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气象局
关于雷击风险评估单位能力确认情况的函
江苏省气象局 |
苏气函〔2011〕195号
关于雷击风险评估单位能力确认情况的函
各市气象局,省防雷中心,江苏天安防雷工程公司:
根据《江苏省雷击风险评估工作暂行规定》(苏气函〔2010〕136号)的有关规定,按照评审程序,江苏省气象局雷击风险评估能力确认评审委员会对申请雷击风险评估能力确认的单位进行了认真评审,评审通过的单位名单如下:
1、江苏省防雷中心
2、江苏天安防雷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南京市城市气象服务中心
4、苏州市防雷中心
5、无锡市防雷中心
6、常州市风云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中心
7、镇江市气象技术咨询服务部
8、南通市防雷中心
9、泰州市华升气象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扬州市防雷减灾中心
11、盐城市华安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12、淮安市防雷减灾管理中心
13、宿迁市气象科技服务部
14、徐州惠通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15、连云港市防雷安全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雷击风险评估 单位 能力确认 评审 通报 |
江苏省气象局办公室 2011年9月1日印发 |
校对:周金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