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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食用农产品“持证”上市
来源:质监科 发布时间:2020-07-01 11:17 字体:[ ]

为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产地准出制度,市食安办出台了《如皋市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让农产品持证上市,为老百姓的“菜篮子”保驾护航。

一枚小小的合格证,标注着产品名称、商标名称、重量、产地、联系方式、生产主体以及合格证开具时间,并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不使用任何添加剂、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和销售农产品符合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合格证既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更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新名片”,对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市农业农村局立足实际,将申报追溯项目的44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作为试点,要求其在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通过集中培训、发放宣传单、现场指导等方式,大力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增强生产主体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此外,结合日常监管工作,走访园区,“手把手”教会生产经营者通过省追溯平台开具合格证,使得追溯二维码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二码合一”,实现了农产品安全的全程数据溯源。今年以来,我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共出具电子合格证近7.8万张。

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完善种养殖生产者名录,建立电子化主体名录数据库,加强动态管理,确保产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有效推行。同时把合格证的开具作为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对照监管主体名录,核查其合规性和真实性,将虚假开具合格证的、承诺与抽检结果不符的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检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