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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坚持“四原则”,通过“四模式”落实溢出耕地管理
来源:自然局 发布时间:2019-04-12 15:13 字体:[ ]

我市坚持“四原则”、通过“四模式”强化溢出土地管理,突出保护农民群众利益,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将溢出耕地落实管护责任。

“四原则”即有利于耕种和规模经营的原则,产权明晰无纠纷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和定价交换的原则。

“四模式”一是就近并入法,按有利于耕种和规模经营的原则,将地块不规则,将“溢出”土地丈量后,并入周边农户大田,和大田共有水系、一体管护。二是收归集体法,对于面积较大的溢出地块归入村级集体名下,并承包给专人或机构管护。此法在防止矛盾的同时,还可以充实壮大村集体的经济收入,其用度按村集体资产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监管。三是归还原主法,对于已确权的地块,经复垦为优质耕地后还由原经营人管理。四是再分配法,先将新增耕地分配给本村符合承包农地条件的村民,再行量化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