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气象局
如皋市气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气象局 发布时间:2015-01-29 08:4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皋政办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向社会公布如皋市气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需咨询,请与如皋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如皋市如城镇纪庄村24组,邮编:226572,电话:0513-87652624)。

一、概述

2014年,如皋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公共气象服务发展方向,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为防灾减灾及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地气象服务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如皋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充实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配套措施,取得新的成效。

(一)建立信息公开领导机制

2014年因工作调整,陈新育同志为如皋市气象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我局根据工作需要,由陈新育同志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信息公开工作学习情况

2014年,我局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制度等,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严格各项制度,全面有效开展工作

一是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定时更新,重大事项按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确保了网上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二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部门负责、分管领导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了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三是信息公开程序严格把关。严格遵照信息发布程序,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领导、办公室、信息员三级审查复核制度。

(四)载体建设情况。

依靠如皋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如皋市市委新闻网、局信息公告栏,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平台向社会发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如皋市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包括:机构职能、法规公文、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资金信息等行政信息,以及气象灾害预警等公众气象服务信息。截止2014年底,如皋市气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工作动态35条。

(二)公开途径

1.网站。如皋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如皋市气象局,如皋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要发布政务信息,如皋市气象局网主要发布局工作动态及气象服务信息,全年共发布网站信息52条。

2.微博、微信新媒体。截至2014年底,如皋市气象局开通官方微博2个(新浪微博:如皋气象;腾讯微博:如皋气象),官方微信1个(如皋气象,微信号:rgqx87652683),发布气象信息2408余条,粉丝人达500多人。

3.气象科普。如皋市气象局利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科技周、科普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十余次,发放宣传资料一万余份,科普影响力不断扩大。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2014年度如皋市气象局发布的信息中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截至目前,如皋市气象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4年度内如皋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4年度如皋市气象局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是一朝一夕,而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2014年度,如皋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1、公开难度较大。政府信息涉及面多量大,由于局办公室人手较少,从事专职信息公开人员更少,有些重要信息就很难按要求及时快速的更新。

2、公开的形式不够。由于受经费的限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受到制约,政府信息除在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和电视台上公开外,还需更多形式更多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

(二)改进措施

2015年,如皋市气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同时,对各部门的信息,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性,完善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

2、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的作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