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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整治
来源: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03-17 15:25 字体:[ ]

3月16日,如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连申线焦港船闸上游专项检查时发现,一艘盐城籍船舶载运砂石由靖江至海安,核定C级干舷为250毫米,现场查验实际干舷115毫米,属于严重超载运输货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调查取证和宣传教育,当事船长对违法事实确认无误,主动就近卸载货物,并接受了行政处罚。

船舶超载运输货物是内河航运市场的顽症,不仅扰乱了正常的运输秩序,而且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航运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建立安全有序的航运市场秩序,大队根据上级要求从去年11月份起开展了新一轮的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整治活动。至目前,共实施专项检查148次,检查船舶875艘次,查处严重超载运输船舶21艘。

在船舶超载运输专项整治中,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确定了“全面展开、突出重点”的实施办法。全面展开,就是在辖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不留死角;突出重点,就是加强对载运钢材、废钢、砂石、煤炭的船舶(船队)的监督检查,重点打击船长小于40米,干舷不足150毫米,船长大于40米,干舷不足200毫米的严重超载运输船舶。对严重超载船舶,必须在本辖区内卸载至符合载重线规定位置方可放行。整治中,采取灵活机动策略,做到日常检查与集中治理相结合,船舶进出港报告核查与巡航检查相结合,现场监督与船舶安全检查相结合,不让超载船舶有可乘之机,力求达到最佳整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