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 农委(农林局) 发布时间:2018-10-12 16:11 累计次数: 字体:[ ]

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农业(机)服务中心,委属相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发展新理念,深刻吸取周边县市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持不懈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从10月份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新理念,强化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健全农机安全监管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员,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全面构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抓实抓好农机安全重点工作,保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二、检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镇(区、街道)农机部门按照“属地监管”的要求,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对辖区内的农机行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和督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和执行,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农机安全政策法规落实、深化“平安农机”创建、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及应急演练情况。

(二)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检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及驾驶证登记、申领、换发、审验情况,进一步提高“三率”水平,做好全国变型拖拉机信息系统信息录入工作。禁止非法改装拖拉机及其挂车、联合收割机粮仓,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农机行为。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配合安监、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加大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拖拉机载人载客、人货混装、超速超载、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道路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检查农机合作社、维修和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农机培训学校的安全监管“一必须五到位”(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到位)落实情况。检查联合安监等有关部门,对农机大户、服务组织、合作社、维修网点和粮食烘干中心违规储油、用油、用电、用气,安全设施设备不全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三)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深化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宣贯《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及其配套工作规范情况。检查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现场宣传咨询、农机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强秋季农机作业安全宣传教育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改阶段(10月中旬)。各镇(区、街道)要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农机大户、服务组织、合作社、维修网点和烘干中心等农机安全责任主体。农机安全责任主体要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自查及整改情况要在现场公示,接受监督并留存影像资料佐证。同时报所在镇(区、街道)安监部门和农机主管部门。镇(区、街道)安监和农机主管部门要进行普查,通过农机安全工作台账、农机安全检查记录、影像资料等有效防范和化解农机安全责任风险。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各镇(区、街道)和委属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开展对表检查。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狠抓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底)。各镇(区、街道)和委属单位要在普查、复查的基础上,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着力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对大检查开展不认真,存在走过场,将严肃查处并重新补课;对重大隐患不整改的,视同事故严肃问责。市农委将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责任。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市农委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农委副主任郝昌军同志任组长,副主任季浩民同志为副组长,项目督查科、行政服务科、农机科、农林水利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各镇(区、街道)和委属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克服惯性思维,围绕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制定方案,镇(区、街道)、村、组三级联动,开展拉网式、全方位的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确保责任、措施、监管、人员、预案“五落实”。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各镇(区、街道)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公安、安监等部门的业务优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联合执法的高压态势,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确保“全覆盖、无盲区、重实效”的要求落到实处。要突出重要农时、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摸清农机安全生产底数,真正找准制约农机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维修场所、烘干场所,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络、“平安农机通”等宣传载体,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把农机安全预防举措宣传到监管范围内的所有农机大户、服务组织、合作社、烘干中心等农机安全主体和单位。发动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参与检查整治工作,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广泛性、有效性,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推广。

(四)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各镇(区、街道)和委属相关单位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年度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督查和推动建立隐患自查整改机制,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秋”大忙是农机作业高峰期和农机事故易发期,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确保秋季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有力抓手,严防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镇(区、街道)于10月15日前上报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11月15日前上报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阶段性开展情况,12月15日前上报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总结。

联系人:李劲松,联系电话:87614845 ,

邮箱:593102254@126.com 。

附件:1.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复查)表

     2.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汇总表

如皋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        

皋农发158号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doc