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气象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如皋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19-01-29 15:42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9〕19号)《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通政传发〔2019〕8号)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布如皋市气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需咨询,请与如皋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纪庄社区24组,邮编:226572,电话:0513-87652624)。

一、概述

2018年,如皋市气象局坚持公共气象服务发展方向,按照国家、省、南通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充实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强化领导机制,严格各项制度。建立健全由一把手陈新育同志担任组长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遵照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程序,由各部门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实行领导、办公室、信息员三级审查复核制度,确保重大事项按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

(二)完善培训机制,强化业务能力。年初精心制定培训计划,针对领导干部、新任公职人员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强化对政务公开法律法规学习,力求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

(三)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发布渠道。依靠如皋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如皋市市委新闻网、局信息公告栏,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平台向社会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如皋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职能、法规公文、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资金信息等行政信息,以及气象灾害预警等公众气象服务信息。截止2018年底,如皋市气象局通过中国气象局、中国气象报、如皋政府信息公开网及“如皋发布”等平台公开政务信息2451条,其中工作动态13条。

(二)公开途径

1.网站。通过如皋市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政务信息41条。

2.微博、微信新媒体。截至2018年底,如皋市气象局开通官方微博2个(新浪微博:如皋气象;腾讯微博:如皋气象),官方微信1个(气象如皋,微信号:rgqx87652683),发布政务信息2380条。

3.气象科普。如皋市气象局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十余次,发放宣传资料一万余份,科普影响力不断扩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如皋市气象局发布的信息中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截至目前,如皋市气象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等

全年无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是一朝一夕,而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2018年,如皋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为:

1、公开难度较大。政府信息涉及面多量大,由于局办公室人手较少,有些重要信息很难按要求及时快速更新。

2、公开形式不够。由于经费限制,政务公开的形式受到制约,政务信息除在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和电视台上公开外,还需更多形式更多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

(二)改进措施

2019年,如皋市气象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性,完善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