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8-01-02 10:45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人民政府(如皋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在南通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制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方案精神,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自身建设重要内容,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一)深化简政放权。一是推进权力事项及时承接。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国气象局关于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等调整权力事项,实现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并与法律法规保持一致。二是全面推行证照联办。行政审批局设置了8个证照联办窗口,提供各类办件服务指南,并公开企业设立(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涉及文广、商务、安监、粮食等证、照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便于公众知晓。三是加强“一张网”建设。根据中央、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推动“中国·如皋”网站政务服务功能与“江苏政务服务网”的深度链接,推进如皋“旗舰店”上线,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帮办体验区,推动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融合发展。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以“不见面审批”为原则,见一次面审批为例外,大力营造“企业创业受尊重、群众办事不求人”的良好政务服务环境。四是前移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窗口,委托经济开发区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解决了经济开发区发展中众多企业实地办理的需要。

(二)集成化改革试点。倾力推动集成化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如皋市推进集成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狠抓“放管服”,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紧扣“供给侧”,推动区域经济体制改革;突出“绿色化”,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聚焦“强统筹”,推动人事、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体制改革。同时,将以大数据建设和网络化管理为支撑,实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案件集中快捷办理和综合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

(三)优化政务服务。一是积极推进2340工作。法制办牵头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批局等部门,将不动产登记发证从1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在省“3550”的基础上形成如皋的“2340”模式,推行企业名称自助查询、自主申报和远程核准,创新一窗式受理、并联办理模式,有力促进了市场准入、项目投资建设审批和不动产登记的提速增效,激发了经济发展的活力。二是深化全程代办服务机制。制定出台《如皋市投资建设项目代办帮办服务实施意见》,在各镇(区、街道)组建专业化代办队伍,对投资建设项目从营业执照、立项、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和水、电、气、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全程代办,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精准化服务,全力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

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断健全制度建设保障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修订《如皋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并根据需要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和相关专家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印发了《如皋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职责分工、决策目录管理以及决策程序等内容,公布了《如皋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健全了行政决策机制,保证了决策效率。同时,通过“一对一”法律顾问制度,将律师配对各市长,构成了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社会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二)加强政府合同管理。12月份,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的意见》,明确了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的主体、范围、程序,同时,建立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登记编号、归档责任追究等制度。今后,我市涉及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重大政府合同,除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外,都纳入合法性审查内容,如政府合同内容复杂、法律争议较大的,可邀请有关专家、法律顾问进行论证。全年,审查市政府合同12份。

(三)公众参与行政决策。严格落实《如皋市听证程序规定》,市政府重新聘请了77名行政决策听证代表。在《如皋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办法(试行)》《如皋市食品摊贩备案办法(试行)》等文件制定过程中,通过互联网+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如皋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如皋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如皋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办法》等征求意见稿,对于公众提出的建议,公开了采纳和未采纳的说明。去年底我市被确认为全省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单位,今年全省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经验交流推进会在我市召开,会上我市播放了经验交流专题片,并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发《2017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计划目录》,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5个。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向南通市人民政府和如皋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3件,备案审查各镇(区)各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7件。根据上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制发了《关于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形成了清理结果。

三、推进试点、规范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全面推进综合执法。一是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健全和完善行政许可机关、综合执法机关、原行政执法机关之间信息共享、案件移送、首问负责、互相监督、监管联动等综合执法机制,有效解决部门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等问题。二是从薄弱环节入手加强委托执法,将港口局关于长江和内河的行政处罚职能分别委托给长江镇人民政府和交通局行使,解决了港口局因编制不足很难履行应有的行政执法职责的问题。

(二)扎实开展“两法衔接”。 健全“两法”衔接机制,推进“两法”衔接系统平台投入使用。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暨两法衔接工作会议,通报了全市生态环保督察情况和环境污染典型案件。针对环保领域的突出问题,梳理环保违法典型案件,移送刑事侦办3起。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法制办牵头,一是试点推进三项制度,在交通、环保两个部门试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公示制度;二是审核“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清单,针对11家部门的问题“一对一”地提出整改意见,全面推进各执法部门落实执法抽查;三是要求各相关部门对南通市法制办行政处罚案件评查通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剖析并落实整改;四是及时提示相关职能部门贯彻《民法总则》、《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新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相关内容学习的闭卷考试。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办、检察院共同制定《关于协同行政执法监督的意见》。制发了《2017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明确执法监督全年目标任务,并严格推进落实相关活动。法制办牵头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邀请一线执法人员、法制科室人员共计20名对283本案卷进行分组评查,并评选出优秀许可案卷6本、行政处罚案卷10本;制发季度法制监督情况通报4次,通报法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好的做法;针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时间偏长的问题,制发《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1份;坚持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网上管理,完成全市2479个证件换发工作。

