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如皋市 发布时间:2023-01-03 10:11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2年,在南通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全面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弘扬如皋治沙精神,坚持守正创新,强化工作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皋市复审蝉联“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获评省金融生态优秀县,法宣办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公安局被命名为全省执法示范县级公安机关,市场监管局被表彰为全省食品安全先进集体,信访局被表彰为全省信访系统先进集体,司法局被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公证处被表彰为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全省法律援助“十佳十优”办案单位,文广旅局某处罚案件被确认为全省依法行政优秀案例等。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政府职能依法高效履行

1.及时调整公布权力事项。严格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对权力清单实施调整。梳理公布《如皋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计287项,梳理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计36项,梳理公布《如皋市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开展镇(街道)赋权清单贯彻实施情况评估,提高赋权针对性和实效性。

2.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优化体制,推进如皋高新区(城南街道)与如皋工业园区实施“一区多园”改革,落实“条块结合”的工作推进机制,做到精准科学谋划、理清职责关系,实行“一区多园”管理模式,统一领导体系、统一发展规划、统一政策保障、统一招商引资。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根据《如皋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形式,形成“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76项,实现结婚证、残疾人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十余种证照实现与省、市电子证照库的调用对接。二是持续深化基层赋权增能。按照省级以上开发园区、经济发达镇、一般镇三种类型,下放12个部门120个审批服务事项,各镇(区)累计办理赋权事项87260件。三是积极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共对涉及农业、教育培训等1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共惠及市场主体890家。四是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以精简、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所有项目立项等均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办理,同时,将环评、节能程序分为预审评估阶段、受理公示阶段、审批发证阶段,实现公示结束即审批结束。制定《如皋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前延”服务事项清单》,明确项目“前延”服务事项,组建22名审批服务首席咨询师队伍,全方位、全过程提前介入服务项目审批。创新“云”评审项目服务模式,在线上对项目开展评审,大力提高了项目评审效率。五是强化“就近办好”“只进一门”完善“一站式”功能。推动重点部门进驻,补齐“审批链”短板,全市1500项依申请事项均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将村居便民服务事项纳入“南通市县一体化平台”运行管理,做到“一窗受理、全程留痕”,累计办件数据180万条。出台《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镇一品”工作的通知》,打造独具镇(区)特色的政务服务品牌,今年以来,长江“五心铸梦”、经开区“开心办”、如城“城事·e赞”、下原“原满无忧”、磨头“磨默奉献”等乡镇特色政务服务品牌陆续发布。

4.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一是科学搭建“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发布“不见面审批”权力事项的服务标准,固化“不见面”的服务手段、实现途径,简化了办事流程,拓展“不见面”形式,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压减自由裁量权。二是拓展“一件事”服务领域。提供60余项“一件事”服务的线上办理渠道,开发如皋市义务教育网上招生平台,推出“上学报名一件事”服务。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苏陕对口协作等工作,采用信息互认、材料转递、统一收件标准等方式,签订 “一件事”跨省通办合作协议,让外来创业、务工人员即可享受“新生儿出生”“子女上学”“买房置业”“就业参保”等一系列“一件事”服务。三是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聚焦老年人、残疾人办事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通过开通敬老助残绿色通道、配备服务设施设备、保留现金缴费等方式,推动高频事项就近办、上门办等举措,全方位为特殊群体提供更周到、更贴心、更便利的服务。四是综合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活动,全市政务服务系统办件评价和窗口评价“好差评”总量764533件,好评率98.85%。

5.优化营商市场环境。一是严格落实市场主体准入负面清单。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前置许可审批事项和后置许可审批事项以外的行业、领域在登记注册时一律不予限制准入或设置登记准入条件。二是统筹谋划“无证明城市”建设。制发《如皋市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试行)》,召开“无证明城市”建设部署推进大会,梳理公布《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第一批)》。三是大力推进网上中介超市应用。主动接入南通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共75家中介机构进驻中介超市,对外发布78条项目需求信息。

6.强化市场监管措施。一是加强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如皋市企业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全面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分类分级监管的实施方案》,对全市101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85家建筑企业进行试评价,已在建筑、工程监理、食品经营等16个领域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加强守信激励,实施失信惩戒。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省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共开展工业产品许可获证企业检查、食品经营安全检查等抽查任务1397项,共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养老机构等领域部门联合监管964次,检查市场主体15666家次,检查频次下降40%以上。三是落实国家、省、市“互联网+监管”工作部署,认领监管事项903个,监管行为覆盖率达87.71%。四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实施方案》,实现了群众诉求统一受理交办。

