违法诉讼案件庭审观摩活动,制作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宣传画册3000份。移交市场监管领域涉嫌刑事犯罪案件8件,移送非法采砂、非法停泊滞留船只涉嫌刑事案件4件。

六、强化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执法规范透明运行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组织行政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庭审旁听活动,通过观摩法庭审理,汲取执法经验,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严格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认真研究落实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牢固树立权力滥用“零容忍”理念,坚决克服懒政怠政,依法从严治官、从严治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效提高了政府公信力。

(二)有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按南通、省行政执法监督的要求报送相关执法卷宗参加评选;审核并批复行政强制执行申请15份;组织行政执法管辖争议协调4次;备案行政执法委托合同2份;对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组织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瑕疵进行通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整改,有效提升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将拟公开审查程序前置,实现发文审签与政务公开审查同步进行,有效推动了“应公开尽公开”;强化“中国如皋”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网上公布流程,扩大公众参与度。着力推进基层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全市政务新媒体数量进一步压缩至41个;我市被确定为省、南通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高标准编制完成市、镇两级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全年共办理市政府依申请信息公开77件,均依法及时进行办理答复,切实保障群众的利益。

七、依法依规化解矛盾,保障社会公众合法权益

(一)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建设,及时办理全市行政复议案件,不断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7件。组织行政负责人庭审观摩行政案件4次,行政负责人出席应诉率100%。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行政案件办理情况。全年全市行政案件288件,同比下降30%。不断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积极引导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申报公职律师资质,将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制度相结合。

(二)多元化调处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坚持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构建多种类型、不同层次、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基本实现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召开全市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部署会议,专项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立足“提速”“提质”“提效”要求,坚持实战运行、多元共治,努力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高质量发展,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南通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加强村(社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引导村居民依法反映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三)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市建成14个镇(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347个司法行政服务站,构建了市镇村三级法律服务平台,深化“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工作,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别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派驻公共法律服务团,打造简约高效、精准便民的园区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研发,构建“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的服务总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全年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8230次,法律援助万人获得率达到15.15,满意度达到95.2%以上,12348热线接通率、满意度98%以上。

八、多措并举推进落实,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全面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全面实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公务员的学法意识,不断完善领导学法制度,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学法3次,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以党校、“雉水在线”学习平台培训为抓手,将法治课程列为必修课。组织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2次,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活动。全面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大活动。在市委扩大学习会上邀请省专家来如主讲全面依法治国方略。

(二)以示范创建促进整体能力提升。以争创省法治政府示范县(市)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确认依法行政示范单位10家,表彰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个人各10名。同时注重依法行政示范项目的培育,有力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接受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强弱项”专项活动,排查确认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对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四)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法治讲座三百余场,宪法民法典专题宣讲百余场,扩大融媒体宣传功效,开设“如皋普法”广播专栏。持续开展 “法治惠民”、“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系列活动。独创普法邮品、普法快递通万家工程全年共印制普法邮品、普法快递24期25万份。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全年向全市近70万移动手机客户端发送法治宣传短信280万条,宣传覆盖率超省标20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如皋市“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实施办法。向社会征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治文化作品,丰富我市法治文化作品库内容。

九、存在主要问题

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放管服”改革后,相关工作机制体制仍未理顺,存在改革后部分工作衔接不顺畅,集约高效的政府管理治理体系还未充分形成。二是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进行社会治理的法治理念还未普遍树立,法治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行政权制约与监督机制还不健全,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有待完善。

十、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初步打算

2021年,我市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编制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全面贯彻国家、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皋市法治政府建设2020-2025年规划》,建立新法治政府建设指标,明确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路线图和时间表,力求思路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举措更加有力。

(二)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推进力度。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统筹推进工作力度,形成安排部署、强化落实、督促指导、责任追究、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规则,加强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化管理。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四)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式,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内容,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逐年上台阶。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六)进一步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为契机,充实法治机构人员力量,积极引进法律人才,进一步充实法治政府建设队伍力量,并加大对法治队伍的培训力度,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如皋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