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财政局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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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环节。市财政局立足法定职责,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是规范程序,前移审核关口。将合法性审查作为文件制发的必经程序,未经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或签发。建立“起草科室初审、法制科复审”的审核机制,法制审核人员提前参与文件的起草、论证、征求意见等各环节工作,对送审材料的完备性、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对不符合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及时退回起草科室,或者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材料、说明情况。
二是拧紧合规,突出财政要素。审查文件是否存在违反财政补贴政策、是否存在违规干预市场主体经营活动、是否涉及征收环节越权减免、先征后返等红线问题。同时,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同步开展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出台。对财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核心要素,严格对照会计法、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确保财政收支、政府采购、债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条款与上位法不抵触。
三是构建机制,凝聚审查合力。为逐条逐款抓好审核,在审查环节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并与政府法制部门沟通,完善联动审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达到全面“会诊”,不断提高审查质量。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大合法性审核工作力度,坚持分类施策,建立健全事前规范与事后监督机制,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推动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