7.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制发《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提出16项园区公共法律专项服务事项。依托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援助、“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红律护企”、法治体检等,打造普惠性法律服务品牌。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活动,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法治调研、风险评估等方式,对企业开展“点对点”上门走访,帮助企业梳理和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的苗头性、趋势性法律风险,建立企业法律风险反馈和预防预警机制,主动对接企业200余家,为23家重点企业完善企业内部制度,实现“产业链+法律服务”的精准对接。建立“公证律师”护企工作站,推动建立公司律师事务部。强化精准普法,先后组织3批70名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聘任318名同志兼职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发放“普法邮品、普法快递”资料22万余份,集中轮训2475名“法律明白人”,并下沉服务融入道德讲堂、农家书屋、百姓茶馆等平台,发挥“法润民生”塔群作用,指导沿长江、如泰运河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二)制度和决策质量不断提高

1.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管。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计划管理,印发《市政府2022年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目录》。二是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专项检查。制发《关于做好上半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通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的监督。三是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将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做好省备案审查平台和人大报备平台“双备案”,全年报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四是备案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出具备案审核意见书5份。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5名专家对教育局《如皋市义务教育阶段市直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进行备案审查论证。五是组织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对《如皋市城市犬类暂行管理办法》《如皋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进行实施情况评估。六是建立公布市政府有效规范性文件电子查询库。

2.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国务院、省及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是否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必审内容,确保全市所有重大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运行,切实保障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广州市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有关问题的通报》等决策问题警示。印发《市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组织烟花爆竹禁限区调整等重大决策听证会。落实决策后评价制度,市政府听取了《关于全市“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群众参与现状分析报告》,对一年来“自己的河道自己管护”决策事项进行了评价。

3.严格合法性审核措施。及时调整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召开合法性审查质询会5次,咨询涉法事项122件,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件处置9件,提升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的质效。报送市合法性审查工作典型案例,被汇编交流2篇。市政府文件签发、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全年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19份。

(三)行政执法严格公开规范

1.推进执法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下放行政权限。制发《市政府关于赋予长江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权限的通知》《市政府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有关事项划转的通知》。二是持续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公布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事项目录,印发《如皋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就统一执法文书、案件案由、执法流程、法制审核和办案平台进行了具体明确,对执法人员(主要负责人)、执法辅助人员、法制审核人员、法律顾问等以及培训、装备、经费等方面进行规定,保证综合执法队伍稳定性,不断提升综合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推动全市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三是推进“大指综”试点改革。根据“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试点要求,创建了“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综合行政执法一张图”,建立了执法人员信息库、当事人库、案件库等综合行政执法数据库,通过市镇两级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可控”。

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共查处医疗美容方面投诉举报6起。对食品生产经营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实施了风险分级安全监管,开展“一老一小”专项整治,推进“食品安全、你我同查”活动,提高消费者参与度,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对液化气体充装单位开展分级分类监管。组织开展肉制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行动。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和“春雷行动”。严防重处违法建设行为,拆除新增违建32起。建立市容环卫责任制履约评价体系,开展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百日行动”,累计执法查处600余起。推进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规模以上餐饮单位在线监控设备安装率100%。开展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成立我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站。

3.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厚植为民情怀、提高执法水平”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深化成果运用,推动执法能力和执法“温度”双提升。二是持续紧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围绕行政执法装备配备和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对27家执法部门开展了督查活动。三是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抽查考试。集中对152名包括新任公务员在内的执法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执法基础知识培训,抽取部分执法人员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督查各镇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考试情况,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学法质效。

4.改进优化执法方式。一是推进柔性执法。通过政策性辅导、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服务市场主体。去年公布涉企免罚轻罚清单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推行容错纠错运用,通过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完善配套制度,为做优一流“如意”营商服务品牌保驾护航。全市共办理涉企行政执法“免罚轻罚”案件526件,累计免罚、减免金额2600多万。二是协同推进执法与司法联动。充分发挥执法和司法的合力,共同推进涉嫌闲置土地、生态环境损害、破坏耕地等方面的执法,深化生态损害赔偿,完成77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的签订,其中办理惩罚性赔偿案件15件。三是落实案例指导作用。转发司法部全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一批)、省司法厅行政执法案件(第一批),发布我市价格违法、政务诚信等典型案例。

