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做好2023-2025年如皋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 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2-08-24 15:41 累计次数: 字体:[ ]


皋乡振〔2022〕8号


关于做好2023-2025年如皋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的

通知

各有关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3-2025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如皋市财政局、如皋市农业农村局、如皋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引发<如皋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夯实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基础,加强和规范各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及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落实项目监管责任,高质量推进2023-2025年如皋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南通市委市政府和如皋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聚焦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以及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任务,深入分析巩固衔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市场主导、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的原则,盘活利用闲置存量资产,强化规划引领,适应发展需求,拓展资金渠道,谋划论证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优化乡村振兴项目储备,构建规模适度、结构优化、重点突出、发展有序的三年动态项目体系,项目应具备土地、环评等审批条件。

二、资金来源与支持对象

(一)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包括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省委帮促工作队筹措资金、乡村振兴其他专项资金等,其中,中央及省级衔接资金主要包括支持黄桥革命老区发展资金、工作奖励激励资金、富民强村示范建设资金等。

(二)支持对象

原则上依据工作任务、资金来源确定具体支持对象,包括黄桥革命老区范围内的镇(区、街道),每镇每年选取3-5个村进行抱团发展,重点支持上年度村营收入较低或土地整治等一次性收入占比较高的村;6个省乡村振兴工作队驻点村;13个省定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积极引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项目合作方式参与项目建设与运营,发挥其引领与带动作用。

三、项目规模

各镇(区、街道)按照2023-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预算表(附件1),按年度或整合年度资金准备1-2个项目。

四、支持内容

(一)支持产业发展与就业增收

支持各地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围绕培育和壮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特色产业,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促进全产业链发展、产业集聚发展为方向,补齐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支持产业发展须以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为主要目标,创新创建特色产业园、电商产业园、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冷链物流园等特色项目,压降对购建标准厂房、商铺等支持。支持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帮扶车间、公益岗位优先聘用农村低收入人口。

(二)支持必要的小型基础设施补短板

根据发展水平、发展阶段,合理确定建设标准,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主要包括水、电、路、网等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以及垃圾清运、污水治理、户厕改造、河渠整治、环境提升等小型生活设施。支持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

(三)支持富民强村示范建设

支持2个以上经济欠发达乡镇加快发展,集中连片选取几个村(社区)开展富民强村试验示范,支持主要实施区域特色农业产业项目、必要的小型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促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低收入农户增收、改善基础设施、补齐短板弱项等,探索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有效机制,形成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和经验。

(四)杜绝用于负面清单事项

各镇(区、街道)要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资金,禁止将衔接资金投入或变相投入各类融资平台、购买理财产品,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购买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各类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偿还债务和垫资等。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项目库建设管理

各镇(区、街道)要牵头做好项目库建设工作,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以镇为主体,按照村申报、镇审核的流程,经过村、镇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如皋市2023-2025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9月5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市乡村振兴局B709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srgfpb@163.com。市根据申报项目进行审定,筛选符合要求的乡村振兴项目,编制如皋市项目库。各级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和省委帮促工作队项目等,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取。

(二)严把项目入库质量

强化项目入库审核,入库项目应符合发展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优先选取利于培育壮大区域特色产业、直接带动力强、利益联结机制紧密、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项目。入库项目应明确项目类别、建设性质、责任单位、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实施年度、建设进度、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与利益联结机制、绩效目标、资产管护与运营等。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项目库。

(三)做好项目库报备工作

各镇(区、街道)完成2023-2025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完善项目库库建设,形成分年度、分类别(产业类、就业类、乡村建设类、乡村治理类、示范镇类等)项目清单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可根据形势任务变化、政策调整、同类项目进展与成效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尤其做好每年底前集中动态调整下一年度项目库项目工作。项目库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附件:

1.省级以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每年计划补助表

2.如皋市2023-2025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申报表

如皋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23日

附件1:

省级以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每年计划补助表

序号

镇(区、街道)

3-5个黄桥革命老区村

省乡村振兴工作队驻点村

省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

各镇合计

金额(万元)

村别

金额(万元)

村别

金额(万元)

1

如城街道

230

230

2

城南街道

230

230

3

城北街道

230

230

4

长江镇

230

蔡埠庄、富圩村

100

富圩村

50

380

5

下原镇

230

张庄村

50

280

6

吴窑镇

230

老庄村、沈徐村、陈家村

150

380

7

磨头镇

230

兴韩村

50

280

8

九华镇

230

赵元村、耿扇村

100

耿扇村

50

380

9

石庄镇

230

洪港村、杨庄村、何正村

150

380

10

江安镇

230

马堡村

50

280

11

搬经镇

230

龙桥村、万富村

100

龙桥村、万富村

100

430

总计

2530

300

650

3480

如皋市2023-2025年度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