(五)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制发《如皋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7138条,开展政策解读29次。5月份我市被确定为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市、区),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政府办增设了政务公开科,出台了《如皋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试点工作推进会,并通过“中国 如皋”门户网站制作了试点专题栏目,完成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的梳理及标准化指引等工作,编制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四、多措并举、多方联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行政应诉工作责任制。在加大对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的基础上,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时要做到“出庭、出声、出效果”,市法制办到法庭旁听督查2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98.5%,特别是4月份之后达100%。邀请法院专家来如就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的实务进行了专题培训,着力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应诉质量。

(二)建立行政争议预防、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奖惩和百分考核等机制。制发《各镇(主功能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考核细则》,并严格落实,继续推进领导包案制,加大行政争议化解力度,与去年同期相比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下降了7%。法制办制发《滥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权界定与处置规定(试行)》,压降以非正常诉讼的方式滥用行政诉权的行政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全市行政案件数量下降了12.8%。

(三)建立复议诉讼案件简案简办、重点单位约谈制、典型案件分析制等制度。市政府受理复议案件69件,法制办改革、创新行政复议的审查方式,创新建立行政复议案件简案简办制度,切实提高解决争议的效率和效果,已简案简办复议案件3件。强化对行政败诉案件的分析和追责,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约谈了行政败诉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工作要求。针对被复议机关存在的问题,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2份。

(四)信访维稳措施扎实。畅通信件、电话、网络信访渠道,坚持领导走访、开门接访、督办息访三位一体模式,积极解决群众信访反映问题,今年以来累计办理人民来信事项1854件;接待办理群众来访355批1633人次,其中来市集访72批1250人次;市四套班子领导接待群众来访56批98人次,接待交办件办结率100%;集中排查113件突出信访事项分别交由市、镇领导包案化解;强化信访事项办理“四率”,登记录入率、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5%,事项办理南通领先。

五、围绕中心、统筹安排,全面贯彻落实《纲要》

(一)强化部署推进。为强化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推进,制发了《关于调整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并讨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汇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如皋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分为五个大项36个小项,一并印发了《如皋市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的牵头部门、完成时限、主要成果形式等,为今后几年法治政府建设指明了方向。同时,市政府印发了《全市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和《2017年度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任务分解表》,将今年85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逐项分解落实,明确牵头单位,全面贯彻部署各项任务指标。

(二)强化督查考核。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贯彻落实,法制办每季度都召开法制工作例会,督查通报全市各镇(区、街道)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新制定《各镇、主功能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考核细则》,将行政争议化解的考核列入“四个全面”考核的减分项目;修改完善《市级机关2017年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2017年各镇(主功能区)法治建设考核细则》。确认了2017年如皋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10家。表彰了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强化能力提升。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民法总则》、《新统计法》等内容。法制办组织法制科室人员、执法人员到法院庭审观摩行政诉讼案件审理3批200多人次。组织财政执法人员学习规范性文件管理知识,对统计执法人员就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进行培训。在党校重要班次,如新提拔领导干部培训班、新任公务员培训班等班次教学计划中单列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教学专题,确保一定比例的法治课程。发挥雉水在线学习平台优势,开设法律知识辅导课程,开通在线考试,以考促学,增强学法效果。召开了环保法制警示教育会议,对环保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生态环境执法知识培训。

(三)强化法制宣传。大力开展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全面开展“七五”普法,将普法工作中常态化开展的“法律六进”升级为“三里四中”的“法律六在”专项行动,全市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成功申报省法制科研课题《“放管服”改革事中事后监管程序规范研究》。法制办汇编《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资料汇编》,发放到全市分管领导和法制工作人员;改版政府法制网站,上传法制信息100多条。市检察院、法制办、“263”办公室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汇编》,发放到市四套班子市领导、各镇(区、街道)负责人、环保执法人员。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队伍建设特别是政府法制机构工作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问责力度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市将紧紧围绕《纲要》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细化措施,着力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加大法制监督力度等方面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尽快落地见效,推动我市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