(四)预防应对突发事件有力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强化全市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制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推进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的通知》,对镇(区、街道)预案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市级已制定总体应急预案1个,部门专项预案30个,全市13个镇(区、街道)完成了应急预案(1+13+X+Y)体系构架的完善工作,辖区353个村(社区)全部完成了现场处置方案的修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能力、发挥城乡社区应急能动性作为做好应急救灾工作的重要基础。积极推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全市先后有迎新、秀水、孔庙、陆桥、长巷、城西等6个社区被国家减灾委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荣誉称号。

2.依法处置突发事件。一是积极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应急救援技能竞赛。举办首届如皋市“江海杯”应急救援技能竞赛,组织了全市地震、防汛抗台、危化品事故等应急救援演练,同时还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对演练实况进行了直播。二是协调联动各方力量。强化市与各镇(区、街道)以及村(社区)等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协调联动,更新灾害信息员,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组织指挥、应对保障等方面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及时对“轩岚诺”“梅花”等灾害天气进行了响应处置,做好长青沙西南缘深坑抛护应急抢险工作。三是保障应急物资储备。编制了《如皋市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健全多种储备方式协调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逐步完善救灾物资、环保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药品、防汛和能源类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和紧急配送机制。四是推动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和建设。新成立了以水域救援为主的雉安救援队,成立园区企业专业救援队。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化解

1.矛盾纠纷多元协同化解。将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纳入社会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体系,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工作。建立“基层调委会+专职调解员+网格员”矛盾纠纷排查网络模式,发挥矛盾化解的枫桥经验,建立全市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劳动仲裁等联动机制。推行“访调诉”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一体化工作模式,采取逐案摸排、个别约谈、包案化解、专项培训、考核问责等多项举措化解争议。创新镇街调处会战机制,先后在11个镇(区)会商重大矛盾纠纷109起,成功化解疑难复杂、久拖不决的重大纠纷52起。

2.复议应诉公信力不断增强。一是推行简案简办制度。对案情明了、争议较小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办理,三十日内结案,实现案件快审快结,发挥复议高效便捷的优势。二是积极推进复议听证常态化。明确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较复杂、申请人数众多或涉及群体性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等案件组织听证审理。三是实行专家论证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力较大、法律适用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召开专家论证会3次。四是落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定案制度。今年集体讨论定案计24件。至12月10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96件,其中受理191件,已审结复议案件177件,经调解和解结案的有59件,实质性化解率为30.1%。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43件,败诉率7.1%, 较去年下降7.6个百分点。

3.贯彻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有力。根据市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的工作部署,转发工作指引,完善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机制。一是复议应诉案件办理中,确有违法、不当或瑕疵的,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要求行政机关主动纠正,钝化矛盾、解决问题。二是开展行政行为自我纠正专项清理活动。今年共4部门自我纠正执法案件9件。

4.信访化解矛盾平台作用突显。突出信访事项依法化解导向,创新实施以坚定信心、锁定症结、商定路径、厘定责任、限定时点信访积案化解“五定工作法”。开展两轮次“百日百案百名领导”信访包案化解行动,落实全市百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案责任,推动了一批全市潜在的信访矛盾“钉子案”、“骨头案”就地解决,包案事项化解141件。全市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2.7%,群众进京访控减量与去年同比下降50%以上。

(六)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全面推进政府督查效能。深入学习贯彻《政府督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加大对年度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及市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落实力度,定期通报督查事项落实推进情况,切实提高督查成效,推动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按期办复市人大代表建议481件、市政协提案477件,办理满意率99.9%。

2.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一是通报整改。对依法行政考评和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各行政部门进行整改。二是抽查行政执法案卷。抽取24本卷宗进行评查,对存在的30多个问题予以通报整改。三是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清理活动。排查涉嫌行政管理职能外包合同,并就后续监管衔接问题进行跟踪“回头看”。四是重点问题督办。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2份。

3.大力建设政务诚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加快构建常态化政务守信践诺机制。制发《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记录和失信行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落实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引入社会监督员制度。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健全政府工作部门、公职人员承诺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调任考察过程中实施查询信用记录。认真履行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进一步强化合同履约信用信息应用,实现履约风险信息预警。

