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71159479X/2019-00008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意见
发布机构: 农委种子站
文号: 皋农发〔2019〕10号
成文日期: 2019-01-15
发布日期: 2019-01-3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2019年如皋市春夏季种子工作指导意见
2019年如皋市春夏季种子工作指导意见
来源: 农委种子站 发布时间:2019-01-31 11:5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镇(区、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工作局),委属有关事业单位,各种子生产经营单位:

种子是农业生产丰收和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现代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支撑,为了进一步加强种子工作,促进农作物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和安全。现就2019年春夏季种子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优化品种布局提高良种应用水平

1.加强品种布局规划。新的农作物品种审定和登记制度实施以来,品种审定呈井喷之势,市场销售的品种数量骤增,品种利用不当、推广混乱的现象近年有加剧之势。为了防患用种风险,农业部、省农委要求围绕绿色、优质、高产、高效的发展理念,加强县域农作物推广品种的布局规划,不断提升良种推广应用水平。根据我市农作物种植布局和优质稻米产业发展要求,在开展水稻、玉米、大豆新品种的综合性状测试和评估的基础上,经相关专家考察论证确定了2019年全市春夏季主要农作物品种布局规划:水稻主要推广优质稻米品种,具体以南粳5055、盐粳13号、武运粳80为主推品种,搭配种植南粳9108,示范新品种南粳3908。玉米要推广审定适宜江苏淮南地区生态类型的春播玉米为主,具体品种为苏玉30、苏玉27等品种 ,不提倡发展夏播玉米,不得推广审定适宜种植区域不包括本市的品种。大豆要推广使用适宜淮南区域种植的合法品种,严控非法乱引乱推品种。应当登记的非主要农作物要使用经过依法登记且本市属适宜推广区域的品种,按试验、示范、推广的程序有序使用。

2.加强用种宣传和指导。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要根据上述品种布局和推广要求确定本镇的推广品种。市种子管理站要对水稻等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进行发布。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要通过镇村农业会议、农民集中培训等形式加强宣传主推品种,使广大农民、种田大户和家庭农场等种植户充分认识使用主推品种的重要性和盲目用种的危害性。加强良种良法配套技术指导,不断提高科学用种水平。

3.加强品种试验示范 市种子管理站统一安排和组织实施全市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要加强做好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的新品种综合性状测试和丰产高效示范种植,逐步开展对种植面积较大的登记作物进行品种综合性状测试。各镇要结合粮食高产创建、土地流转等项目,加强优良品种示范方建设。种子经销商要主动配合农业技术部门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通过多方努力建成农作物品种引进、试验、示范体系和品种筛选平台,不断提高品种综合性状测试和论证筛选工作的准确性,提高品种推广使用的安全性。

二、加强供种保障,扩大主推品种覆盖率

1.加强供种组织。种子管理站要加强对全市春夏播供种工作的组织,加强对种子生产经营人员的指导,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协调,及时掌握供种进度和动态,确保全市供种有序推进。各镇(区、街道)农业部门要根据本镇种植结构布局和种子市场特点,及时制定本镇供种方案,及早组织推进本镇供种工作。

2.加强市场供应。种子经销商要围绕主推品种积极开展备种,加强市场营销和推介,不断促进村组种子经营门店销售。要加强对广大农民、集中育供秧、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的供种服务,有条件的镇可组织村组开展统一订种或集中供种,不断促进主推品种的供种销售。

3.加强质量保证。各种子经营者要增强法律和责任意识,对调进的种子要进行自检或委托检测,确保供种质量。凡是对规模经营者销售的种源要依据《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进行扦样封存。镇村统一订种的种源在发种前必须通知市种子管理站进行扦样检测,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发种。所有种子经营者必须杜绝销售应当审定(登记)未经审定(登记)或已撤消审定(登记)的品种,杜绝销售未经行政许可生产和包装标签不规范的种子,杜绝销售“白皮袋种子”。无论组织订种还是门市卖种都要向农民真实准确地介绍品种特性,严格按照品种使用说明和风险提示进行营销宣传。对水稻直播种植的购种者要告知直播种植田间可能会孳生“野稻”,应改变种植方式,从源头防控“自生野稻”引发的风险和用种纠纷。

三、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1、全面推进种子溯源管理。实施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建立种子溯源体系,有利于加强种子市场监管,保护经营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种子生产经营者要围绕及时、规范、完整、准确等要求进一步提高备案质量,建立规范完善的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对仍不进行或不按规定进行备案、不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经营者,要严格依法处罚。

2.强化种子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要加强对种子生产基地、种子经营门店的监管,开展好三项检查,即“源头检查、专项检查、日常巡查”。要重点围绕生产合法性、品种合法性、包装标签规范性、种源合法性等内容,加强对重点镇区市场、重点经营对象的监督检查。要做好对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集中育供秧的用种情况调查。要强化种子质量管理,加强种源检测服务,组织实施好监督抽检,严防质量不达标种子入市。要加强种子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法生产经营种子行为。

3.深入开展好种子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市农林水利综合执法大队和种子管理站要根据农业部、省农委的相关文件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依法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种子质量年活动”、“白皮袋种子治理”等专项行动,加强种子市场整治,全面推进依法治种管种,促进我市种子产业和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如皋市农业委员会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