4.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制定《如皋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逐事项逐环节明确公开内容、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要素,有效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重点依靠省政务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等载体进行信息公开与宣传,全力宣传工作成效、解读政策文件、发布政务服务等信息。利用政务服务大厅人流集中优势,开辟线下政务公开阵地,设置政务公开查询点,方便办事群众查询信息。

(七)数字法治政府显成效

1.政府运行数字化。出台《“数字如皋”发展规划》,稳步推动我市政府管理、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服务四大领域的数字化转型。依托现有的OA移动端应用平台,打造如皋市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各部门和单位的移动端微应用统一接入、统一管理。对如皋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如皋市政务云、如皋市电子政务外网3个系统做好安全状况、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安全保护管理和技术措施。

2.行政审批领域数字化。“一网通办”平台做深做实,“互联网+”场景不断优化。牵头组织全市30余家部门1500余项服务进“网厅”,提升网办件比率,全市可网办事项占比98.5%,日常网办件占总办件70%。开设“如e如皋app”、“南通百通”、微信公众号等办件入口,丰富群众办事渠道。开办企业“网上办、半日办”,实现开办企业无纸化、不见面,全程电子化登记率达到99.76%。

3.社会治理领域数字化。成立市镇村三级网格办,以“数治”为抓手,以“中心”为枢纽,以网格为单位,强化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下发《智能化综合平台数据更新管理办法(试行)》,推进227项社会治理领域数据的归集、清洗、入库和上图展示,凝聚网格管理合力。与自媒体和网络达人共同搭建“市域治理e站”平台,受理交办网民反映的各类诉求,不断拓宽群众诉求渠道。

4.执法监管领域数字化。建成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并上线试运行,建立了执法事项库、行政检查监管事项、自由裁量、行政相对人、行政执法人员等七大执法数据库。充分运用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实时智能监管系统”和“慧眼守土”视频监管系统,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强化源头管控。着力打造基层药械妆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利用数据分析的手段处理医疗收费案件2起,

5.数字政府信息共享。出台《如皋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实施细则》《如皋市政务信息资源开放目录清单》,积极推动信息技术与综合行政执法深度融合,加强监管执法创新应用开发,聚焦生态环境、燃气监管等重点领域,打通10个部门、16个业务系统数据,通过移动监管、智慧监管的管理方式,切实增强对各类风险的精准感知、监管、响应。

二、2022年度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1.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全面协调的作用,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有方向、攻有重点、做有抓手。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重点学习内容,牵头组织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信访工作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切实提升政府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困难、解决重大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2.全面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发《如皋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皋委发〔2022〕42号),确立了未来几年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同时,下发了《如皋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分工表》,将法治政府建设9大类36项工作细化分解为80小项工作任务,并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绘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制发《如皋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全市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政府主要负责人专题听取并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制定、镇(街道)综合执法等重点工作,专门召开全市复议应诉工作推进会。

3.强化法治督查考评实效。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纳入市级服务高质量发展考评项目,制定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突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按季度组织依法行政考评,根据工作实际和时间节点要求,梳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以表格形式量化年度和季度考核指标,合理调配考评力量,做到考评有部署、有重点、有效果。

三、存在的主要不足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是: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一,推进力度不均衡;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缓慢;基层执法监督体系仍未健全;执法力量配备专业素养仍需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特色品牌项目还不多;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有待提升。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制定措施,切实改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善作善成,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创新法治建设品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强化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真正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探索扩大政府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范围,督促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制定出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

2.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进一步加大建设法治政府力度,充分发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法治领域重大问题。以贯彻落实《如皋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为抓手,以“分工表”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以依法行政考评常态化为关键,加大法治督察和考核力度,强化结果运用,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持续推进法治化环境改善。及时清理妨碍经济社会发展、有损营商环境的不合理规定。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水平,着力智慧政务建设,加快推动更多政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打造具有如皋特色的改革试点项目。推动“产业链+法律服务”机制走深走实,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建设。

4.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推进政府合同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推进政府工作部门、各镇(区、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督促各决策施行部门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决策质效。引导广大市民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强化对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进一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矛盾的主渠道作用,全面压降行政案件数量。

5.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完善“一中心(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两平台为载体、三纵四横网络为支撑、五类解纷方式为手段、多项重点措施为保障”的多元解纷机制。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援法议事”工作,持续强化和提升基层政府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群众自治事务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